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11月27日】
慈悲偉大的師尊好!各位同修好!
香港是在正法時期中國人面對面獲得大法真相的重要窗口。多年來海外學員,尤其是台灣學員持續的來香港與香港學員形成一體,努力的向中國人講清真相,震懾邪惡、清除邪惡,使邪惡恐懼不已。邪黨於是操控港府,製造虛假、無恥的以「保安理由」多次阻撓海外及台灣學員入境證實法。四年多前,台灣學員遭香港入境處拒絕入境之初,大家的認識主要是內找不足,直到二零零三年二月,被遣返的台灣學員由於在正法修煉過程中的磨鍊和逐漸成熟,開始更嚴肅的思考如何針對港府拒絕入境的事件,讓國際社會注意到此事件,更廣泛的揭露中共邪惡的操縱及制止邪黨將迫害延伸海外,因此台灣學員決定提起港台首宗跨海的基本人權案。
案件背景
在考慮資源的利用和相關條件之後,被遣返的學員,包括律師學員在內決定台灣就以四位學員為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港府違法遣返的「司法覆核」案,這個案子很順利的在二零零三年春提交法院後的三個星期就獲得立案。之後,香港佛學會的協調人認識到要讓此案最大限度的在香港起到震懾邪惡、講清真相的作用,因此也申請加入佛學會及負責人為本案原告。
直到法院確定了香港原告的立案資格,這個案子終於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份開庭審理。法院在程序審理階段,已裁定港府必須交出拒絕原告學員入境的黑名單及相關文件,不過也認為港府有權豁免提供部份相關文件。中共邪黨黑手提供港府黑名單的問題,勢必將在二零零七年法院審理被告入境處處長拒絕原告學員入境的決定,有無違犯香港基本法和人權法律的實質問題時,成為正邪較量的重點之一。經過幾年來的過程,我們認識到,港台學員就是要不斷的利用「司法覆核」案的過程,讓世人認清港府假造拒絕學員入境的荒謬理由,是來自於邪黨背後的操控和指使,要不斷的把邪黨對法輪功團體的迫害延伸海外的丑相及邪惡,讓世人知道。當能得救的世人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和我們利用所有的角度不斷的講真相而更加清醒時,全民反迫害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講清真相要到位
台灣有許多企業到大陸投資,外商公司也有很多在台、港、中三地投資。提告司法覆核案的當時,負責提告的律師學員正任職於在大陸也有分公司的美商公司,擔任職位僅次於公司負責人的高階法務主管。成為提告香港政府的原告之後,律師學員主動跟公司同事說明自己正在告香港政府,為了什麼要告,中共黑手的幕後操縱港府等等,沒有同事不理解的,也有的人表示案子不論勝負,都是我們有理,說「如果你們輸了,台灣跟中國的一國兩制也別談了」。這事使我們體會到:講真相必須要講到位。我們只要紮實的講清楚真相,還有善念的人也不會以案子的表面勝負來判斷是非對錯,當人真正了解真相,知道大法弟子是善良的,是正義的,知道打擊善良的就是錯的,邪惡自敗。
去年九月份在香港開庭的時候,有十多家中外媒體前來報導這個「司法覆核案」,在對媒體發言時,原告學員都能認識到,我們不是把常人媒體記者的思想帶到案子的勝負上,我們的基點是證實法,沒有常人打官司那種與人衝突、憤憤不平的想法,我們就是講清真相,同時,也要讓人看到大法及大法弟子的平和和善良,看到我們在人中表現出的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氣度,藉此來喚醒他們的善根和良知。當時,只要是親自前來採訪我們、聽過我們講真相的媒體,沒有一個做出任何扭曲事實的報導,而會報導我們原告學員要求港府交出邪黨給的黑名單的訊息。我們看到人都在這迅猛的形勢中逐漸清醒,關鍵還是看我們救人的心和在人這塊講清真相的努力夠不夠紮實。
