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6年01月22日】
南北朝時期的南朝宋的阮長之,十五歲喪父,到外地為官。當初從京城出發,親友故人送他器物贈別,他便封上封條、存放起來,返回京城時,都歸還給送禮的人。
他在中書省值班,夜裡前往鄰省,出門時誤穿了別人的鞋。他就把鞋子自行陳列在門下、還回去。看門人以暗夜人不知,不收下。阮長之堅持送還,說:“(我希望我能)一生不欺暗室。”他前後所擔任的官,都有善政,為後人所追思,被人們稱讚。
阮長之行善重德、不欺暗室,福澤子孫,他的兒子仍舊當官。
《宋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良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