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4年04月19日】
一、與天下人共財
暢師文,元代南陽人,做過令史,延祐初年,拜翰林學士。卒追封魏郡公。
暢師文在做大平路總管時,家中收到的米糧,裝滿了倉屋。他說:“我家只有這麼幾口人,什麼時候才能吃完呢?”便招呼那些貧窮的鄉鄰,來家裡隨意取米。
老百姓都稱讚他:“暢師文,大襟懷,能與天下人共財!”
由於暢師文的仁德,感化了許多人,大家都能互相關心,互敬互愛。整個鄉裡的社會風氣,都淳厚起來。老百姓講:“一個老鼠弄髒一鍋湯,一位賢士感化一個鄉。暢師文就是這樣的賢士啊!”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
【附言】
“與天下人共財”,這是一種大境界。可在中共治下,許多貪官卻恨不得“天下財,都歸我!”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觀。
能修煉到前面這種大境界的人,一定是大有益於社會的賢者,而一心只想著自己的人,註定不會有什麼大作為。那些貪官污吏,必定會惹火燒身,甚至禍及家人。
二、段秀實護民而又無可奈何,可歌可泣
段秀實,唐代開陽(今陝西千陽縣)人,曾任節度使、司農卿。
段秀實在負責田事的營田官時,遇到涇原大將軍焦令諶,強奪民田。
這年大旱,焦令諶卻強逼老百姓交租,百姓紛紛找段秀實告狀,段秀實斷案後,寫下“免於交納”的木牒,交給那位農夫作憑據,嚴令焦令諶退田免租。
焦令諶看完木牒後,大怒道:“我還怕你段秀實嗎?”並把木牒放在農夫背上,杖打二十。
看到農夫遭打,鮮血淋漓,段秀實哭著說:“是我無能,虧待了你!”他連忙撕破自己的衣服,為農夫包紮傷口,為他敷藥。並把自己的馬賣了,代農夫交租還債。
淮西將軍尹少榮,聽說此事後,大罵焦令諶說:“段秀實廉潔仁義,為了你,把唯一的馬賣了換谷給你,你都收下了。你難道不覺得恥辱嗎?你還是人嗎?”焦令諶聽了淮西將軍尹少榮的斥責,冷靜下來,羞愧萬分地說:“我再也無臉見段公了!”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
【附言】
焦令諶強奪民田,欺壓百姓,有恃無恐。段秀實想主持公道,無奈職位低微,無能為力。只有淮西將軍尹少榮,敢於大罵焦令諶,令其自慚形穢,這可能是淮西將軍的職位,在焦令堪之上的原因吧。
段秀實愛民、護民、而又無可奈何的心情,實在可歌可泣!
三、不忘故舊的“菜羹張”!
張佖,宋代常州人,任虞部郎中。張佖曾任掌管國史的史館官員,那時,他家常有許多客人來吃飯。
有一回,宋太宗問他:“你家怎麼有那麼多食客?”
他回答說:“我的許多親戚故舊,在都城謀生,他們很窮,衣食睏乏,而我多少有點節餘,所以他們常來我家吃飯。我也沒什麼可招待的,只不過是些菜羹而已。
這天,趁他家正吃飯時,皇上突然派人來,取走了他家的飯食。一看,果然是粗糧菜羹。
皇上表揚他講了實話,也很讚賞他的廉儉。從此以後,便稱他為“菜羹張”!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
【附言】
“菜羹張”的稱呼雖然俗了點,卻不失為一位官員的美譽。這種自己發達了不忘故舊,面對皇上的詢問而不隱諱,敢於說實話的人,其人格十分可貴。更加上他的廉儉,尤其使人感到可親可敬!
