【正見網2025年03月21日】
如今的天象卻是驚人的異常。先是七星連珠壓龍頭,而後恐怖的血月示大災。天氣更是起伏如過山車。剛剛氣溫飆升到攝氏二十度,次日便驟然降至零下,漫天飛舞鵝毛雪。寒意料峭,大風刺骨。即便如此,卻依然難擋春之腳步。
前天,去市郊區事務管理局諮詢退休事宜。因為涉及到我的信仰問題,為防止工作人員對大法犯罪。我便提前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又是翻閱法律條款: 《憲法》第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又是查閱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發布的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令,那裡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了兩個一九九九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表明法輪功書籍完全是合法的。又是關於十四種邪教的定義:《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等等。以防遇到不明真相的工作人員誹謗佛法時,我好與他們講清真相。
自覺準備充分、信心滿滿了,便保持著祥和的心態,穿戴整齊的去了。
事務局三層大廳裡擠滿了人,層層都有保安,並且大廳裡還設有公安辦公室,這也是中共一大特色——人民如囚。
在三樓大廳,我找到了我要找的辦事部門,是在一個偏僻的角落裡。
辦事的是兩位年青的女孩,各自守著一台電腦。當我把我因為信仰遭受不公待遇的情況敘述清楚後,女孩臉上很平靜,沒有吃驚也沒有歧視,當然更沒有過去我所遇到過的政府工作人員,因被邪黨謊言洗腦毒害,一聽說我煉法輪功,輕則滿臉鄙夷、歧視,重則對大法與大法弟子出言不遜、滿是污衊、誹謗之詞的情況。
她上網查看了我的資料,告訴了我不能辦理的原因,並熱心的告訴我再去區人才市場看看,並給我留下了人才市場的電話。
我謝了她,離開了。雖然我精心準備的法律及其它條條款款與各種言辭都沒用上,但我心裡卻很是欣慰:人們在覺醒,人心在向善。
去時匆匆,心無旁騖,只想著怎麼給工作人員講好真相,並沒有留意河邊的風景。回來時看到河邊的揚柳已垂下了綠絲絛,迎春花也露出了點點的黃花苞。而玉蘭樹上,紅色的玉蘭花大朵大朵的開的非常燦爛,妖嬈嬌艷,美麗動人……
春天,已經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