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0年09月22日】
師父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中回答了弟子的一個問題:
「弟子:夫妻倆都是大法弟子,衝突、矛盾無法解決,能離婚嗎?(眾笑)這與修煉有關係嗎?
師:其實我說你修的有漏,儘管有些學員可能會說你還可以。不是太執著於常人的這些東西了嗎?如果都放下自我,都修的很好,沒有那麼強的自我,夫妻倆都是大法弟子還處理不好這些事?」
這段講法有的同修還能背下來,可是在現實的夫妻關係面前,面對夫妻矛盾,有時是很小的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引發很大的矛盾,積小成多,最後會發引發到離婚的成度。我個人的理解是沒有做到師父法中要求的向內找。
向內找,看上去容易,真的在實踐中,沒有那個基礎還是做不到。在剜心透骨的矛盾中,看上去自己很有理的情況下找自己,找自己的人心,改變自己常人的觀念,真的很難,那個觀念還很頑固。特別在夫妻關係中,「忍」更難做到。
我自己就在家庭關中做的不好,遇到矛盾不是向內找,而是找妻子同修的毛病;不是拿大法對照自己,而是對照妻子,這兒做的不好,那兒做的不好。十幾年都是這個狀態,甚至矛盾積累的多了,自己承受不了時,也有離婚的念頭,是雙方都覺的離婚對大法影響不好,就這麼象常人那樣湊合著過日子。
今年的八月底,外地的同修聽說我們這個狀態後,就趕過來和我們交流如何向內找。他結合自己的認識,談了自己遇到問題如何找自己的人心,實在不知道問題出在哪兒時,就求師父,效果非常好,同時還交流了如何長時間發正念的問題。我們一塊學了《精進要旨》,當讀到「悟」的最後一段法:「混世難悟之人,為錢而生,為勢而斃,為蠅頭小利而樂而憂,苦苦相鬥,造業一生。其人若聽其法必笑之,口出迷信二字,心中必難解難信,此等人為下士,難度也。業大已封其身,閉其智,本性無存。」同修說我們交流一下,如何悟師父法中講到的「下士」,我當時脫口而出:「這下士在今天講真相中是不是應該救的人?」同修們都笑了,我馬上明白:自己錯了,又把自己置身於大法之外,總覺的師父講法是給別人講的,對自己有利才是講自己的。同修談了自己的認識:「下士」何嘗不是說我們自己,如果我們對法懷疑,理解不了,反向做,此時我們就是個「下士」。我想了想:有道理。
其後那幾天,我認真閱讀師父的新經文,把自己置身於大法中,認真的找自己,提高的真是快,再與妻子同修發生矛盾,我首先找自己,不陷入到對錯之中,找自己是什麼人心導致的,有時百思不得其解時就求師父點化。感覺到十幾年形成的那種不好的物質不知不覺中沒有了,身心非常的輕鬆,有一種脫胎換骨的變化。有時夫妻發生矛盾,當時沒忍住,過後立刻就知道自己又錯了,趕緊跟師父說:「師父,對不起,我錯了。」
載讀《轉法輪》中的一段法:「作為一個修煉人,今後的人生道路會改變的,我的法身要從新給你安排的。」我就去思考:我和妻子同修的修煉道路都是安排好的,能夠結緣成為夫妻,是為了做好三件事安排的,其中的夫妻矛盾也是師父安排為了我們心性上的提高而來的,我不向內找,拿法「修理」妻子同修,不是把師父的安排向外推嗎?和師父扭著勁幹了嗎?雖然有舊勢力鑽空子搗亂,這不是我們沒有按照師父要求的做,被鑽了孔子嗎?
我身邊也有夫妻同修離婚的,也有一直還陷入在矛盾中的,我現在的理解就是:沒有真正做到向內找,表面上在學法,沒有學進去,沒有把自己置身於大法之中,沒有把自己當作大法中的一個粒子。把對方當作同修,當作大法的一個粒子,我們為了三件事結合組成了家庭,這也是在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會狀態,在實踐大法表現在人類社會這一層法的要求,真能做到師父法中要求的「倆人都是修煉人,你考慮我,我考慮你,怎麼還能談離婚呢?那牢不可破啊。」(《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婚姻關係不僅牢不可破,還會讓世人羨慕不已,這同樣是在證實大法。
我個人的一點體會:我們真的按照師父要求的做好了,處處都是在證實大法,包括家庭、婚姻關係等,同時也是在「截窒世下流」(《洪吟二》-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