四、不為個人名利,只為修河賑饑
宋代浙江紹興人邵靈甫,樂善好施,家存有數千斛穀米。有一年,遇大災,餓殍遍地。有人勸邵靈甫趕快把米糶出去,說:“可賺一大筆錢”;要麼就低價賣出去,說:“可博得好名聲。”
邵靈甫卻說:“我已有了計劃。”他把所儲存的糧食,都拿出來,用來僱人興修河渠,修築馬路。
四方鄉鄰,爭來幹活,自縣城到湖鎮四十餘裡的馬路,很快修通,又疏浚蠡河、橫塘等八十餘裡的渠道,把罨畫溪與震澤湖,溝通起來。
這樣,不但水陸交通得以興修,萬畝稻田得以灌溉,當地百姓也都度過了饑荒,可謂一舉多得。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
【附言】
在大災之年,邵靈甫用自家的存糧,僱請四方災民,修築道路、疏浚河道,以此達到救濟災民的目地,同時還不讓災民背上感恩的包袱。真是用心良苦!可見只要用心計劃,就能把好事做得更好。
從這篇文章中看出:邵靈甫本來並不是個做官的人。但此人如果做官,肯定是個好官!
五、朝廷命官張尚書,給積陰德者叩頭!
張詠,號乖崖,北宋時的鄄城(在今山東)人,官至兵部尚書。
張詠在成都時,曾做異夢,夢中聽到神仙說:“黃兼濟積有陰德。”
張詠便請黃兼濟來作客,恭敬的問他:“你積了什麼陰德?”
黃兼濟搖頭不語。後來被問急了,才說:“沒有別的,只是每年麥熟後,拿出三萬緡錢,收購糧食;待來年青黃不接時,再以原價賣出。這樣做,對己無損,卻有益於窮人。”
身為朝廷命官的張尚書聽後,讚嘆不已,便請黃兼濟坐到上位,自已整理衣冠,向他跪下,叩頭施禮後,講道:“現在居住鄉間的士大夫們,都應該量力仿效您這種義舉。如果官府能發布條例,將您的義舉加以推廣,百姓都會大受裨益!”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
【附言】
多為利人之舉,不做損人之事,這是一個官員的良心所在。反腐倡廉,就是要根治損害國家和群眾利益的行為,倡導心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廉潔風尚,為百姓多做好事實事,多積陰德!所謂陰德,就是:但行好事,只做不說,不求人知,不欲人謝之舉。
六、孫一謙治獄,保障人權
孫一謙在擔任南都(今南京)司獄的時候,獄中囚犯,每天應發給一升米,但獄卒常將米偷去,不給囚犯口糧。加上分發時多少不均,以致有人吃不上飯。更有甚者,犯人初入獄,獄卒強迫他們交鋪位錢,如果不交,就讓睡在濕的地方,而且不給飯吃。
孫一謙上任後,禁止這些錯誤的做法,並親置一秤,稱米做飯,按囚犯的名冊打飯,對仍吃不飽的,適當照顧,做到公平合理。
他看到有的囚犯的衣服破了,就叫家人為他們洗補好。由於孫一謙嚴明紀律,獄卒不敢再向囚犯索取分文。
每次上司來視察監獄,問囚犯有什麼意見,囚犯們都回答:“孫一謙讓我們能吃飽穿暖,我們很榮幸啊。”
孫一謙在任職三年後,轉到靈山任職。司寇(官職名)王世貞(明代太倉人,官至刑部尚書)作詩贈曰:
青衫白馬帝城西,
祖道無人日欲低。
猶有若盧方畝地,
赭衣能作數行啼!
——這是對孫一謙的真實寫照。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
【附言】
尊重囚犯人格,盡心讓他們吃飽穿暖,不准獄卒盤剝囚犯,用今天的話說,叫做保障人權。明朝的孫一謙,能有這樣的認識和態度,可謂功德無量!
反對司法腐敗,這是當今人們不得不提的一個話題。中共監獄裡的黑暗與殘酷,例如活摘法輪功人噐官等等,罪比山高,令人髮指。
人們啊,張開你的明目,認清中共的醜惡;擦淨你們的良心,挺身而出,為人類的真理和正氣發聲,譴責邪惡,招喚並迎接你們自己美好的未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