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夢醒(三十一):為何要走到「黨高於一切」這一步

敬謝恩


【正見網2024年07月23日】

(九)魔鬼在中國採取特殊步驟、造就特殊法律狀態,以便迫害大法使用

奇招四背景:魔鬼總體布局都以中國為核心,為將來施全招、迫害大法做足準備

在此我們做一個簡單的回顧,概括一下魔鬼所安排的破壞人類的事業之總體布局。這個布局是:

(1)魔鬼真身遍布整個世界,被當成基礎的真理,被當作自然研究乃至於社會理論的基礎,被作為教育以及社會工作的主流思想基礎。總之,魔鬼真身在統治著整個世界。

(2)整個世界被劃分為資本主義與共產主義兩種體制,其中資本主義體制中隱含著許多共產主義,客觀上是隱形的共產主義,在個別情況下甚至向公開的「均貧富、結果平等」靠攏。

(3)隱形的共產主義實質上以利益為中心,由於越來越以利益為中心、所以越來越放棄傳統的人權理念、道德傳統,以便使其最終在中共迫害大法、破壞人類得救的時候,起到了有意無意中配合中共的作用。

(4)有形的共產主義表面上以蘇聯為領袖,事實上以中共國為核心,目的是在兩大陣營對抗的過程中、在東歐社會主義陣營表現坍塌的過程中、在社會主義國家似乎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時候,使中共不被聚焦、也就是不被資本主義陣營當作主要對手,同時又獲得各種各樣的邪惡能力,以便在最終迫害大法、阻礙人類得救時使用。

(5)有形的共產主義的實質恰恰與「人民的幸福」、「貧富差距的縮小」相反,完全是虛假的。其真正的實質是對人民的欺壓暴政,對政權的流氓化運用。這種暴政與流氓的態度,是最終迫害大法、阻礙人類得救的時候所要具備的態度和能力。

魔鬼的以上安排,目標十分明確:是為了在最終由中共發動迫害大法、阻礙人類得救的時候,預先把中共培育出來,屆時能夠使用。以上整個安排十分系統,明確主次、區分階段。各階段採取的手段也十分精準,能夠達到培育中共之邪惡能力和邪惡態度的目標。

奇招四概要:與「無神論陷阱」配合,使迫害大法的犯罪運動可以發動、可以持續

魔鬼在全世界設計和布局「無神論陷阱」,這個陷阱本身並不是它的目的。把這個陷阱鋪設好之後,將來能夠為「迫害大法」這件事所用,才是它的目的。所以,魔鬼在全世界鋪設布局「無神論陷阱」的同時,它還在中國設計、布局了另一套機制,叫做「黨高於一切」,「法律被架空」。這一套機制的直接作用是:促使迫害大法的犯罪、邪惡的政治運動能夠發動起來,而且不受江澤民之後其他黨魁態度的影響、不會被輕易叫停,可以獨立運作、持續運作。

魔鬼設計這一套機制的目的是與「無神論陷阱」相配合,也致使魔鬼所精心布置的「無神論陷阱」有了穩定的「用武之地」。

奇招四第一步: 使中共歷史從各種罪孽開始,冒天下之大不韙

在世界上共產主義的歷史是從巴黎公社開始的,巴黎公式是流氓造反,過程中摧毀了世界上最美麗的巴黎藝術精品,奸淫擄掠,罪惡累累。其實中共的歷史也是從罪孽開始。不但從罪孽開始,而且罪孽很多,都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其實都是魔鬼故意安排的。

奇招四之罪孽列舉一:  叛國罪

魔鬼安排給中共的第一項罪孽就是叛國。中共的歷史是從列寧的第三國際預備擴張開始,所以它必然與共產國際的暴力革命思想、實踐有關,也必然與蘇聯藉機試圖在世界建立霸權有關。由於中國自一八四零年鴉片戰爭之後,仁人志士屢次救國、然後屢次失敗,所以到中共成立之前的一九二零年前後,中國社會的許多知識分子陷入了極端憤懣、接近於瘋狂的狀態。在「病急亂投醫」的狀態下,在列寧聲稱「蘇維埃主權在民」、「放棄與中國的一切不平等領土條約」的情況下,中國的一些知識分子把列寧所主張的「馬克思主義」作為一劑「救國良藥」引進了中國。在引進的時候,這些知識分子當然也知道它是一種暴力手段、而且帶有蘇聯主導和有益於蘇聯的色彩。但是由於中華民族屢次失敗、屢遭欺壓,當時的引進者並未認真意識到此時新成立的中共涉嫌叛國的問題。

