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隨筆:責怪別人的心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2年03月13日】

近期,看到同修寫的一些關於怨恨心的文章,很有感觸。怨恨心猶如一條毒蛇,內心充滿怨恨的人,心胸狹窄,不能容忍,並且會衍生出惡毒心、刻薄心和報復心。常有此心的人,久而久之就真的會象一條毒蛇,心理陰暗,常常想的就是怎樣傷害別人,同時也傷害自己。就是在常人中,有此心的人也會被視為道德低下,作為一個走在神路上的人更不應該有此心。

怨恨心是什麼呢,筆者感悟,怨恨就是一種責怪別人的心,無論什麼不好的事情,都把責任往外推,都是別人的錯,甚至本來與別人沒有關係的事,也要拐彎抹角的認為是別人導致事情做壞,心裡氣、恨、難過,認為是別人的過錯給自己造成損失。就像師尊在《轉法輪》中講的那樣:“現在這個人就是這樣,遇到問題首先推責任,怨不怨他都往外推。”

從小時候起,自己的怨恨心就比較重,而且這種怨恨心是一種近似變態的心理。每當自己遭受挫折,哪怕是小小的不順意,我都會主觀的認為這樣的事不應該發生。因為自己形成了一種觀念,認為每件事情都應該恰如其分的按自己的思維和意願發展,經常固執的認為這件事就應該這樣,那件事就應該那樣。就像師尊在《轉法輪》中講的:“常人看不到這一點,他就老是覺的自己應該恰如其份的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所以他的一生爭來鬥去的,這個心受到很大的傷害,覺的很苦,很累,心裡老是不平衡。”因為心理不平衡,氣恨,我就會找別人的不是,認為是別人的過錯使自己不順意,有時候自己找的“他人之過”簡直就是牽強附會,毫不講理。例如,媽媽讓我去買東西,在路上我不小心跌倒了,心裡很難過,這件事讓我不舒服了,我的思維接下來就會習慣性的怪一個人,怪誰呢,我不會怪自己,我就會想:“就怪媽媽,如果她不要我去買東西,我就不會跌倒了。”寫到這裡,我想到,自己小時候最愛說的話就是:“就怪你”。就是這樣毫無理性的責怪別人,心中常含嗔恨,一有問題就推到別人身上,很不講理。

這種心是如何形成的呢,背後又有什麼觀念和執著呢?首先,怨恨心強的人,大多以自我為中心,心胸狹窄,不能承受痛苦和挫折,一有不如自己意願的情況,就心存不滿和怨恨,而不是去忍。其實,不如意是很正常的,那是因為有業力的存在,就像師尊在《精進要旨》<病業>中講的那樣:“人到了這個時候業大的時時處處都泡在業中,時時處處都有不順心的事,一出門就有不好的事在等著你。”有不如意,那是在還業,是自己在還自己欠下的債,沒有偶然的事情,也沒有什麼事情是所謂“不應該發生”的,這方面的觀念一定要扭轉過來。其次,是形成了向外找向外看,找別人錯誤的習慣性思維和觀念。舉個例子,出門被石頭拌了一跤,心裡習慣性的想,是誰導致了我跌跤呢,思維又立即不假思索的指向外面,是那個放石頭的人,還有路況管理人員,心裡就會對別人產生怨恨和氣憤。是啊,自己還會認為這樣的思維是正確的,放石頭的人道德差,路況管理人員是沒有盡到自己的工作職責,這樣怪罪他們是對的呀。可是,如果你沒有業力,不需要還業,你會跌跤嗎?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是不是因為有了什麼不符合法的念頭和行為呢?只有看自己,找自己的不是,才能提高心性,而不能一遇到事情就找別人的不是,這不是修煉人,可能連常人中的好人都不如。再次,這種怨恨心也是一種邪黨黨文化的產物。邪黨自成立以來,錯事,壞事做無數,殺人、害人如麻,可以說是罄竹難書,可是從來沒有承認過自己的錯誤,總是千方百計抓別人的小辮子,把錯誤推到別人身上,或者千方百計的為自己辯解,說什麼經驗不足或者黨內少數敗類所為,無論它幹了多麼傷天害理的事,都毫不臉紅的稱自己“偉、光、正”。在邪黨歷次的運動中,都叫人揭發別人的過錯,誰也不敢說自己有錯,因為,說自己有錯就意味著成為批鬥和挨打的對像。邪黨統治的大陸,遇到問題推責任,成為每個人的習慣,包括孩子也是如此,實在推不掉了,也要千方百計為自己辯解,無論如何也要證明自己是正確的,最起碼當時是正確的,後來不正確了,是因為形勢變遷所至,不是我的錯。

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應該有勇氣說:“是我的錯”,而不是眼盯著別人,查別人的錯,那樣的話,如何修自己,又如何提高呢?

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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