突破人的觀念
二零零五年開庭前的八月下旬,代表我們的大律師及小律師與香港原告學員一起來台,第一次與我們台灣幾個原告會面,討論準備開庭的事,沒想到一坐下來,大律師就告訴我們,如果台北兩位同修的證詞有不實的部份,我們的案子就不用打了。我們肯定的向他說明,我們所說句句真實,他仔細的端詳著我們,很快的就說:「好,我相信你們,但是另外一對夫婦原告的被暴力遣返的部份,我要撤訴,我不認為那是暴力過當的遣返。」他以「律師對律師」的口吻,告訴律師學員:「你應該知道遣返過程中會使用必要的暴力是很正常的,不能因為警察使用暴力,就說這個暴力是過當行為。」從人的法律上講,我們明白他講的是什麼,但是從法上看,對善良的大法弟子強制遣返,在過程中使用任何一點暴力,都是迫害,都是不應該存在,不能承認的,怎麼能依這個法律的認識去同意入境處的警察對學員使用暴力是應該的呢?當時律師學員很堅定的告訴我們的大律師,香港警察所為,就是法律上的暴力過當,我們不同意撤掉夫婦原告的部份。大律師聽完後,立刻顯的浮躁,但律師學員並不為所動,回頭看看也在當場上的夫婦同修,一位是聽不懂英文,一位對我們「暴力過當」的法律意義一知半解,但是他們正念的神情始終不變。當時律師學員認識到必須在法上對同修負責,當下請求師尊給予智慧,能以大律師能聽懂的理來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和迫害,很快的律師學員想到夫婦同修當時被遣返回來時有一卷錄影帶,其中有她手臂和小腿上被暴力遣返時的勒痕和口角流血的鏡頭,而且錄影帶就在身邊,於是立刻放給律師看,大律師看完後,微笑著對我們說:「我被說服了,沒有問題,確實是『暴力過當』,我可以跟法庭說明這部份,可以不撤訴了。」關鍵時的一念,當我們不為人的一面所迷,清醒的理解大法弟子才是這場人世間大戲的主角,大法就會給予大法徒智慧。
協調好,法力會很大
我們港台原告是一個小整體,在處理案子的配合過程中,大家總是很快能夠達成共識,仔細想起來,是因為我們幾個原告學員之間的坦誠交流。首先,我們認識到在這個案子中,每個人有著不同的分工,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每個人都應該做好自己該負責的事。身為主要協調的律師學員要能在法上對同修負責,將大家找在一塊學法、交流,向不懂法律、不懂英文的其他原告學員匯報是如何在法上來處理案子的法律問題,大家該如何配合。夫婦原告總是很信任同修、很精神的告訴大家「我們就是配合整體,大家決定怎麼做,就怎麼做」。好幾次為了配合大家,他們改動了自己原本的安排,他們的無私使大家非常感動。台北年輕的原告同修則總是能很細緻的、適時的從旁提點大家一些細節。香港的原告同修則能在當地以講清真相為大,以台灣同修為先,先他後我的默默去安排、去圓容補充。
當然在過程中我們也不可能大步流星的一修到底的,一開始大家對於沒有底的律師費用,確實感受到沉重的壓力,在起初交流這個費用問題的時候,每個人都感受到彼此的物質場發沉,都知道這不是正確狀態,於是大家決定把心中困難的感受說出來,決定一起想辦法去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由於我們持正面思考,很快的能達成共識,我們一致相信只要港台學員,尤其是我們當事人學員,能理解好這個案子不是走形式,法的要求是要我們在實修中很紮實的用案子來講清真相、暴露邪惡、救度世人,我們就不該也不會執著於困難的本身而無法前進,當我們把思想的基點擺在如何在困難中為法負責,如何做好時,很快的這個沉重的因素就在我們的場中消除了,在達成共識的場上,我們感受到修煉大法的偉大!之後,在實際問題上,師尊也有了最好的安排,我們在修心擺正中走了過來。我們很珍惜這段一起修煉的過程,更體會到我們協調的好,就能發揮好大法給予我們的智慧,法力大!
