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造物主真實存在的理解(七)

明奧(大陸)


【正見網2006年12月23日】

九、當前主流科學家對造物主的態度

以當前最負盛名的英國科學家霍金為例,他認為,最顯而易見的常識是:人有自由意志,人可以作出不同的選擇,怎麼能被“註定”呢?而且,對於造物主存在與否現在還無法證明,但既然不需要假定造物主的存在同樣可以清晰的描述並預測宇宙中的一切,那麼就不必在理論中討論有沒有造物主的問題。他的《時間簡史》就是試圖在排除造物主“參與”的假設下去解釋整個宇宙的有序與完美。

他的理論無疑有幾個值得深思的地方:

第一、霍金並不斷定造物主不存在。霍金還不算是思想狹隘的,比起中國的何祚庥、司馬南之流來說好的多了。霍金的科學研究做到這種成度,也不敢否定造物主的存在。那些認為科學的發展否定造物主存在的說法無肄是無神論者對世人的欺騙之詞,在活著的科學家之中,霍金是屈指可數的了,可是他對於造物主是否存在的問題所持的態度仍然是非常審慎的。確實,只有那種假冒的科學家才會輕率的斷言說“科學證明了”造物主不存在。

第二、在信仰問題上,霍金比起牛頓、愛因斯坦等人來,在思想的寬廣成度上,畢竟又差的很遠。牛頓說明他的科學研究是為了證明上帝的存在,而霍金卻努力在理論上尋求“不需要造物主的參與”的情況下去實現整個宇宙的有序與和諧。可見,雖然他知道無論要講明造物主存在還是不存在都非常的困難,可是在這種情況下,他選擇了排斥造物主存在的思想傾向,與牛頓的傾向完全相反。在這裡可以更清楚的看出,即使是一流的科學家,即使是創建相類似的科學理論,在如何對待造物主問題上也是有各自不同的主觀傾向的。這說明,造物主是否存在的問題更多是一種信仰,而不是一種客觀實證的科學。只不過在這個信仰問題上可以充份反映出各自的思想廣狹成度的不同。

第三、霍金的理論中,他雖然排除了造物主的“參與”,但他認為是某些“定理”如“測不準原理”“相對性原理”等的作用使整個宇宙有序和完美。可是這些定理又是怎麼形成的呢?是什麼力量使得這些定理能制約整個洪大的宇宙呢?這裡還是無法逃避要討論造物主存在與否的問題。碰到這個問題,霍金不得不承認造物主的存在,不過他補充說:造物主最多只是在宇宙產生之初規定了幾條定理(如“測不準原理”等),從此以後就不再插手了。其實這幾條定理要自始至終的起到制約整個宇宙的作用,沒有造物主在背後支持是決對不可能的。所以,如果霍金深思一步的話,也必然會得出與牛頓、愛因斯坦等人相同的結論,最後會歸信於造物主。

第四、現在的所有排除造物主存在的理論是否真的能清晰的完全的準確的描述並預測宇宙中的一切現象?特別在預測人的行為和社會發展方面,那些承認造物主存在的理論比那些不承認造物主存在的理論要好的多,例如當前已經破譯出來的世界各國的許多古代預言,其準確成度使科學家不得不從新評估一下現代科學的局限性了。

第五、人的思想、人的自由意志,也就是“精神”是不是一種“物質”存在呢?雖然精神是無形的,但精神現象確實有其客觀性,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精神是存在的,只是無法象對有形的物質那樣去描述罷了。如果是這樣,那麼即使是對於人的思想、人的自由意志,是不是也可以控制呢?在心理學研究中,不是有人在研究“思維控制”特異功能嗎?如果“思維控制”是實際存在的,那麼是不是可以說:如果造物主讓生命自主選擇的話,那麼他就會自由自主的生活,如果造物主想主宰的話,那麼是不是連人的思想、意志都能控制呢?霍金顯然不能理解造物主有主宰萬物(包括其精神與思想)的能力,他顯然認為,生命的自由意志是不能受控制的,他不會理解思想也是一種物質存在,也可能受到控制。

