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1999年11月22日】
我今年24歲,遼寧省瀋陽市人。我於97年3月初得法,當時我正就讀於大連東北財經大學。我在家裡是獨生子,從小深得父母疼愛。父親是高校教師,專職學生思想工作。他對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我能出人頭地,光大門楣。為了將來的功成名就,為了實現父母的心願,我從小努力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得到許多獎學金及獎狀,父親也因此以我為榮,時常在人前誇耀我。
我在大學期間得法。遠離家庭,雖然家人激烈反對,但畢竟鞭長莫及。當時父親在信中就曾寫過「哀莫大於心死」,「我心已死」之類的話,我看後很難受。
我在大學就入了黨,畢業後回到瀋陽,找到了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薪水豐厚,待遇良好。之後又得到單位同意,在財政部科研所攻讀在職研究生。這一切在常人看來是相當不錯的,可是我並沒有看重這些。畢業一年多來,家裡對我修煉的態度不但沒有絲毫改變,反而比先前更加惡劣。他們對我學法煉功百般阻撓,但沒有成功,就整天愁眉苦臉,唉聲嘆氣。我知道這是我修煉必須要過的關,親情是我前進路上最大的障礙。我向內找修自己,用慈悲和善心對待父母,家庭關係逐漸得到了緩和。
然而親情的執著是一層層地去,一段時間看淡了,過一段時間又會返上來。尤其是4.25之後,家裡的阻力更大了,為了不讓我出去學法,父親竟然將我關在家門外,那一夜我是在親戚家住的。父母一看阻止不了我,也就讓步了。我知道,自己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7.22後,隨著政府對大法的打壓逐漸升級,家裡對我的干擾也不斷地加劇。由於我去省政府上訪,被派出所登記,家裡簡直鬧得天翻地覆。記得當晚家中氣氛十分慘澹,父親氣得幾乎不能行動,象偏癱病人一樣顫顫巍巍地扶著牆,一步一步地走進我的房間,便再也支持不住,撲通一聲跪在我的面前,趴在地上痛哭起來。邊哭邊說:「小宇啊,你不讓我們活啦......」母親則劈頭蓋臉給了我兩個耳光。我當時心中很平靜,我知道是自己在過關。他們一怒之下撕了我的大法書,我心中十分難過,我悔恨自己沒有保護好大法書。
這一段時間,單位和家庭對我造成了很大的壓力。由於我在單位中最年輕,又是唯一修大法的黨員,領導多次找我談話;父親為阻止我修煉竟然以死相要挾,聲稱要喝硫酸,並寫了幾首五言七言律詩形式的遺書。
看到父母向我下跪哀求,看到他們雙雙臥病在床,看到單位領導為我擔心害怕,我很矛盾,我深感自己對親情的執著太重,在壓力面前我妥協了。一段時間中我不敢公開學法煉功,只好晚上躲在被子裡用手電筒學法,然而手電筒的燈泡接二連三地壞,後來我又用被子蓋住檯燈學法,由於散熱不好,被子被燒了一個大洞,檯燈也被燒壞。
我悟到是師父在一次一次地點化我:應當堂堂正正地修煉,不能遮遮掩掩,更不能心口不一。修煉是偉大而殊勝的事,大法給予了我一切,我竟然為了執著於個人的名利與親情,而不能給大法以正確的位置,我還配做師父的弟子嗎?我決心衝破親情關。
於是我向父母提出允許我在家修煉。就這樣,更嚴峻的考驗來臨了。父母從晚上6點開始跟我談話,直到第2天早上7點半。他們痛哭流涕,百般哀求我:為了不讓這個家支離破碎,為了我的前程著想不要再修煉了。
我心中默背師父的經文,告誡自己絕不能退讓。我保持著坦然的心態,不管他們怎麼說,我也不動心。母親經常說:「你看他不吱聲,不知又在背什麼呢!」他們看到軟的不行就來硬的,父親寫了一份與我斷絕關係的聲明,逼我簽字。我想:我絕不能簽字,否則就會破壞大法形像,等於我主動拋棄家庭。他們把筆硬塞到我手裡,我還是不簽字,就這樣僵持了一個通宵。最後父親看到我十分堅定,就痛苦地說:「你走吧,今後不用再回這個家了,以後你不是這家的人了。」 母親放聲痛哭,眼睛紅腫得象桃子。我動情了,心中有說不出的酸楚,忍不住掉下了眼淚。但是想到大法,想到師父,我知道沒有任何東西能擋住我,我可以沒有家庭,但我不能沒有大法。我跪在地上對著母親磕了三個頭,就毅然跨出了家門。走出家門的那一刻,我感到一種難以言表的淒涼,茫茫天地竟沒有我容身之處。再加上一夜未睡,身心的疲憊達到了極點。但是我想,即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反對我,即使睡在露天地裡,我也要堅修大法。阻擋我的不就是這個情嗎,有什麼了不起的?我一定能闖過這一關。這個念頭一出,心中一下輕鬆了許多。我在外面轉了一天,下午5點左右我正準備找個旅店安身,忽然接到家裡的傳呼,要我回去。我想可能是自己放下了這顆心,師父又讓我回家了吧。就這樣,我坦然回到家中,父母的態度與先前已大不一樣。我知道在親情的考驗中我又邁出了一步。
此後,我可以在家裡學法煉功,但我並不覺得輕鬆和快樂。想到我們已失去了師父留下的集體學法煉功的環境,想到政府對大法的打壓逐漸升級,我很難受。我時常捧著大法書問自己:我在做什麼?我這樣算是修煉嗎?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遇到了兩位從北京回來的弟子,給我講了許多在北京發生的動人故事。我不禁心中一震,好像突然明白了很多。噢!原來還可以去北京,原來還可以這樣做。當我明白了該怎麼做的時候,干擾卻越來越大:姥姥患癌症已到晚期,父親腰椎盤突出尚未痊癒,母親的生意正籌備開張,家人又要安排我去德國留學。另外,如果我進京,單位領導可能要受牽連,派出所警察可能要被革職。
我也曾猶豫過,於是我就多學法,尤其是《為誰而存在》、《挖根》、《大曝光》、《為誰而修》、《道法》等經文。通過學法,我轉變了認識。我想站在什麼基點上看待大法是最根本的問題,用常人的理考慮,有一百條一千條一萬條理由不讓我走出去,但是站在法的角度上衡量則很簡單,就是應該挺身護法。思想越簡單,越純淨越好。想多了都是障礙,是執著。我的生命是大法開創的,大法高於一切,我要用生命護法。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
想通了,思想也就輕鬆了。我寫了一封辭職信,一封家信,輕裝來到北京。
(九九年中國法輪大法法會-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