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冤獄 家庭破裂 哈爾濱女工程師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7年03月28日】

哈爾濱市香坊區女工程師劉伯濱修煉法輪功後,獲得身心健康,在已被醫院診定先天不孕的情況下懷孕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被騷擾、威脅、非法拘留,被非法判刑五年,家庭破裂。

在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現年五十三歲的劉伯濱女士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法院將江澤民繩之以法,還法輪功清白,還中國民眾行使信仰自由的權利,給司法以公正,給百姓以公平,主持公道。

被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發起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勞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經濟上的崩潰、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亂和黑暗。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目前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兇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下面是劉伯濱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後利用手中權力,操控610、公安機關的警察,發動殘酷的迫害,其迫害的“理由”僅僅因為我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太多了。以下是江澤民對我個人身體及精神的殘酷迫害:

一、身懷六甲進京為說一句公道話,被戴手銬送到公安局

一九九五年四月同學給我推薦法輪功,我抱著試試看的心學煉,當看到“真、善、忍”,提高心性的法理時,我為之驚嘆,終於找到了人生的出路了,每天堅持學法煉功,身心恢復正常,多年的神經官能症也好了。一九九五年之前為了要孩子,我不知吃了多少中西藥,進行各種理療,整天愁眉苦臉,唉聲嘆氣。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在我結婚十年之久、已被醫院診定先天不孕的情況下,我得知懷孕了,這對我來說是驚喜和意外。我所有的改變都是大法賦予我的,大法使我懂得了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我非常珍惜,和堅信。

就在我收穫著喜悅之時,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經歷和了解中共政治運動的歷次浩劫,家人深知其嚴重性,勸我為了家人及人身安全放棄修煉。幾年的修煉我已切實體會到大法的美好,我不會放棄的。做人也要講仁義禮智信啊,師父蒙冤我無法沉默。這麼好的功法受到歪曲,世人被謊言蒙蔽,我坐立不安,無法安心工作和生活。一九九九年九月我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我就想去告訴政府法輪功是冤枉的,法輪大法是正法!

我向工作單位請了假,隻身一人挺著肚子坐火車進了北京,到了北京火車站和前門附近已經戒嚴,我聯繫了早就去北京的同修,住下來了。大致有二十多天,我了解有許多同修去上訪被抓,大家有去天安門廣場請願也被抓,當時我已有五個多月的身孕了,我不知以怎樣的方式發出自己的心聲還能不被抓,內心苦苦的掙扎著。度過了二十多天的時間,在九月二十日左右的一天夜裡,我們被警察包圍了,我被查出戶口所在地並被帶回哈市。

一路上我被扣著手銬掛在上鋪,我無法休息。我感到了莫大的恥辱和困惑,我是一名知識女性一名孕婦,我犯了什麼法,要受到如此的人身限制啊?江澤民就這麼怕老百姓講真相嗎?

九月三十日我被送回哈市後又被送到香坊分局,一屋子人有公安局的、區政府的、辦事處的、工作單位的、一屋子人讓我交代,我沒什麼可說的,警察強制我必須寫保證,否則要關押我。我說我煉功受益了,我不能寫。當時一屋人七嘴八舌,丈夫也急得要跳樓嚇唬我,一直僵持很晚。那天晚上很冷,我還穿著涼鞋和夏裝,又冷又餓幾乎要崩潰了。有五個多月身孕的我招架不住了,向邪惡妥協,頓時覺得自己犯下了大罪,內心遭到非常強烈的譴責,愧對師父愧對大法。

由於江澤民打壓法輪功,給我的生活造成極大的壓力和痛苦,家人因害怕,強力阻止,孩子的爸爸對我百般阻撓,並多次以離婚相威脅,甚至要我墮胎。面對著社會大環境、工作單位、家庭以及親朋好友的方方面面的壓力,我幾乎要崩潰了,如果不是師父的教誨,法輪大法不允許殺生,我在沒有經濟來源、沒有家庭保障的情況下,我就不會把兒子生下來了。

