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0年03月10日】
據明慧網報導,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法輪功學員、退休女教師劉麗華,2010年1月28日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長期迫害下離世,終年61歲。劉麗華就是在高智晟2005年10月18日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中所述的“退休教師劉莉”。
劉麗華十年以來數次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判刑等迫害,2009年3月14日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誣告,遭中共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煙臺市開發區第二看守所六個多月。劉麗華的丈夫多次去看守所送衣服想見一面均遭拒絕。劉麗華被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五年,送濟南女子監獄。因身體健康太差,監獄方面不收。2009年9月30日通知家人被釋放。由於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劉麗華身體遭受嚴重摧殘。2010年1月27日晚上,劉麗華昏迷在廁所裡,家人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於2010年1月28 晚上含冤離世。
在劉麗華之前,另一名高智晟律師採訪過的法輪功學員王玉環,已於2007年被迫害致死。2007年5月9日,王玉環與當地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警察綁架,同年10月9日晚上,有警察打電話通知家屬說:“王玉環吐血,搶救無效,已經死亡。”據悉,王玉環老人早在半個月前的9月 24日已被迫害致死。
在2005年,面對高智晟律師,劉麗華曾用了近2個小時的時間講述她2001年6月到2005年的被迫害經歷。下面關於劉麗華多次被關押迫害的情況摘自高智晟致胡、溫的公開信。
退休教師劉莉(應其要求隱去真名):“我是2001年6月第一次被抓的,折磨了一年後我的身體很糟,把我放了。”“2003年我出來後發現,從2000年起,我所有的工資竟被‘610’ (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領走,我找‘610’和我的校長的次數誰也難以記清,至今不解決。我的丈夫也因修煉過法輪功,關押期間被折磨得失去了記憶,家中原來由他負責保管的一點存款憑證也在抄家後下落不明,他又記不起來。2003年過年,我把僅有的一百元錢給了被關押的丈夫,我們母女倆過年都沒有一分錢。”
“2001年6月,福山區公安局4、5個警察去我家抄家,抄出兩本法輪功書籍,就強行把我抬到派出所,還對我進行毆打,我說警察怎麼能打人?他們一邊打還一邊喊: ‘就打你了怎麼樣’?他們審了一天一夜,其中一個姓張的警察說:‘你再不說就要倒血霉了’。他從另一個人的筆錄上抄了一份‘筆錄’,然後讓我簽名,我拒絕,後來他自己簽上我的名。連旁邊姓陳的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說:‘她不簽你簽什麼’?他咬著牙說:‘我就要讓她倒血霉’。後來他們就憑這份當著我的面偽造的假材料關了我15天,後又直接送到了福山洗腦基地。在轉化班他們不讓我睡覺,強迫我轉化,直到2002年1月,我仍未轉化,他們就直接用那份假筆錄判我勞教1年,由‘610’的主任王岳峰送我去的勞教所,當時勞教所給我體檢,身體已被折磨的不象樣子,勞教所拒絕接收,但他硬要求勞教所收留我,他們耳語一陣後,醫生就給我打針,我反抗,四、五個人將我按倒在床上強行給我打針,最後他們看到我身體還是不行,由王岳峰給我送回家中。