在證實法中修自己
夫婦的原告同修因為不擅英語,往往聽不懂法官及雙方律師在法庭上到底說了什麼,但總能從雙方律師的表情中感受到案件的起伏,一開始覺的對方律師講謊話,面目可憎,會有一些情緒上的波動,到逐漸能不為庭辯過程中人的表現所動,能神情莊嚴肅穆的專心發正念,在過程中修出慈悲、修出忍。
另外,因為我們大多數也有常人工作要做,不好請假太久,因此大家對於幾次一延再延的庭辯也感到有些不耐,經過即時的交流,我們體會到整體有漏,因此互相提醒要放下人心,不讓邪惡鑽我們執著於時間的空子,這一點,我們覺的還沒有做的很到位,必須做的更好、更純淨。
還有一次,在我們去法庭參加庭辯前,一起吃早飯的時候,律師學員突然與大家交流,說自己看大家不舒服,提醒自己,也提醒大家要注意擺正自己的念頭,否定舊勢力企圖利用我們在歷史上的淵怨,在我們之間製造想法及間隔。另外一位女同修隨後也談到她也有不太舒服的感受。就在大家冷靜的,坦然的面對這些不正的因素時,我們發現這些負面的因素就解體了,大家立刻就跟沒事一樣。我們知道只要依照師尊和大法的要求去實修,互相提點、互相促進、我們就能在法中共同提高!
結語-大法弟子主導大戲的法庭
今年初,港府以「公共利益」為藉口向法院要求豁免提出去年判決中應該提出的證據文件,由於是被告港府方面提出的法律理由,因此今年二月的審理,從法律上看,主要是港府律師向法院說明理由及立場的庭期。開庭前三天的審理,從律師學員的說明中,我們知道港府律師不但在邪惡的操控下,誣衊我們進入香港會危害香港公共秩序,假造保安理由,還蓄意拖延庭期。當時,儘管我們不斷的發正念,似乎並無法立刻將整個場正過來,反而法官同意還要延期,這不是明擺著要我們再多聽港府律師的狡辯嗎?雖然在人的法律上,這個庭期是港府律師辯論的時間,但是我們也認識到這是不正確狀態,我們絕不能讓邪惡操控著被告律師的嘴,繼續對大法和大法弟子講一些不敬、不實的鬼話。我們向內找自己和整體上的不足,發現我們和法庭外的台港弟子並未完全形成一體,大家雖然認識到發出強大的正念的重要性,但是我們整體還沒有做到,在法庭的旁聽席上有學員昏昏欲睡,幾個當事人學員有時也有疲態,無法時時集中正念,因此我們庭內提醒、庭外交流,到了第三天下午,大家庭裡、庭外非常專注的發正念,清除法院內外干擾法庭內有緣人聽真相的一切邪惡因素。果然,港府代表律師提前結束了庭辯,不僅如此,也提前一天結束原本要繼續庭辯的日程。
這個法庭上的轉變,律師學員談到,面對港府律師利用法律技巧來拖延程序,一開始也有些無奈情緒,但是正當港府律師滔滔不絕、大法弟子整體集中精神發正念的時候,律師學員聽到了一個聲音說「你相不相信這是大法弟子的庭?」律師學員當時內心激動的回答著「我相信!」隨後沒多久,法庭上港府律師的嘴突然無話可說,也同意我們提前結束,這突來的轉變,實實在在的反映出弟子整體正念正行的偉大。當我們步出法庭,向法庭外始終支持我們、發正念的港台學員說明這個轉變及庭辯提前結束時,大家都是一陣感動,認識到我們雖然是在迷中修煉,但必須符合法的標準,時時正念要足,師尊就會有最好的安排。清楚法庭程序的律師學員,對於這個整體的突破更是感受深刻。
人間不是邪惡逞凶的樂園,法庭是暴露邪惡、清除邪惡的地方,不是讓邪惡胡言鬼語的地方!這場大戲一定是由大法和大法弟子主導,只有我們整體持續不懈、認認真真的正念正行,才能主導助師正法的大戲!
這個案子是港台學員整體在正法中否定舊勢力安排、清除邪惡的一個過程,我們是案件的當事人學員,在過程中自然有需要扮演好的角色,必須正念正行;然而,能不能徹底否定舊勢力利用邪黨政權操控港府阻止封鎖更多的海外學員、台灣學員入境證實法,救度更多中國人,卻是需要整體認識上的提高和整體的共同努力,尤其是香港、台灣兩地學員的努力。我們港台學員在這個案子上還要一起走一段神聖的正法修煉之路,我們一定要走的更正、更好,完成我們的史前大願,不負師尊和大法的救度之恩。
以上的心得報告,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謝謝偉大的師尊!謝謝大家!
(二零零六年香港法會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