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枉判八年 成都法輪功學員吳春蘭含冤離世

【正見新聞網2021年11月22日】

四川成都市,金堂縣57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春蘭曾遭中共迫害致癱,2018年被冤判八年。明慧網11月21日報導,她於2020年7月10日含冤離世。

2020年7月1日清晨,吳春蘭的家人發現她暈倒在地,將其送進醫院搶救。九天後她離世。

2018年7月26日上午,成都市金堂縣法院對吳春蘭、郭青城、蔣宜琳、唐曉燕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吳春蘭被誣判八年、勒索罰款一萬元人民幣。其他三人各被誣判七年,勒索罰款約七千元。

吳春蘭曾於2016年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被迫害致癱。期間她患重病的丈夫離世。

2016年9月初,成都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機構及相關人員指使金堂縣趙鎮各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

街上出現成都特警車輛,警車上備有雷達監控器材等。防暴警察手持防暴盾、荷槍實彈。同時,各社區的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恐嚇,並被逼迫在不起訴江澤民的文件上簽字。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許多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將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控告到最高檢察法院、最高檢察院,要求將其繩之以法。

這一合法行為卻引起成都當局的恐慌。

9月9日,吳春蘭被二十多名特警持槍綁架並非法抄家,先被關押在郫縣派出所一個月,後被轉到金堂縣棲賢看守所。她的家人一直爭取與她見面,均遭到警察阻撓。

吳春蘭在家經營兩間商鋪,是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她還照顧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並為他付大筆的醫療費。

她被綁架時,其丈夫還在金堂縣醫院住院治療。家中生計全靠她兒媳一人支撐。

警察隔三差五就對她兒媳問話,給兒媳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還聯合一律師哄騙她兒媳勸吳春蘭承認警察羅織的罪名,才能早日回家。

吳春蘭的丈夫因她遭綁架後家裡沒有了積蓄而出院,精神上遭受很大的打擊,於2016年12月16日離世。

吳春蘭的兒子戴孝到看守所,請求釋放母親,讓其見父親最後一面,被警察拒絕。

此後,吳春蘭的家人收到她於12月19日從派出所寄出的家信,信中仍在關心她丈夫的身體狀況。

12月21日前後,吳春蘭因出現腦血栓症狀被送往醫院急救。在她住院期間,縣醫院周圍一直都有警車駐守,院內還有便衣。

2017年1月2日,吳春蘭被「取保候審」回家,當時她半邊身體已失去知覺。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她曾被提審21次。僅三個多月後,原本健康的她被迫害致癱。

2018年,吳春蘭再遭冤判八年。

原文:曾被誣判八年 成都市金堂縣吳春蘭遭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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