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河石油勘探局高級工程師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6年08月14日】

在過去十七年中,深深受益於大法修煉的遼寧省盤錦市高級工程師謝艷馨和倆女兒被非法判刑、勞教、洗腦、高額勒索迫害,原測井公司經理的丈夫,常受騷擾,遭受精神傷害,在擔驚受怕中去世。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謝艷馨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一、大法的神奇 放棄無神論

謝艷馨,女,八十歲,畢業於北京石油學院,高級工程師,是遼河石油勘探局測井公司數解中心的退休職工。

謝艷馨是位老知識分子,有思想、有頭腦,多才多藝,為人正直、善良,在單位裡、朋友中德高望重。老人自幼家庭生活困難,要飯長大,人生道路一波三折,非常坎坷,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她不會輕易的相信什麼,更不會輕易的做出什麼重大的選擇。以下是她的自述。

在一九九七年小年那天,我摔傷右腿,躺在床上不能動,翻身都困難。過完年,一位朋友來家看我,向我介紹了法輪功。其實我當時根本不相信,自認是無神論者,這位朋友講了許多她親身受益的情況,盛情難卻,心想反正躺在家裡也沒事,就這樣,開始看李洪志師父講法錄像,斷斷續續看完九講,有許多問題不懂,我就想借書看。

三天後,拿到了書,還沒來的及看呢,當天晚上,我這條受傷的腿突然感到發麻,並且火辣辣的燙,用手摸體溫並不高,難道是師父給我淨化身體了?之後,我就能翻身了,第二天早上,自己走到了洗手間,當時我激動的熱淚止不住的流,因此,我的世界觀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開始走進了法輪功。

自從參加集體學法煉功之後,感到自己的心靈不斷淨化,思想境界也在不斷的提高,在利益面前不再去爭鬥了,在矛盾面前,開始學會寬容、忍讓,遇事努力按真、善、忍的衡量標準去做。

就在剛參加集體學法煉功後沒幾天,又一件神奇的事發生了。師父的法身幫助我把兩顆經常疼痛的壞牙拔掉了。那個過程現在想起來還歷歷在目。這件事情徹底改變了我的無神論觀念。通過修煉法輪功,高血壓、心臟病、偏頭疼等這些病痛都好了。從一九九七年至今十八年來一片藥也沒吃過,感受到無病一身輕的快樂。

二、說句公道話 遭非法拘禁 二萬元被扣押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我們一行四人去北京上訪,走到山海關換車時,在候車室被警察非法截住,沒收了車票,關押到車站派出所。當天晚上被遼河油田測井公司派來的人給我們戴上手銬綁架回來。在遼河油田拘留所,我們絕食表示抗議,被非法拘留三天。之後,測井公司來人把我們接回來,並沒有讓我們回家。而是直接把我們帶到一間會議室,裡面是測井公司領導和一些相關人員。

最後公司經理孫寶喜在(測井公司的)招待所開兩個房間,於是我們又被非法拘禁。招待所屋外坐著人看守,屋裡床上放著手銬。我們絕食表示抗議。我被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後放回家。其他三人被非法關押三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在鑽井菜市場東門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到興隆派出所,之後又綁架到盤錦市興隆台公安分局,在這裡被非法搜身、搜查包,又被非法關押到盤錦市渤海拘留所。在渤海拘留所裡不讓煉功,白天不讓躺著,只能坐著。

之後我絕食絕水抗議,在絕食第七天,公安分局才來人說:只要說不煉了,馬上可以出去。我們這裡沒有因絕食就出去的,絕食也沒用。在絕食第十二天,公安分局又來人,當時我說話困難,嘴裡發乾,但是,我堅定修煉。最後,他們說回去匯報,再研究、研究。

