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遷都與水患

林蘭 編輯


【正見網2004年03月10日】

東漢張衡在他寫的《西京賦》中說:「殷人屢遷,前八後五。」這是概括了商代在湯建立商王朝前商族有八次遷徒.湯建商王朝以後又有五次遷都。五次遷都的情況是:仲丁將王都由毫遷到囂,河?甲繼位後由囂遷到相,祖乙為王后又遷到庇(也作「邢」、「耿」),最後由盤庚遷到殷。

關於商朝頻繁遷都的原因,人們歷來爭論不休,有多種觀點。從自然環境角度而言,商朝的五次遷都均為水患所致。

《尚書序》記載:「祖乙圮於耿。」西漢孔安國傳云:「河水所毀曰圮。」《通鑑前編》載:「河?甲立.是時囂有河決之患,遂自囂遷於相。」「祖乙既立,是時相都又有河決之患,乃自相而徒都於耿。」 至於盎庚遷都於船的原因,從《尚書・盤庚篇》中即可看出:「今我民用盪析離居,罔有定極,爾謂朕曷震動萬民以遷?」孔字國傳云:「水泉沉溺,故盪析離居,無安全之極,徒以為之極。」由此可見,商朝遷都,是為了避開水災。

再從古代囂、相、耿(庇)等地的地理位置來看,也有發生水災的可能。據王靜安先生考證,「囂」即今山東蒙澤縣,「相」即今河南省黃縣境內,「耿(庇)」即今日河北邢台(見《王忠憨公遺書》和《觀堂集林》。這些地方均在黃河下游,遭受水災的可能性極大。

安居方能樂業。王都常遭水災襲擊,自然要頻繁地遷徒。當然,商朝五次遷都或許還有其它原因,但水災是其中原因之一.而且是重要原因之一,這一點是勿庸置疑的。

(選自《三千年天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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