第六、人可以自由選擇的生活,同樣也可能在造物主的主宰下生活,正如一個物體可以保持原有的運動狀態,同樣可以在外力作用下改變其運動狀態,整個宇宙同樣是有序和完美的。霍金也不能理解,生命既有自由自主的一面,又有命運安排的一面,兩者是不矛盾的。其實,人類歷史上所有的思想理論,從根本上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思想理論認為存在造物主,宇宙萬物是造物主創造和控制的;另一種思想理論認為不存在造物主,宇宙萬物是“自然”存在、生成、運動、演化與衰亡的。這兩種思想理論可以簡稱為“造物論”與“自然論”。其實,造物論在邏輯上是包涵自然論的。因為造物論也認為萬物能夠自存、自生、自化、自滅,只不過萬物同時也受到造物主的作用而已。其實這是很好理解的,物質可以自行運動,同時也可以受外力的作用而運動,這裡並沒有什麼矛盾之處。正如運動學中所認識的那樣,一個物體可以在自動的同時又受到外力的作用而改變運動狀態。在許多人的思想中,對於這個問題的認識是絕對化的,走極端的,要麼認為物質是“自然”的,要麼認為物質是完全被“決定”的。例如,關於 “註定”和“命運”的問題,他們要麼認為根本就沒有預先的“註定”和“命運”的安排,要麼就認為一個物體、一個生命完全沒有自主性,完全沒有自主意志,完全沒有自己選擇的空間。其實這都是走了極端。由於走極端,由於無法把自由運動和外力作用統一起來,所以許多科學家,包括很有成就的科學家都會努力排斥造物主的存在,而企圖建立一種沒有造物主“參與”的“宇宙方程式”,霍金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其實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發現,很多事情能夠自由選擇,很多事情又是不能夠自由選擇的,例如,一個人犯了罪被抓住、判刑,表面上是人在對他判刑,又怎麼知道不是命運的安排呢?總之,這事不由他選擇。另舉一個例子,一個今天丟了東西,難道是他的自由意志想丟的嗎?一個人遇到了災難,難道是他的自由意志想的嗎?他可以在丟東西的前、中、後有他的想法,他可以在受災之中有他的各種想法,他怎麼想都可以,但他改變不了命運的安排,他要丟東西、要受災這件事情是一定要出現的,這是一種必然。生命的自由選擇表現為遵從造物主的“遊戲規則”――即造物主為他創造的這個世界規定的法則,例如,從古到今各種正統的宗教中所講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法則,在任何一件事情中他都可以有他自由的想法與行動,那麼造物主會根據他的想法與行動給他的未來作一個安排,例如,一個人丟了東西後,他可以選擇忍痛,從今以後行善積德,在以後獲得一個好的命運。他也可以選擇偷別人的東西彌補自己的損失,那麼造物主會在以後給他安排一個更大的災難。造物主的主宰是決對的,造物主的法則也是決對的,生命的自由選擇同樣也是存在的。兩者是統一的。

第七、造物主的存在是不是一個不能證明的問題?霍金與許多大科學家一樣,也不否定造物主的存在,只是說對於造物主存在與否的問題現在還無法證明。在這一點上他至少比很多思想狹隘的所謂科學家認為科學“已經證明了”沒有造物主的存在要高明的多。其實“無法證明有沒有”和“已經證明了沒有”這兩者是差之千裡的。但是科學是在不斷發展的,今天無法證明的事情,明天就可能有辦法證明了,對於造物主存在與否的問題,是不是也會有一天會得到一個明確的證明呢?既然這個問題是如此重要,其重要性超過一切的學術問題,那麼為甚麼我們不把主要的精力放到這上面去呢?為甚麼我們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到“假設造物主不存在的前提下去描述宇宙規律”的工作中去呢?這是不是說明當今的學術活動已嚴重的偏離了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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