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醫界炮轟中共活摘 黃潔夫輸出罪惡(視頻)

黃潔夫想讓台灣人成為黑心器官共犯

【正見新聞網2014年12月22日】

針對前中共衛生部副部長、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日前來台,拋出兩岸合作建立器官移植平台說法。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立委田秋堇、周倪安、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於22日舉行“守護醫界良心 拒絕中國活摘犯人器官”記者會,台灣立委及醫界重炮抨擊中共活摘良心犯、法輪功學員器官,要求台灣政府拒絕兩岸器官移植平台,重視境外移植醫療風險,促修法擴大器捐、杜絕移植旅遊。

醫界:全世界都知中國器官來源不明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兩公約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說,中國器官來源不明,極可能牽涉人權迫害,中國本身每年器官捐贈僅1千多人,而等待器官捐贈卻有30萬人,中國竟還有多餘的器官可以“合法輸台”,顯示中國有其他管道獲取器官。他反對中國任何不人道的所謂“獲取器官”的方式,並籲請立法院動用調查權,釐清部份台灣醫界成員與中國器官移植之間,是否牽涉不法的利益關係。

他表示,中國的死囚,除了犯罪的死刑犯,還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黃潔夫曾聲稱,“死囚可以自願捐獻器官。有捐獻意願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納入中國統一的分配系統,就屬於公民自願捐獻,不再存在死囚捐獻的說法。”黃嵩立強調,可見黃潔夫說明年起“不再用死刑犯器官”的說法,僅是謊言。

黃嵩立也希望台灣立法院“儘速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擴充捐贈限制、禁用死刑犯器官、境外移植強制登錄,以及涉及買賣仲介等相關的罰則。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維表示,器官移植的最基本要求是透明及可追溯,中共應先公布600家器官移植中心在過去14年來每年每家的移植人數,以及每一省的死刑犯執行人數與捐贈人數,並調查過去14年來中國器官的來源,否則“兩岸器捐恐怕只是用來掩護中共掠奪良心犯器官的平台。”

黃士維說,根據2010年“馬德裡決議”、2008年“伊斯坦堡宣言”及世界醫學會、 世界衛生組織之醫學倫理政策,都顯示移植器官短缺成為全球性議題,更指提供器官給器官衰竭病患是國家的責任,每個國家要自給自足,他呼籲政府應該傾聽器官衰竭病人的心聲,承擔起這個責任,讓台灣自給自足,“儘速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

立委:台灣人不應成為黑心器官共犯 活摘器官是人類史上最惡毒的行為之一

台灣立委田秋堇表示,黃潔夫來台拋出器官輸台說法,當天在場的台灣官員竟然沒有人拒絕他,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她強調,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白紙黑字寫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維吾爾族人的器官,到現在中共連一句抗議的話都沒有;從1999年中共鎮壓法輪功開始,中國器官移植的案件直線上升,但中國死囚的案件沒有增加,顯示裡面有多麼令人髮指的恐怖情況?

“中國來源不明的器官怎麼可以輸入台灣?”田秋堇說,如果中國器官供應兩岸作器官移植,這樣會有更多無辜的人被迫害活摘器官,“我們不可以作中共幫凶。”她強調,台灣人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人還活著就強摘人家的器官,這樣的罪業有多重,這是天理不容的事情;而且還要用健保支付抗排斥藥,由台灣負擔全民買單,“黃潔夫想讓台灣人成為集體共犯,門兒都沒有!”

田秋堇表示,台灣應儘速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她正在立法院努力這件事情,但有國民黨立委在阻擋法案,卻要讓中國器官來台,這完全是反其道而行,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見不得人的黑幕?

