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曹皇后明察 蘇軾免罪

正見神傳文化編輯小組


【正見網2009年11月05日】

【原文】

蘇軾以詩得罪(1),下御史獄,人以為必死。後(2)違預中(3)聞之,謂帝曰:「嘗憶仁宗以制科得軾兄弟,喜曰:『吾為子孫得兩宰相。』今聞軾以作詩系獄,得非仇人中傷之乎?捃(4)至於詩,其過微矣。吾疾勢已篤(5),不可以冤濫(6)致傷中和,宜熟(7)察之。」帝涕泣,軾由此得免。
(出自《宋史 .卷二百四十二.列傳第一.后妃上》)

【注釋】

(1)蘇軾以詩得罪:蘇軾對王安石變法持不同意見,常在詩文中「託事以諷」,引起變法派官僚的忌恨,羅織罪名,把蘇軾投入監獄,此即震動詩壇的「烏台詩案」。
(2)後:慈聖光獻曹皇后,真定人,樞密使周武惠王彬之孫也。明道二年,郭后廢,詔聘入宮。景佑元年九月,冊為皇后。性慈儉,重稼穡,常于禁苑種穀、親蠶,善飛帛書。
(3)違預中:在病中。
(4)捃(音郡):采,拾取。此處是羅織的意思。
(5)篤:病情嚴重。
(6)濫:過度、過分。
(7)熟:仔細慎重。

【語譯參考】

蘇軾因為寫詩而獲罪,被投入御史台監獄,世人以為蘇軾必死無疑。太皇太后(曹皇后)在病中聽到這件事,對神宗說:「我常回憶起仁宗皇帝讀到蘇軾兄弟的試卷時,高興地說:『我為子孫得到兩個宰相。』今天聽到蘇軾因為寫詩而被關進監獄,莫非是仇人在中傷他吧?在詩文中羅織罪名,他的過錯是很小的。我的病已很難治癒了,千萬不可因為冤獄過度而破壞處理政事的中正平和準則,應該仔細慎重察明。」神宗聽了,哭泣不止。蘇軾因此免了這場殺身之禍。

【研析】

神宗皇帝力求變革,剛好王安石提出數項改革,但朝廷正直大臣多半持反對意見,不斷上疏,但未被神宗採納,王安石遂一意孤行,積極推動變法。甚至反對者都被貶出權力核心,任用一些支持變法的人。而御史何正臣、李定、舒覃,因為跟蘇軾有點嫌隙,又想討好王安石,故舉出蘇軾的杭州紀事詩,從中斷章取義說他侮辱朝廷,譏嘲國家大事,罪大惡極,應該處死刑,請皇上下令判他的罪。不久蘇軾被捕入獄百餘日,這就是有名的「烏台詩案」。此時曹皇后,在病中聽到此事,特將仁宗皇帝對蘇軾兄弟的稱讚告訴神宗,因而蘇軾得以免遭殺身之禍,翌年被貶至黃州任團練副使,是個不得簽署公文的散官,並且不可擅離黃州,形同今日的軟禁。

曹皇后深知「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道理,故告訴神宗皇帝,在詩文中羅織罪名,其過錯是很小的,無非是要神宗皇帝不要興文字獄造冤案。在此事件中,乍看之下,蘇軾似乎失去官場的風華,但經過一百多天的災難,如浴火鳳凰般,反而Yn煉出另一種境界的人生哲學。蘇軾謫居黃州時期的創作,詩風嫻熟,漸入化境,〈定風波〉、〈念奴嬌〉、〈前赤壁賦〉等名篇,都作於此時,奠定了歷史上的文學地位。什麼是得,什麼是失,端看你如何去看待了。

【延伸思考】

1.你覺得曹皇后是個怎樣的人?
2.為何宋神宗聽了曹皇后的話會感動得哭泣?
3蘇軾因烏台詩案,人生起了重大轉折。而你讀了他的事跡,對碰到挫折時,是否有另類思考?

.【參考資料】

1.《二十六史精粹金譯下》門歸 主編 建宏出版社 1994年8月出版
2.《白話續資治通鑑》(第三冊)沈志華 主編 建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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