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可活人,也可殺人

德國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1年08月24日】

曾聽一位雲南文史館的先生講過一段話:「樂猶藥也」。音樂也就好像是吃的藥一樣,能活人也能殺人;能夠把人的情致調得很好,讓你好好地活下去,可也能夠殺人。所以,奏聆之者不可不慎,演奏音樂的人和聆聽音樂的人都要小心,不能不小心。這段話使我想到音樂的重要性--它能使人提高情操,但也能使人顛狂性亂。

古代的中國音樂都是以德音雅樂為尚,尤其是孔子的時代,提倡定禮樂,可見古人對音樂的重視。好的音樂能使人三個月不知肉味;壞的音樂定為淫樂或俗樂,如,把當時鄭、衛等地方的音樂指斥為有害身心、有害國家的淫樂。當時的音樂家都講究高雅的情操,天人合一,歌頌自然。音樂形式靜而簡,圓融和諧,清淨淡泊,使人聽後有純化人心、天地合一、超凡脫俗之感。

古代的西方音樂雖沒有提倡「德音」,但大部分著名的音樂家都是為宗教寫音樂,因當時的人能感受到神的偉大,故音樂中能表現出神聖莊嚴、典雅高尚的形式,使人聽後有莊嚴華麗、宏大神聖、淨化人心、脫離世間而入天國之感。

後來,音樂在歷史長河中不斷地變異,今天現代人的音樂,如Techno音樂、Pop音樂及搖滾音樂等,不但使人不能提高情操、淨化人心,相反使人迷亂心性、顛顛狂狂,大叫大跳,其主要原因是,變異的思想使人沒有道德規範、沒有神的觀念,反對傳統、提倡自私自利。追求個人的變態、情感無限量地抒發、人性一面儘量發揮而忘卻尋找神的一面,致使各種內外魔及外星人找到了人的空子,有計劃地控制人身及洗腦附體,以求達到他們的目的。從聽搖滾樂的人的心理和衣服穿戴上,都會感受到一種邪氣,人不人、鬼不鬼,更甚者,還成為「魔之化身」,無可救藥了。

以上不正確之處,望同修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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