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悟道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0年01月25日】

學《轉法輪》中那段:「北京有個學員,晚上吃完飯領著孩子到前門去遛彎兒,看見有廣播車在宣傳摸獎券,小孩湊熱鬧,要去摸獎。摸就摸吧,給小孩一塊錢去摸,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給一輛高級小孩自行車,小孩樂壞了。他當時腦子「嗡」一下: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對小孩說: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買。小孩不高興了:讓你買你還不給買,我自己摸一個你不讓我要。哭著喊著不行,沒辦法,只好推回家去了。」

在這裡,我悟到了另一層法理:修煉人是不能要不義之財的,同時也要體現出修煉人的大慈悲心來。例子中,作為家長,當時是完全可以把那輛自行車退了的,可是那個學員面對孩子的哭鬧沒有對孩子發火,就推回家去了。不是說那個學員貪財,也不是說學員縱容孩子貪財,而是體現出了學員慈悲善良的心。而常人在孩子不聽話時,很多是非打即罵,最後鬧的雞犬不寧的。這就是修煉人與常人處理問題的根本區別。

回到家,學員還是把錢送單位去贊助了。做到了修煉人不得不義之財。

作為修煉人就要時時處處按照師尊的要求去做,從小事做起,做到百分之百的同化大法,同化真善忍,不折不扣的以法為師。師尊在講法中給我們舉的例子有很多的內涵,有不同層次的法理讓我們悟道。

現階段的一點體悟,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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