二、被單位非法開除

二零零零年我兒子剛剛滿月,哈爾濱量具刃具廠就派人到我家裡,要我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我不寫,單位就在全廠通告開除我。我本來已經是高級工程師,應該在工作崗位在本專業為國家出一份力,可是我卻被開除了。這使我在孩子哺乳期就開始承受著經濟和精神上的雙重壓力,我一人帶孩子,沒法出門,我曾經多次給單位、婦聯、610辦公室、勞動仲裁委員會打電話反映對我的開除是不合理的,可是所有的人都說這是上面的決策,誰都沒有辦法解決。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九年我承受多次的被監視、搜查,以致我及家人的生活極度緊張。丈夫為了我不被綁架,曾經多次賄賂相關人員,還要瞞著我。他接到警察找我的電話就嚇的心臟難受,他受不了了,就勸我離開家。丈夫受不了壓力,無數次軟硬兼施勸我放棄修煉,否則和我離婚。沒有了工作和經濟來源,家庭也在風雨飄搖著,我身心飽受著痛苦的煎熬。這一切都是江澤民打壓法輪功造成的。

三、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在上訪被抓,反映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開始以不同的方式講真相。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我和幾位同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抓,我被非法判五年徒刑。

在看守所的八個月內,每天被強制就像雞鴨一樣碼坐,兩米寬的地方四個人睡,洗澡就在便池上,只有一小盆熱水。每天要求背監規,不過我不是罪犯,所以我就不背監規。

二零一零年六月下旬我被劫持到女子監獄。第一天我被強制穿上囚服,剪了長發,開始坐小板凳。置身一個陌生的環境,我很恐懼。我被要求面壁而坐,不能動。一屋子的人都在忙著手裡的手工活。就我一人這樣呆坐著,有人說如果不轉化就要這樣坐五年。由於八個月沒有活動,人已經很虛弱了,坐一天我就已經暈了,接下來五年我無法承受,內心開始想家,想孩子,想起家中的老父親,想著自己人世間的未了的心願……我二零零零年後忙於生活和工作沒有好好修煉,法理學太少了。接下來的四個月我被控制看轉化錄像,我看不進去,腦袋疼。可又不得不看,所有的一切都是按610系統編好的程序在演繹,每個人都為了各自的目的複製著江澤民製造著的天大的謊言。

四個月後我被下到十三監區,開始做勞工,每天不停的幹著手工活,很少有休息日,四肢機械的忙碌著,心卻在煎熬著,我們二十四小時被犯人看管著,監視著,沒有任何自由。我內心掙扎,痛苦的反思,我要站出來否定這一切,我向監區遞交了嚴正聲明:我之前在壓力下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及文字全部作廢,修煉法輪功無罪,我們不需要這樣改造,我要堅修大法。我們身邊的同修陸續都交了聲明,我們當時面臨著被關小號。後來不轉化的大法弟子又都被集中到十一監區,被採用各種手段強制轉化,碼坐一個月,看各種其它門派的書籍等。

一直到二零一四年一月份,我才離開這個人間地獄。在法輪功被迫害十多年裡,我們每位大法弟子都承受了巨難,我所承受的只是冰山一角,要說的太多了。

四、回到家中,因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而承受著來自各方壓力

二零一四年一月,我出獄回到家中,丈夫因為再也不想承受這種壓力了,跟我離婚了。兒子隨丈夫一起離開家鄉,因為被謊言誤導並害怕,不願再和我聯繫。家中的親人朋友因江氏集團的造謠宣傳,而對我疏遠;同學同事很多人因為害怕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也對我疏遠。家族的公司因我被非法判刑,已經停止經營。

一直以來,我在學校、在家庭、在單位、在社會中,都是大家眼中正直又善良的人,我學煉法輪功,更是處處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卻讓中國大陸所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為他人著想”的好人,被抓、被打、被判刑,甚至失去家庭、自由、生命,沒有生存空間,簡直是罪大惡極,天理不容!

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並操控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延續至今,據內部不完全統計,通過大面積迫害形式和各種迫害手段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到幾百萬之眾。根據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第六條的“滅絕種族罪”和第七條的“危害人類罪”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等相關條款,以國際法量刑,江澤民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

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群體長達近十八年的殘酷迫害,不僅違犯了國際法,也同樣違犯了中國政府的法律:《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這場殘酷迫害已構成江澤民違法違憲的多項犯罪。

儘早清算結束這場人類的浩劫,這是歷史的必然。因此,我請求最高檢察院對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嚴懲,同時徹底廢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非法規定、禁令和迫害政策;立即全部釋放被非法判刑、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師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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