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5年01月28日】
常聽朋友說:「我要是江澤民,我也會鎮壓的,誰叫你那麼多人,對我構成威脅呢?」「我要是鄧小平,我也會開槍的,要不然學生這樣鬧下去,怎麼收場?」言外之意,衡量一件事物的好壞只有個人利益了,誰要妨礙了我威脅了我,那就叫他滅亡,所謂: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儘管這樣的想法在中國很普遍,可仔細想來,這是很錯誤很邪惡的,是要把我們往地獄裡拖。
現代的中國人常把「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當成一句古語奉行了,可翻遍所有的古籍經典,誰也查不出這是哪位先賢的教導。據我所知,這句話是文革時中共通過樣板戲灌輸在我們頭腦裡的。在《紅燈記》裡,日本鬼子鳩山勸李玉和投降時說了這句話,意思是人就該自私自利,否則老天爺都不容你。
關於「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說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釋。比如有些企業為了眼前多掙點錢,哪怕環境污染問題沒解決,哪怕別人怎麼反對,也要先顧自己的腰包,大幹一場大撈一筆,可幾年下來,污染嚴重了,最後自己也倒霉了。正如關心生態環境的人解釋說,如果把「人不為己」的人理解為人類這個種群的話,就是說:人類如果不為自己的將來著想,肆意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那麼必將遭到大自然的報復,可謂「天誅地滅」我們也。比如前些年鄉鎮企業大幹快上,導致目前全國有3億多人飲水不安全,其中近2億人飲用水有害物質含量超標,長期喝這樣有毒有害的水,那不是慢性自殺嗎?能不得癌症等怪病嗎?
從短期局部來看,極端自私好像給自己帶來了好處,可長遠整體來看,自私自利的結果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害人終害己。比如揪右派時,很多人為了自己逃脫災難,不惜出賣朋友,冤枉好人,結果是助長了中共的邪惡暴力氣焰。到大躍進時,更是為了自己過關,人人都說假話,最後餓死的都是自己的親人。
如果人一味的只顧自己,把「己不所欲 勿施予人」這樣做人的起碼道德標準都喪失了的話,這個人就不是人了。動物是沒有道德約束的,可要想當人,就必須遵守相應的道德標準,越出了這個界限,一味的膨脹自己的私利,最終只能使自己變成一個披著人皮的畜生,從而遭到「天誅地滅」的下場。
很多人認為,追求金錢、名譽、地位、美色這就是為自己了,可信佛的人都知道,這些身外之物都不是自己,比如人為了獲取金錢而去搶銀行,最後被逮捕槍決,這是為自己麼?這不是在害自己嗎?
那什麼是真正的自己呢?《三字經》中說:「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就是說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相近的,都是有佛性的,可是在後來的成長過程中因為學習了不同的東西,慢慢就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假如遇到中共這樣的灌輸,時時以自我為中心,處處以私利為標準,那人就會越變越壞,最後完全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成為一個變異人。所以人真正的自己就是人善良的本性,也稱佛性,人要維護好自己的佛性不受外界污染,那才是真正的為自己好,否則,逆天行道就會遭來天誅地滅的。
回頭再看中共強加給我們的這個自私觀念,其實這是黨文化中的一顆巨大毒瘤。衡量事物的好壞善惡是有客觀標準的。拿成功維繫了我們五千年文化,並使中國在世界列車上一直充當火車頭的地位來說,我們祖先教導的道與德是我們的傳家寶,是維持和諧社會的法寶。那時的中國人都相信人要做到「仁、義、禮、智、信」,至少要「將心比心」,人與人交往不能沒有道德,不可越矩;拿人間的法律來說,一個團體沒犯法,人數再多也不能鎮壓,好人越多不是越好嗎?誰會把修真善忍的好人視為敵人呢?只有假惡鬥的共產邪靈才會這樣愚蠢,才會把人的本性回歸視為仇敵。
從上不難看出,中共灌輸給我們的極端自私自利的觀念是想在它下地獄之時有我們墊背,可惡之極,邪惡之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