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惡者鑒:迫害法輪功終難逃法網

唐恩


【正見網2018年01月07日】

外媒報導,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上個月二十九日做出裁決,前納粹黨武裝親衛隊成員奧斯卡.格呂寧(Oskar Gröning),遭法庭以協助、夥同(aiding and abetting)謀殺二戰期間奧斯威辛集中營(Auschwitz concentration camp)三十萬猶太人的罪名判刑四年。已高齡九十六歲的格呂寧日前以健康理由申請「暫緩監禁」,遭到憲法法院駁回,近期必須入獄服刑。法院強調,特別重視該二戰期間「協同謀殺」猶太人的案件,是因為格呂寧犯下了嚴重罪行,必須落實國家司法究責。
 
格呂寧擔任奧斯威辛集中營守衛,他的具體案由包括涉及一九四四年的「匈牙利行動」等,當大批匈牙利猶太人被送到奧斯威辛時,他的任務是看管行李等,雖然格呂寧辯稱沒有「親身參與」殺害任何猶太人,但法院認為他在知情下,「自願執行」看管任務,且穿著制服、佩帶槍枝而讓被遣送者心生畏懼,因此實際上讓猶太人被運往毒氣室,遭屠殺的過程,得以「順利、迅速」執行。
 
一個年近百歲的人瑞,必須為他七十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鋃鐺入獄,讓這則國際新聞備受各界關注。類似情節的另兩件司法判決,也曾出現在半年前。其一為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瑞典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Stockholm District Court)以曾參與一九九四年盧安達種族大屠殺為由,將原籍盧安達的六十一歲瑞典公民貝林金蒂(Claver Berinkindi)判處終生監禁,罪名包括種族滅絕,及在盧安達進行謀殺、謀殺未遂與綁架等國際法的嚴重罪行。這是瑞典第二度以這起大屠殺的罪行判刑,瑞典法院曾在二零一三年依涉及盧安達種族滅絕案,判處另一名男子終身監禁。

其二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德國西部的德摩得法院將曾在納粹德國黨衛軍(SS)麾下擔任奧斯威辛集中營警衛的韓寧(Reinhold Hanning)判處有罪,刑期五年。檢方指控九十四歲的韓寧當時負責看管,雖非正犯,仍系奧斯威辛集中營大屠殺的幫助犯。法院宣判時指出,「他(被告)知道奧斯威辛當時的大規模謀殺,毒氣室裡每天都有無辜的人遭殺害」。
 
這三則陳年案例被國際媒體廣泛報導的意義在於,貝林金蒂雖然隱瞞身份加入瑞典籍,瑞典和盧安達遠隔萬裡又時隔二十二年,兇手還是逃不過正義的審判。德國的韓寧與格呂寧都是近百歲老翁,但兩人曾以警衛身分「協同謀殺」猶太人的罪行,逾七十年依舊無法抹滅。這三件判決清楚標明,他們分別是兩宗大規模謀殺的罪犯,是殘忍殺人機器的一環,若沒有與他們一樣的人積極參與,盧安達種族屠殺與奧斯威辛集中營慘案就不會成真。

這三件看似不相關的獨立事件,卻給世人指引著同一結論:迫害法輪功,一輩子也逃不掉。江澤民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千古冤案,迫害之嚴酷慘烈猶甚於盧安達種族屠殺與奧斯威辛集中營兩案,更值得世人關注。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江澤民與中共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對一億名遵循「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暴的鎮壓。在江氏「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數千萬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與監獄中,長期遭受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與精神摧殘,更令人髮指的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這種駭人聽聞、天地不容的暴行。十八年來,至少有4160人被迫害致死,數以百萬的人至今失蹤。
 
在海外,從二零零二年以來,江澤民及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夏德仁、趙致真、黃華華等近六十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及地區遭到刑事控告其觸犯「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在中國大陸,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已有超過二十萬人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由於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堂堂正正在中國國內「訴江」,一年多來已將這股懲惡除奸、匡扶正義的呼聲,推向另一波高峰。
 
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的法則,因果報應,如應斯響。那些積極參與迫害的黨羽,惡報已然現前。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諸如薄熙來、周永康、蘇榮、徐才厚、李東生、王立軍、萬慶良等中共高官鋃鐺入獄,也預告了首惡之徒的下場。從五年前的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到中共勞教制度廢除,再到李東生、周永康這些「六一零」頭目的相繼落馬,「善惡終有報」的指向路徑清晰而明確,迫害法輪功者必遭惡報的天理讓歹徒惶恐不安,報應已直逼首惡元兇。
 
殷鑑不遠。二零零九年,聯合國與柬埔寨共同組建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開庭,紅色高棉統治柬埔寨期間S-21集中營、鍾屋殺人場和一個殺戮場的負責人康克由被控犯有反人類罪、戰爭罪、酷刑和謀殺罪。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駁回了其上訴,並將原判35年的監禁改為無期徒刑。
 
人類社會的正義,曾經將希特勒法西斯、南斯拉夫的獨裁者、紅色高棉的殺人魔王都押上國際法庭,也同樣可以將江氏集團與中共官員押上審判台,這一時刻不日即到。近期的三起國際判決,應讓曾追隨迫害元兇的附和之徒深思自己的未來。這些判例足以讓曾受中共蠱惑的人們警醒,為中共賣命就如同為虎作倀者,都沒有好下場,古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了自己仍要承擔苦果,那些短視近利的取巧之輩,給自己留條退路方為正辦。
 
身為公檢法人員,如果上司命令你參與迫害,「槍口抬高一厘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也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寶典。
 
柏林圍牆倒塌兩年後的一九九二年二月,一名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偷越柏林圍牆的青年接受審判。二十七歲的衛兵英格.亨裡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無辜平民的衛兵亨裡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當庭指出:「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槍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尊重生命與維護人權,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普世原則。因為類似的辯護,早在二戰後的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不道德的行為不能以是奉政府的命令為藉口而求得寬恕。
 
目前在大紀元退黨網站公開表明「三退」(即退出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和少先隊)的人數已經超過二億九千萬人,越來越多的民眾漸漸覺醒、不再對中共心存幻想,天滅中共是時勢所趨。面對真相日益廣泛傳播,中共即將解體覆亡已經指日可待。對可貴的中國民眾而言,退黨保平安才是明智之舉。
 
寒冬將盡,春天不遠,正義終將戰勝邪惡。無論首惡或幫凶,都逃不過人間法律、道德法庭的終極審判。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人員,應該趕快停止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證據,將功補過,為自己的未來預留後路,才能彌補罪愆、贖罪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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