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攻擊退黨活動 中共暴徒被判刑

韓國法輪功學員

【正見新聞網2010年05月19日】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對涉嫌於去年嚴重騷擾法輪功學員之中國籍兇犯崔萬吉、崔春植(音)等二名被告判定有罪,並各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和有期徒刑四個月。

中使館撐腰 暴徒態度囂張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韓國安山市舉行“聲援六千萬人退出中共”集會遊行。幾名暴徒毆打參與遊行的多個人權團體成員及法輪功學員,並且毀損了相關器材,當時暴徒們叫囂:“不論男女,是法輪功就打!”,“有中國大使館支持我們什麼也不用怕,韓國警察也沒辦法。”

事件發生後,警察迅速出動,但這些暴徒們不顧警察的制止繼續行兇。部份暴徒在被押解到安山警察局接受審問的過程中,仍然態度囂張,一名崔姓暴徒甚至叫囂: “拘留十幾天沒關係,遣送回國我也不怕。我要和大使館聯繫。”並在調查期間用手機和中共使館的官員進行了簡短的通話。

暴徒受到嚴厲制裁

暴徒們在安山警察署接受第一次調查後,被押送到水原地方檢察廳安山支廳,就所做的騷擾行為接受了徹底的調查。安山支廳經過三個多月的調查取證,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向安山法院正式起訴了這些暴徒。

任職於一所法律事務所科長的金先生曾分析指出,通常,對類似違反有關集會及示威相關法律的事件,韓國檢察廳一般是作罰款型處分,但此次檢察廳向法院正式起訴請求刑事裁決,“可解讀檢察廳方面的強烈意志,就是要使這些無視法律者受到韓國法律的嚴厲制裁。”

對這些暴徒們的第一次公審始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五月十八日共進行了五次公審。在四月三日舉行的公審中,檢察方為了證明被告人的犯罪嫌疑,向法院申請了五位證人出庭作證,被告人申請二位證人出庭作證,雙方共七位證人出庭進行了激烈的當庭辯論。

五月十八日,法院最終分別判處崔萬吉、崔春植(音)等二名被告有期徒刑八個月和有期徒刑四個月。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對法輪功活動的妨礙不可容忍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發言人對本次判決結果表示支持:“對妨礙退黨活動的中共暴徒,法院作出有罪判決,這是理所當然的。在此我們也很歡迎法院的裁決。”“通過此次判決正告中共當局,任何試圖妨礙法輪功活動的企圖都不可容忍。今後對其犯法者要向政府強烈建議,要求實施強制遣返等措施。”

原告:更多的中國人將加入到退黨大潮

本案件原告之一、市民團體“新中國人權同好會”代表李承真表示,很高興能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本次有罪判決意味著韓國法律絕不會容忍暴徒的犯罪行為。對案件幕後黑手中共當局應是很大的衝擊,就是讓他們明白退黨活動在國際社會被認定為一件正義且合法的事情。希望今後有更多的中國人一起加入到退黨大潮中來。”

退黨中心負責人:給中共敲響了警鐘

退黨中心韓國負責人朴仁彩說:“對中國暴徒的有罪判決,也將給中共及其使館予以很大衝擊。每次搞退黨活動或在退黨中心面向中國人勸退(退黨、退團、退隊)時,中共暴徒來進行騷擾的不少。可他們對自己的騷擾行為則認為是因中共使館在背後支持,所以更加有恃無恐。但通過這次判決可以說對他們敲響了警鐘。近期這些暴徒的逞凶作惡明顯地減少了,行動也比以前收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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