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6年11月15日】
師父在講法中多次告訴我們“要儘量的符合常人狀態修煉”(《加拿大法會講法》),近日細思這句法理,感覺內涵極深。他不僅涉及到我們如何對待個人修煉,如何對待正法時期的修煉,也涉及到未來人的生活方式。
一、不可偏廢的兩個方面
我們都知道,在過去的修煉中,修煉人為了避免被世俗的慾望所幹擾,選擇了避開世俗的方式。不接觸人世間,也就不會被人世間所帶動,在長期的寂寞苦修中磨掉人的慾望。因此過去的修煉基本上是出家和斷欲的。
這其實會帶來一個問題,即如果出家人數多了,一個是出家群體內部本身魚龍混雜、真修和混事的都有,同時也改變了常人社會的形式。
中國歷史上曾經發生過四次佛教的法難,其中一次就是北周武帝滅佛事件。其背景是當時的寺院人口急劇膨脹,長江以北就有寺院四萬所,僧尼三百多萬,超過全國人口的十分之一。由於僧人可以免除兵役和賦稅,國家的兵源和財政收入都受到嚴重威脅。這裡當然不是說,因此北周武帝滅佛就是對的,而且他本人也遭到惡報,身死國滅,但這裡確實反映出修煉人數多起來之後對常人社會的影響。《資治通鑑》中記載,在唐太宗早年也曾經思考並和臣下討論過這個問題。
在大法指導下的未來人生活是什麼樣的?當然我們不必也不可能討論具體的生活方式,但可以試想一下,未來必將有相當大比例的人要修煉大法,而且這個比例要遠遠高於北周武帝滅佛時的十分之一。如果人人都保持過去人出家和斷欲的狀態,飯只要吃飽就行,不必求美味;衣服只要穿暖就行,不必求美觀;房子只要遮蔽風雨就行,不必求堅固和寬敞明亮,那麼未來的社會是不是就應該充斥著粗劣的食物、低矮的房屋和破舊的衣服呢?
這就引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如果人類來到世間是為了修煉,而不是追求世間的幸福,那麼上述這種苦行僧的生活是不是恰好最有利於人的修煉呢?
對上述兩個問題的回答當然是否定的,因為這落入了過去舊宇宙的修煉方式了。從大法法理上理解,大法一定會給未來的人類帶來福分,隨著人類整體道德的回升,人會有更健康的身體、也應該有福份享用美味的食物、漂亮的衣飾、壯麗的建築,乃至象神韻演出這樣美麗的舞蹈、動聽的音樂,因為佛的世界應該是繁榮的,佛法普及到人類這一層,這一層也應該是繁榮的。
那麼如何平衡好既可以享用這些福分,又不執著於其中?這給每個人,包括現在的修煉人都提出了一個現實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符合常人狀態修煉”的問題。一方面,我們在“符合常人狀態”的過程中,也是在維護佛法在這一層的體現;但另一方面,我們不執著它,才能離開人世,昇華到更高的境界。這是不可偏廢的兩個方面,否則我們或者陷入舊的修煉方式,或者完全流於常人而沒有修煉。
而繁榮的社會,也要靠人自己去勞動來獲得,這就需要不僅人能夠一絲不苟、精益求精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也需要學習和掌握相應的知識、技能,並具有創造力。
我們看到神韻演出的高質量、創作作品的高水平,除了師父給予指導和整體把握外,參與其中的弟子也必須具備相關的知識、技能、創造力,以及個人的刻苦努力。因此未來的教育需要知識和技能教育,而不是讓人類的文明陷入停滯甚至倒退。
這修正了過去修煉形式的不足。儘管過去的修煉能夠讓人的副元神圓滿,但如果大面積地出現,就會破壞常人社會的狀態。只有大法的修煉,才能真正做到“對任何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二》- 我的一點感想)
師父在經文《修煉與工作》中說:“宇宙大法(佛法)從最高到最低一層是貫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會也是一層法的構成啊!人人學大法,人人都不干社會工作了,那常人社會將無存,這一層法將無存。常人社會也是佛法在最低一層的體現,也是佛法在這一層中生命與物質的存在形式。”
二、關於“私”與“無私”
就像一些人會把“放棄鮮衣美食”本身,當作是“放棄對鮮衣美食的執著”一樣,很多弟子也把“放棄個人利益” 本身當成了“放棄個人對利益的執著”。這也造成了在當前正法修煉的階段,大法弟子在經濟上被迫害的一個原因。
每個人來到世間,根據他德的大小和與他人的業力關係決定了他錢財的多少和做事是否順利,這也是神定的。我們都會同意,我拿出“我自己”的東西來幫助別人,那才能算“無私”;相反,如果我拿別人的東西來幫別人,那不但談不上“無私”,甚至還是侵犯他人的財產。
每個人命裡帶來多少錢財,那就是這個人該有的私有財產。我們需要承認這一點,才有“無私”之說。共產邪黨打著“無私”的名義,剝奪人私有財產的做法,那就是搶劫;而如果大法弟子的家人、朋友、同事,認為大法弟子應該“無私”,就侵占大法弟子的利益,那也是個需要慎重思考的問題,也許是在考驗自己對利益的執著,也許就是在干擾大法弟子的生活。
更重要的是,放棄利益本身,並不代表著放棄對利益的執著;反之,沒有了對利益的執著,也不等於把屬於自己的利益隨意放棄。這期間的關係非常微妙,也只有每個當事人在面對每一個具體的事兒時,不加掩蓋的反思自己的內心和出發點,才能夠決定怎麼做才是正確的。
