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10月19日】
陸光祖,明朝浙江平湖人,字與繩,官至吏部尚書,諡莊簡。
明朝庚戌年賀蘭人入侵。大司馬趙錦(字元朴)建議徵調三輔百姓修築城牆禦敵,縣令陸光祖當時剛上任,認為太過擾民,極力阻止。趙錦大為不滿,以違抗軍令的罪名彈劾陸光祖。陸光祖仍堅持本意,對直指使(官名,管大獄)說:「如果一定要徵調三輔百姓,不如行雇役法出錢召募邊境的人,既不擾民,又能築城禦敵。」直指使將光祖的建議呈奏皇帝,皇帝同意,三輔居民才得以免除勞役。
陸光祖最先任浚令時,當地一位百姓含冤入獄長達數十年。由於他非常有錢,獄官為了避嫌,反而不敢為他洗刷罪名。
陸光祖到任後訪得實情,當日就放他出獄,然後再呈報御史。御史說:「這人出名的有錢。」陸光祖答道:「但只問這人是否真的有罪,不問他是否有錢。如果他確實有罪,即使生活如伯夷、叔齊般貧困也無法讓他苟活;如果他確實冤枉,縱使如陶朱公般富甲一方,也沒有理由判他死罪。」御使聽了非常賞識,從此更器重他。
後來,陸光祖升為吏部官,問案判決全憑自己見解,完全不須經御史台批閱。當時孫太宰丕揚(富平人,字叔孝)以獨斷專權的罪名彈劾他。
陸光祖被免官後,一天巧遇孫丕揚,對他行禮長拜後說:「承蒙厚愛受教匪淺,實在感激不盡。但現今吏部人情關說不斷,如果不獨斷專權,只怕正義公道無法伸張。孫公上疏彈劾在下,實在是誤解在下了。」孫丕揚沉思許久,才說:「你說的有理,我錯了。」立即起草上奏,自陳失言的過失,而極力保薦陸光祖,於是陸光祖又得以官復原職。與孫丕揚共稱當代二賢人。
(《智囊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