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些科學現象的認識(二)

--法輪大法的啟迪


【正見網2001年05月02日】

從「粒子越小,能量越大」到不同的空間,天國世界

人類的肉眼能看到物體只是因為人的眼睛利用了可見光區的光波,波長為400到800納米,比400納米更短波長的紫外(1-400納米),X線(波長10-3-1納米),伽瑪線(<10-3納米),其光子的能量更強,穿透力也在增強,可人的肉眼無法看到和利用。波長更長的紅外線(1微米-1毫米),微波(1毫米-1米),及無線電波(>1米)也照樣無法看到。人類的視野就是在這麼窄的區域,可以說是不及1015之一,實在太局限了。但其他光區的存在卻是不可懷疑的。因為科學已經發展到了這個階段。人們證實並利用了這些波長的光,也就是電磁波。但是人們不相信另外高級生命的空間,認為是迷信,只是因為現代科學還沒有方法證實另外空間的存在。但是,這一點,正是人類應該突破而沒有突破的誤區。

舉例來講,為什麼我們看不到氧氣分子?因為氧氣分子的顆粒太小,可見光不會有足夠強度的反射使我們的視網膜感受到,假設可見光真能象照射到其他大顆粒上一樣反射的話。再者,氣體狀態的氧分子比較穩定,在遇到可見光時,並未吸收一定波長的可見光,所以沒有明顯的變化使我們的眼睛感受到。想像一下我們的眼睛如果是可以發射紫外光的,而且極為敏感,這種光在碰到氧分子時,可能使其分子軌道的能級被激發,這樣的信號傳回來之後,我們也許可以「感受」到了氧氣分子的存在。如果一個高級生命體的軀體由氧原子構成,我們發射紫外光的眼睛便可能看到它,可是我們的肉眼卻看不到。如果我們因為我們的肉眼看不到而否認一個高級生命體的存在,是否也象大腸桿菌的思維一樣了呢?

如果我們用可以發射紫外光或者X射線,伽瑪射線的眼睛去看物體和整個世界,所看到的就是另外空間。如果我們既有可見光區,又有紫外光區,又有X射線光區,伽瑪射線光區的眼睛,那我們是不是可以看到完全不同的景象,儘管是看同一個物體。這正是不同空間的景象,雖然他們本身是同時同地的同一個存在,因為我們的探測器不同,感受到的是不同能量對應的存在形式。如果說盲人摸象是摸了同一個面的不同地方,那麼空間的概念正象是剖開了大象的身體的不同的面。蒼蠅的眼睛有複眼,正象他具備了不同能量層次的眼睛,所以可以看到不同層次的空間。

所以宗教中所說的天國,只不過是更為微觀層次的存在而已。只是我們的肉眼無法看到,因為那裡組成物質的顆粒更微小更細膩,需要更高能量的眼睛才有可能看到。

我們現在使用x射線只是探測一個局部物體,如果我們沒有太陽光,只有x射線的「眼睛」去看整個世界,那麼所看到的正是更高層次的空間。


穿牆破壁與法眼通

如果一個人的身體由高能量物質構成,那麼高能量物質可以穿透一般的固體,液體,那人的身體不是很容易就穿牆破壁嗎?因為一般的牆壁,雖然肉眼看是固體,可實際上原子,分子之間的空隙,對於更小的粒子來說,沒有任何障礙。就像桌球可以從籃球之間的縫中穿過一樣。而法眼通可能也是天目中接收到伽瑪射線時,隨意穿透所有的現實空間的物體,所以不會有障礙,也不會通過反射後在視網膜成像了。而從另外一個角度講,這種思維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到了微觀的空間,完全是不同的概念。比如說,我們肉眼看到的籃球,如果用顯微鏡去看,籃球的表面是橡膠的分子,如果用更高級的顯微鏡看到的是電子和原子核構成的原子的集合體,電子和原子核之間也有空隙,如果有一個粒子比電子還小,那麼它可以穿越籃球本身,而不是籃球之間的縫隙,所以人的眼睛看到的不是真相。再舉一例,九大行星構成了太陽系,地球和太陽之間的空隙很大,這就是我們生存的空間,就是這個空的中間的存在。如果一個生命體的身體比太陽系大很多,他的眼睛將太陽系看成是固定的不變的,不能穿透的,那我們會說,不對,地球和太陽之間有這麼大的空呢。所以,我們把籃球看成固定的不變的,本身就是錯誤,因為更微觀下,那裡的空 (space)也很大。想像一下,一個人要是穿越太陽系是不是會被擋住?所以,我們認為牆壁不可穿透,是有局限性的。

我前面說,如果一個生命體由伽瑪射線的光子構成的話,可以穿透固體,實際上也只是為了讓人能接受,實際上一個粒子只要是由電子這樣的微觀粒子構成,他們的運動完全跟我們平時認為的運動方式不同了。我們知道的光速是每秒30萬公裡,一般的物體那麼小,對更微觀的物質運動,本來就是同時同地,無所謂穿透。我們的任何比喻都是無法說清的,因為突破現實空間的概念和思維實在太難了。所以人們無法理解佛法神通的偉大意義。

根據我現在的理解,修煉正是為了提高我們的能量,因為宇宙的不同層次都與不同的能量級相對應。只有不斷同化了宇宙不同的高層次的真善忍,構成我們身體的顆粒也就越來越細膩,我們功的顆粒也會越來越細膩,我們的神通也就會就隨之而更大。而這不是求來的,是因為我們自自然然修得無私到那個程度,我們就應該有那麼大的神通。因為我們的存在是為了維護自己層次的宇宙的生命賴以存在的法,我們將與宇宙同在,實際上我們正是構成那廣袤,浩瀚的宇宙的一個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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