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冤案 家屬力排阻撓 告公檢法獲賠案例

【正見新聞網2017年09月07日】

18年來,中共迫害法輪功製造了難以計數的冤案。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力排阻撓,依法向涉案人員提起控告後獲得賠償。 以下案例來自明慧網:

大慶油田工程師被迫害致死 家屬控告勝訴

王斌,男,原黑龍江大慶油田勘探開發研究院計算機軟體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曾獲國家科技二等獎。2000年10月4日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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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平和修煉功法,對祛病健身有神奇功效,被中共鎮壓前在大陸廣受歡迎,修煉者遍布社會各階層,包括各行業精英。但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下令迫害。

2000年6月3日,王斌準備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 王斌因不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多次被毒打。

2000年9月24日晚, 3名犯人受警察指使,毒打王斌40多分鐘,王斌奄奄一息。

當晚11點,王斌被送到醫院,經檢查,淋巴動脈被打斷,鎖骨、胸骨、肋骨被打折十幾根,睪丸被打碎一個,手背被菸頭多次燙傷,鼻孔被菸頭插入燒傷,身體多處黑紫,慘不忍睹。10月4日晚,王斌死亡。被害後,王斌內臟被野蠻摘取。

家屬及法輪功學員狀告勞教所當班幹事馮喜等人以及3名犯人,勝訴獲賠20萬元人民幣。5名涉案犯罪份子分別被判刑18年、12年、5年、3年不等。

丈夫被迫害致死 妻子控告勝訴獲賠

明慧網2015年7月13日發表《看油畫「這是我們的師父,你現在贖罪還來的及」有感》一文。文中介紹2008年2月底,一位從監獄釋放回家的法輪功學員,為了謀生,在街邊做小生意,同時講真相。結果被一便衣女警構陷,遭綁架和勞教。那位學員絕食抗議迫害,不到三天就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去世的法輪功學員的妻子沒有就此作罷。她根據掌握的證據和多重疑點,直接到省城控告該勞教所,要求嚴懲兇手,追究相關人員和勞教所的責任。

此案驚動了當地公安、司法等部門,也驚動了勞教所和省司法廳。他們找到這位妻子。面對重重壓力,這位法輪功學員家屬斬釘截鐵地告訴他們:只要我活著,就要一告到底。

據悉,幾經波折,最後獲賠18萬元。

許郴生家人申冤4年 獲國家賠償

許郴生,女,湖南郴州市法輪功學員。2012年5月16日,許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當街抓捕。後被背銬在鐵椅子上「審訊」12小時後身亡。時年4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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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郴生

許郴生原是湖南郴州市煙廠職工。因堅守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從2000年到2012年,經歷被非法停職、抓捕、關押、抄家、恐嚇、罰款、關洗腦班、折磨虐待、上報網上通緝等多種迫害,並被迫與丈夫離異。

2012年5月16日被綁架後,許郴生被戴背銬審問,期間12小時不讓喝水、吃飯和上廁所。晚上 11點15分,許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診斷顯示,許心跳、呼吸已停止,人已死亡。

命案後兩天(18日),公安局才通知許的前夫楊某。20日,還在讀大學的許郴生的兒子楊許俊返家。家人親友都非常震驚:年輕健康的許郴生怎麼會匆匆離開人世?

2014年8月26日,許的兒子楊許俊向公安局北湖分局申請國家賠償。同年10月24日,北湖分局決定不予賠償。楊許俊不服向北湖區法院提起訴訟,認為被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楊許俊堅持為母伸冤,經過漫長的4年多官司,終於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三十一萬九千六百元和被贍養人生活費五千四百元人民幣。

吉林於桂香被迫害致死 家人申冤 公安賠20萬

2017年6月16日,吉林長春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於桂香老人被綁架,4天後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報導,6月16日,於桂香、戴瑤琪等3位法輪功學員在長春九台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給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九台公安局國保人員綁架。

在國保辦公室,於桂香出現心臟疼痛症狀,疼得直佝僂著身子。她跟國保人員說:「你們今天必須讓我回家。我老頭住院做手術,沒人護理。」國保人員依然置之不理,將3人強行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

到了第3天,於桂香在拘留所暈倒,全身是汗,打招呼也沒有反應,掐人中也沒有反應。服用「速效救心丸」甦醒後,又處於昏睡狀態。第4天早上,在上衛生間時突然栽倒在地。送醫前即死亡。

於桂香的兒子得知噩耗後悲憤至極。他力排公安局阻撓,為母伸冤,經一個多月的勞苦奔波,最終勝訴。據悉,公安系統賠償20萬元。

據悉,雖然於桂香家人獲賠20萬元,但是法院袒護了公安國保人員。明慧網表示,法院應該追究造成於桂香死亡的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大部分案例尚未獲得賠償

18年來,至少有4,126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從總體上看,大部分案例尚未獲得賠償。

這些案例中,還極少部分(地方)政府、警方主動提出「私了」,但家屬並沒有拿到當初協商的賠償數額。也有少部分(地方)政府、警方提出私了後,法輪功學員家屬不接受,要堅決控告殺人兇手,但由於中共司法部門的阻撓,最終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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