正如師父說的“其實大法的內涵很深,放下常人之心不是指放下常人的工作;放下名、利,不是脫離常人社會。我一再提出: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要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精進要旨》-修煉與工作)
三、關於幫助他人與助長他人的依賴心
師父在講法中也曾經說過:“ 大法弟子之間欠債,要還錢。都是大法弟子,你的就是我的了,哪有這說法啊?(眾笑)那能行嗎?作為一個獨立的生命來講,你就是你,他就是他。”(《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從師父講到的“獨立的生命”的法理,我體會到,這裡還包括大法弟子如何對別人提供幫助的問題。在明慧網上,我們也會看到一些同修的交流,談到有的弟子一味的幫助自己的子女做飯帶孩子等,耽誤了自己的修煉和救人的時間。也有的同修,一遇到修煉上的問題,就願意找別人傾訴,聽別人的意見,美其名曰“交流”,乃至遇到事情往外看,總覺的自己的修煉環境不夠好。
這就是另外一個角度的“無私”問題。既然大法弟子是“無私”的,除了錢財之外,也有人無度侵占大法弟子本該有的私人時間和空間,把本來自己該做的事、該承擔的責任,推給大法弟子去做、去承擔。我並不認為這種狀態是對的。
獨立的生命,是不應該依賴於別人的。無論是大法弟子,還是常人,無論是修煉還是日常生活,如果在錢財、時間、精力乃至法理和修煉狀態上依賴他人、依賴大法弟子,都不是正確的狀態。常人中也有一句話,叫“救急不救窮”,也就是有了突發事件,別人可以提供幫助,但絕不能助長一個人的依賴心,讓其人在修煉上或生活上無法自立。
師父講過“圓滿了,那你完全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美國東部法會講法》)。我們將主斷我們自己世界範圍內的事。作為修煉人,有依賴心就不可能修成。作為常人,有依賴心等於自己不去努力完成自己要做的事,不勞而獲,只能是在拿德交換別人的關心和幫助,也在積攢業力。
從這個角度來說,助長別人的依賴心,其實也是在幹壞事。這不是我們應該狠心不幫助別人。幫人去掉依賴心本身,才是對其人的幫助。
思考上述法理,是因為大法弟子在常人中修煉,確實遇到如何打理自己的生活,如何與他人相處,和如何對待個人利益的問題。我們在住房、衣飾、飲食上稍微好些,也可能被視為追求享受;我們在個人利益上不對別人提供無度的幫助,也可能被視為“自私”;我們不助長別人的依賴心,也可能被視為“心狠”,這恰恰是我們“符合常人狀態修煉”中所需要把握的。因為從形式上跟常人的那些表現太象,乃至一不留神就會勾起或者加強我們的執著,但如果我們在個人生活上過於清苦、對別人的幫助過於無度,也在破壞常人社會的理。
我個人體會,“符合常人狀態修煉”包含著深刻的法理。如果把握不好,可能會走到兩個極端,其一是強調“符合常人狀態”而完全忘記了“修煉”,這樣的人只是常人;而只強調修煉,而完全不“符合常人狀態”,則落入了舊宇宙的修煉方式中。
我們的修煉過程,也是不斷在這兩個極端狀態間把握好一個度,既“符合常人狀態”又是在“修煉”,這是我們必須做到的,也是大法對我們的要求。
師父給我們開的是一條全新的路,這樣不僅能夠讓我們修成,也能讓我們在修煉的過程中圓容好和維護好常人這一層的法。
最後以師父的一段講法共勉:“我再進一步給大家講,你們在常人中修煉,要儘量的符合常人狀態修煉。我這句話的意義涵蓋面非常廣。你的吃住行、生活、工作、學習,所有一切都包括在內,要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修煉。不要象過去人修煉一樣:一修煉了,看破紅塵了,我要出家了。我是叫你在常人中修煉。而且我還要告訴你,你所做的一切事情要比以前做的還要好。因為這個法傳出的時候,已經充份的考慮到了今天有工作的人、很忙的人怎麼修煉。所以你工作之餘你去修煉,去學法,保證不會給你落下,不會耽誤的。我要去你的執著心,不是去你物質上什麼東西。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街上要飯的都是高人。不是這樣的。去的是人的心,執著不放的心。
我講了,你家的房子都是用金磚砌起來的,可是你心裡頭並沒有,沒有視錢如命,沒有那麼大的慾望,有就有了,生命中有,無所謂的。我們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是你能夠把心去掉,你有什麼都沒有關係。你說我沒有那個常人執著的心,可是人們就對你好,非要你去當官,那你去當好了,無所謂。你說我做的生意就是很大,它就是賺錢,那你就賺錢好了,沒有關係。無論你在哪一個階層,你都能修煉。千萬不要走極端,過去有的人是這樣的,一修煉一得到真法了,你什麼都不幹了,這個不行。因為我告訴你的是這樣的修煉方法。在大法中修煉沒圓滿一定會有常人心,所以能做常人的工作,那麼也一定會有一定的人的情。”(《加拿大法會講法》)
以上內容,除引用師父講法的部分外,均為個人學法修煉中所思所得,不當之處,敬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