台灣立委周倪安表示,中(共)國活摘器官是人類史上最惡毒的行為之一,活摘器官一直不斷的上演,中(共)國是沒有人權的國家,“我們要大聲譴責黃潔夫的說法,台灣絕不接受中國來源不明的器官”,而且若台灣有醫事人員、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充當黑心器官的仲介人,將為法所不容、遭人民唾棄。她也強調,台灣應努力“儘速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

律師團:黃潔夫政治上統戰 法律上規避移植旅遊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在這兩天已經通知世界醫學會秘書長關於黃潔夫拋出兩岸建立移植平台的說法,另外也經由美國華府成立的醫師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DAFOH)向全世界各國醫學界發信,周知中共想把黑心器官輸入台灣的恐怖提議,讓世界各國的移植醫學會來共同關注,目前 DAFOH發言人戴蒙‧諾托醫生的聲明“中國提出與台灣建立器官移植平台是陷台灣於違反醫學倫理的共犯” 已經公布在網路上。

該聲明中提到,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器官移植原則的第十及第十一條規定,器官移植必須透明且具有可追溯性。然而截至目前為止,中國從未遵守這些原則,而且近來在“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 (COTRS)的實施中竟將可追溯性及透明化排除在外。“因為台灣無法去證實或核實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器官來源,台灣醫界團體在道理上是不能同意建立這個兩岸器官移植平台的。”

此外,朱婉琪代表法輪功人權律師團提出三點聲明:一、中共是活摘器官的輸出國,台灣不能成為掠奪中國人民器官的幫凶。二、呼籲台灣醫學界必須嚴正的向國際社會表態:台灣不會經由中共在政治上的統戰,法律上面的規避境外旅遊,而成為中共活摘器官最大的內需市場。三、呼籲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完成前,台灣人千萬不要到中國大陸換黑心器官,成為中共活摘器官的幫凶。

DAFOH聲明“中國提出與台灣建立器官移植平台是陷台灣於違反醫學倫理的共犯”

最近中國提出與台灣建立一個“兩岸器官移植平台”,此舉引發違反倫理的極大關注,同時對台灣遵守國際醫學倫理標準構成了威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器官移植原則的第十及第十一條規定,器官移植必須透明且具有可追溯性。然而截至目前為止,中國從未遵守這些原則,而且近來在“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的實施中竟將可追溯性及透明化排除在外。

因為台灣無法去證實或核實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器官來源,台灣醫界團體在道理上是不能同意建立這個兩岸器官移植平台的。鑒於中國十多年來使用死刑犯的器官這種違反醫學倫理的不當行為以及其從良心犯,尤其從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身上非法強摘器官,使得與中國建立器官捐贈分享平台的舉措將面臨成為違反醫學倫理幫凶的風險,甚至是醫療犯罪。在此建議所有的國家及地區,包括台灣在內,應擊退對自己國家的醫療活動及倫理標準所造成的這個威脅。

中國官員聲稱2015年起,囚犯可“自動捐獻”器官,就像其他公民一樣,囚犯的器官將登記納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並且不需要特別認證。然而國際倫理標準載明囚犯無法自由地給予其知情同意。而自願及知情同意是器官捐贈倫理標準的前提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提議的器官移植平台,其表面以協助病患為餌提供醫療利益,現實中卻是擴大其“以器官移植執行死刑”體系的共犯範圍。

迄今,中國人民共和國還沒有公開承認其從良心犯的身上強摘器官。有不可抵賴的證據證明:特別是關押中的法輪功學員遭到身體檢查及診斷。有案例顯示,在一個勞教所中有數以百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驗血,這些身體檢查是昂貴的,在勞教所或監獄裡進行這些需要花費高成本的體檢在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這些囚犯正面臨被強行納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的巨大危險。中共不肯公開承認良心犯遭到強摘器官,這些個良心犯器官就存在被納入器官移植平台的實質風險,而台灣病患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漂白非法取得器官的共犯。

近來中共所謂公民自願器官捐獻系統是不切實際的。器官捐獻需要在廣大群眾中進行許多年的教育及宣導。一個官方器官捐獻體系的迅速發展會被高度懷疑其器官取得非出自於自願。

發言人戴蒙‧諾托醫生敬啟
英文原文:http://www.dafoh.org/wp-content/uploads/PR-1222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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