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內找的過程中提高昇華

天津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2年08月09日】

我曾三次聽不同的同修說甲同修三次打過人(有常人也有同修)。前兩次我聽到時,憤憤不平,覺的不可思議,只是對甲同修指責議論了一番,沒找自己就過去了。前些天我再次聽說後沒多說什麼,心想:十幾年的大法弟子怎麼把師父的教誨:“可是我們講了,作為一個煉功人,就得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用高標準要求自己。”(《轉法輪》),置於腦後而不顧,並且主動打人,心性太差了。

回家的路上我就想,師父告訴弟子:“我講法中都告訴大家了,倆個人發生矛盾的時候,第三者看見了都得想想自己:哎喲,他們發生矛盾,為什麼給我看見了,是不是我有什麼心哪,是不是我也存在這樣的問題呀。” (《澳大利亞法會講法》)。那麼同樣的事讓我多次聽到,肯定有我修煉的因素與要去的執著心。

當我靜下心來審視自己時,問題真是不少。我對自己的長輩也存在不尊敬(指責、抱怨、發牢騷等),對同修不夠寬容,對孩子有時惡語相加,急了有時拍拍打打等言行。特別是我有不願被人說,更不想被人打的心。當我捫心自問真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嗎?我不能坦然的回答。我面對常人時,可能能做到,因為我知道自身與常人的根本區別。如果是同修時,我心裡會不服氣、怨恨、指責:修煉的人怎麼可以打人罵人哪?假如是師父象米勒日巴的上師那樣,撂下臉來呵斥,手提棍棒責罰時,我心裡可能會有疑慮:師父啊!您怎麼還打人罵人啊!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的修煉是有條件的,有分別的,有漏的,不夠標準的。我多次聽到此事,是因為一次次錯過機會,沒向內找實修自己。

通過這件事,我對師父的法“作為一個煉功人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忍。”(《轉法輪》)有了新的領悟。大法弟子的善與慈悲是永恆的,是沒有分別與選擇的。透過這件事我還看到了一種現象。大法弟子之間的間隔、妒嫉、怨恨、指責、不服氣等人心的表現,好多是問題出現時,不是絕對的用大法衡量自己,而是用法的標準並且摻雜著自身的觀念來看待對方。我曾經幾次問過不同的矛盾中的同修,我說:如果對方是常人怎麼辦?同修不加思索的回答:常人怎樣我都不計較,而他是大法弟子不原諒。我聽了心裡真不是滋味。大法弟子面對常人的傷害,甚至迫害我們的惡人,都能慈悲救度,而面對同修時卻是另外一種狀態,甚至久久不能釋懷。我也曾有過這種心態,現在不然了。

大法弟子在常人的各種環境可能做的比較好,能用大法的標準來衡量自己、約束自己,因為此時他明白自己與常人的區別。當面對同修時卻不然了,自覺不自覺的就用大法衡量著對方,卻忘記了實修自身。大法弟子在任何環境都要做個好人,對眾生(當然包括同修)要慈悲。

這僅是個人的認識,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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