“2002年 11月20日,我繼續去福山鎮黨委找他們的車鎮長問非法扣我工資的事,我來到車鎮長辦公室,自我介紹後,他起身出去,我等了很長時間,他回來說:‘我讓趙秘書跟你談談,你去他的辦公室吧’。於是我又來到趙的辦公室,剛進去,門外衝進4、5個警察,不由分說地把我拖上車,強行把我帶到了福山洗腦基地。這次是 2003年11月17日將我釋放的,在此期間他們對我進行了毫無人性的折磨,曾經連續戴手銬長達43天,還將我反銬著吊到鐵門上進行毆打,在關押近一年後,由於轉化沒有效果,只好將我釋放。2004年11月28日,我再次被抓,由當地的派出所將我送到棲霞看守所,關了7天後,又轉到棲霞洗腦基地,於 2005年3月18日被釋放。在此期間,他們繼續用不讓睡覺的方法對我進行迫害,曾經讓我連續26天不睡覺,眼睛稍一閉上就被打醒,我曾多次昏倒,他們還採取連續站立的方法,不讓我休息,並毆打我,每次連他們都累得直喘氣。”
“2005年8月15日晚上,我在牟平區高陵鎮下雨村的朋友家,村裡治安和高陵派出所共三人突然闖進來,我跟朋友跑出來,他們卻大喊‘抓小偷’,村民上當了,我們被抓住。他們開始打我們,治安主任手提一把椅子猛然砸在我身上,椅子當場被打散,我已躺在地上不能動彈。他們還用腳踢,其中一腳踢到我的肝部,我當即昏了過去。他們把我抬到車上,拉到高陵醫院搶救,我醒來時發現把我銬在病床上,之前抓我的一個治安員在抓我時被我摔了一跤,他懷恨在心,看我醒來後就用鞋底打我。在場的公安說:‘在醫院打他們動靜不要太大。’”
“當天晚上被抄的有兩家,共抓了6個人,其中一位孫學進老人已經70多歲了。後來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逼我簽字報名參加洗腦班,我不簽,獄警擰住我的手銬,問我:‘你簽不簽’?我說不簽,他一直擰到手銬已經陷入我的肉中。我還是不簽,他只好轉身走掉。後來他們找了個犯人把我拖進牢房開始打我。”
“國保大隊提審我一次,因我不配合他們,他們把我送到煙臺的幸福洗腦班,開始不讓我睡覺、坐小板凳,進行強制轉化,讓我寫‘三書’ (保證書、揭批書和悔過書),還用車輪戰,讓我看誣衊大法的錄像,第4天,他們看沒有效果,牟平國保大隊和煙臺公安處‘610’頭子於剛商量把我送到招遠洗腦基地,我聽到他們議論說象我這種情況只有在招遠基地才有辦法。這時我已經是7、8天沒有吃飯和睡覺了。到招遠後,他們抬著我,走一步就踢我一腳,嘴裡還重複著‘看你轉不轉化’。放下我時,我已沒有力氣站立,只好躺在地上。他們繼續折磨我,基地的主任開始用腳踩我的下身,他的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還用腳抬起我的頭,然後把腳拿開,反覆著讓我的頭摔在地上,還用腳踢,折磨夠了才把我抬進監室。我感覺他們已經沒有了人性。”
“在招遠基地都是一個學員一間小房屋,是專為洗腦特建的,儘管我站都站不起啦,他們還是用鐵鏈把我捆到鐵椅上,戴上手銬、腳鐐,我繼續不轉化。第十天他們開始給我灌食,我開始不斷地吐血沫,當時連他們自己看著都受不了,也跟我一起吐起來。他們按住我的頭給我灌食,那裡的主任問我轉不轉化。我說不轉化,他說在招遠,你不轉化就別想出去,我們這裡辦法有的是。他們把我背銬在暖氣管上,只有腳尖能點到地面,屋子裡沒有燈,24小時都很黑,我隱約感到,不時有人進來把手伸到我的鼻子下,摸摸看我是不是還活著。也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的手腕都勒出了大口子。當時還用電線勒住我的嘴,讓我不能說話,現在我連說話都流口水。被他們不停地折磨,我實在痛苦得無法形容,我動了自殺的念頭,想咬舌,但他們又加了幾根電線,使我嘴裡也無法動彈,直到我昏迷不醒。我醒來後看見自己的腿已經變了顏色,開始變得黑青,左腿越來越粗,已有右腿兩倍粗,右腿卻越來越細。但他們還是不放鬆對我的折磨,我想上廁所,他們攙我起來,我發現自己已經不能走了,就摔倒在地上。他們接著把我抬到床上,還是綁住我的右腿,繼續戴著手銬。當時那裡的醫生看情況十分不好,就讓他們把我送到醫院,醫院的醫生說我有生命危險,必須鋸掉腿,後來他們又把我送到毓皇頂醫院,那裡的醫療條件最好,我住了幾天,他們讓我的家人出錢給我治療,我們沒有錢,後來家人把我接了出來。回到家後,由於我已生活不能自理,還得由我80多歲的老母親伺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