當天下午,二女兒來拘留所接我。當時警察讓我在一張紙上簽字,我一看上面寫著:犯罪嫌疑人……隨時接受監督,定期匯報。於是,我拒絕簽字,我自己拿著小包走回監室。二女兒跟著我來到監室,告訴我,警察讓家裡交二萬元“保證金”,說辦保外就醫。我說把保證金要回來。我不保外就醫。第二天,我被無條件放回家。公安分局警察無理不退還“保證金”,並說“保證金”一年後退還。

二零零四年元旦前一天,盤錦市興隆台公安分局國保劉姓大隊長打電話到家裡,讓我去他們那裡匯報。當時丈夫接的電話,說:“我老伴是你們無條件釋放的,為什麼要去匯報?”劉卻說,如果超過三次電話,人還不來,那兩萬元錢就不退還了。丈夫氣憤的說:“你們終於道出了你們的目的,你們不就是為了那兩萬元錢嗎?”並質問對方:“你是不是國家公務員?我為國家有你們這樣的公務員感到可悲。你們真不知羞恥,言而無信,你們為那兩萬元錢可以不擇手段,損害公安形像!我為國家有你們這樣的敗類感到可恥。”丈夫放下電話,氣的手都發抖。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日大年三十前一天,來了兩個人,帶著那二萬元錢的收據,讓丈夫簽字。丈夫沒簽字。過了正月十五,那個姓劉的大隊長又來了,丈夫沒有開門。他把收據疊成小方塊塞到門把手上說,不用簽字了。那二萬元錢就被這樣侵占了。

二零一三年八月,七十七周歲那年,我被盤錦大窪國保付振國等警察綁架,被非法搜查包。包裡東西被搶走。從上午十點左右一直到晚上八點左右,被關在盤錦大窪田家派出所。晚上八點多,才回到家,沒讓吃飯沒讓喝水,非法拘留近十個小時。

三、大女兒遭受的迫害

大女兒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月上訪,兩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零年八月在上班時間,被測井公司單位保衛科夥同遼河油田公安國保王友山綁架,關押二十六天,勒索三千元保證金才放人。三千元保證金後來沒有退還。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盤錦興隆台區國保警察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二零零四年八月回家時,才知道父親已離世。

二零零八年八月,警察從大女兒家二樓南涼台搭梯子破窗而入,大女兒被裹著毛巾抬著,塞進車裡,綁架到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後被非法關押在盤錦市拘留所近一個月。之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當時外孫十三歲,被警察劫持在車裡,看到他媽媽被裹著毛巾塞進車裡及非法抄家的場景。外孫被嚇的直哆嗦,精神受到很大傷害。後來,外孫被警察放回,跑到我這來告訴我這一切時,看到外孫被嚇的還沒有緩過神來。

大女兒在馬三家勞教所被迫害,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回到家裡。

四、二女兒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初,二女兒因堅持修煉被測井公司非法扣發半年工資。二零零零年八月,在上班時間,被測井公司單位保衛科夥同遼河油田公安國保王友山綁架,關押二十六天,勒索三千元保證金才放人。三千元保證金一年之後要回。

二零零四年八月上班時,被測井公司領導、保衛科等多人強行綁架,抬著塞到車裡,被拉到遼寧撫順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一個月。二女兒被迫害的與人都不敢正常接觸。

五、丈夫在精神傷害中去世

一九九七年我得法修煉後,相繼倆個女兒也得法修煉。給我的家庭帶來了幸福祥和。

丈夫退休前是測井公司經理,處級幹部,正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丈夫一身清廉,做人正直,受人尊敬。沒想到晚年看到妻子、倆女兒因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一家人多次受到綁架、迫害,倆女兒都被迫害離婚。

二零零一年,大女兒被非法判刑,小外孫那時不滿七周歲,家裡僅有的二萬元存款被警察欺騙、搶走,加上正好二零零四年元旦前一天、大年三十前一天、正月十五後這年節日,當地盤錦警察的騷擾,使我家老頭精神受到很大傷害,擔驚受怕,兩年多一直沒見著大女兒,想念大女兒等,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突然昏迷,當時大女兒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在老頭病重時想見一面大女兒,都沒有見著,六天後離世,終年七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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