借鑑人類理性能力的普通情況來判斷,當時他們應該有所意識,但是出於其「共產主義革命」的立場或者什麼其他原因,他們沒有介意。從歷史實踐上看,中共在一九四九年之前多次直接打出「保衛蘇聯」的口號,所以對於自身所構成的叛國立場確實是不在意。也許他們真的以為,只有背叛那時的執政政府「中華民國」,才能真正的有利於中國人民、有利於世界人民?但是中共在一九四九年之後不久,就再也不敢宣揚自己曾經背叛中國的立場與行為。

與此類似的情況還有,例如實際向蘇聯等出賣國家領土和主權,與日本侵略者勾結等。中共起家時期的這一部分歷史,構成對中華國家的罪孽,中共不敢面對。

奇招四之罪孽列舉二:基於階級鬥爭對中國人的大屠殺

第二項罪孽是,在起家階段以階級鬥爭為指導思想對中國人的大量屠殺。常規的國家和政權需要執行法律、執行政策,都難免會殺人。但是,常規的國家和政權是為了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基本道德,所以才殺那些盜竊者、搶劫者、姦淫者、走私者等等,其殺人處決的背後有道德與法理的支持,所以其適應社會需要、順應天理民心,沒有什麼不良的後果。

即使在兩軍相爭、成王敗寇、失敗者被殺被辱的過程中,直接針對的也只是首腦與戰士,時過境遷之後所遺留的仇恨也很少。但是中共主張共產主義,其起家與建政的過程與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後來朝代取代前朝」的情況都不同。因為,中共並不維護傳統的社會秩序與社會道德,相反,中共以「階級鬥爭」為旗幟,殺戮了這個社會中的許多人,包括擁有土地的地主、擁有企業的工商資本家、為有產者服務的隨從人員、為民國政府(即前一屆政府)工作的公務員,等等。中共把這些人與「惡霸」等同起來,其實大部分這些被殺的人並非惡霸,而是正常的百姓和公務員。這種按照階級、污衊為惡霸、並予以屠殺的方式,在通常情況下會留下仇恨。

這就導致中共的領導人不敢失去權力,即使被殺者的後代與親屬事實上沒有復仇的想法,中共領導人自己思想中都會害怕,恐怕自己一旦失去權力就會被復仇。

奇招四之罪孽列舉三: 對自己人的大量屠殺

第三項罪孽,是中共執政者對自己人的屠殺。中共建政後第一任黨魁是毛澤東。毛澤東為了獲得在黨內、軍隊內的最高領導權,採取了「清理AB團」以及「延安整風」的方式,這還只是兩次比較大規模的內部整頓。其他小規模的,例如在陝北取得政治領導權、然後除掉劉志丹,實質也是對內部人的殺戮。這也是中共執政者所欠下的罪孽。

奇招四之罪孽列舉其它:還有很多

中共建政前的其他罪孽還很多,例如長春圍城等等,不再贅述。中共在建政之後,屢次發動政治運動,也導致了很多人死亡。尤其大躍進期間餓死幾千萬人,是徹徹底底的人禍。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釀成了國家規模化的活摘器官等等——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孽。

對於這些罪孽,中共都不敢面對,也很難面對。

奇招四第二步: 在中共建政後、毛澤東時期,保障中共及最高統治者堅持鬥爭哲學

中共建政的第一屆領導人毛澤東本人,通過率領中共從事種種的出賣國家、內戰爭勝,取得了在中國大陸的政權;同時也通過多次內部屠殺、內部鬥爭,取得了中共內部的最高領導權;所以他就是中共起家過程中上述多種罪孽的發起人、受益人。那麼,建立在這種罪孽之上獲得領導權的毛澤東,知道自己曾經造下了多少罪孽。所以也就知道,自己一旦失去權力,就會死無葬身之地。在毛澤東的思想中,無論黨內還是黨外都免不了有人暗中準備復仇。他最擔心自己會失去最高領導地位,也特別擔心自己的下屬對於自己陽奉陰違。它不敢讓國家走上經濟建設為主要任務的時代,而必須引導整個國家繼續「以階級鬥爭為綱」。 

在歷史上,每一個新朝代建立之後就開始與民休息,從而使經濟自動獲得很快的發展,人民開始安定的生活;但中共不同。中共在起家中、在隨後的社會主義改造中、造下的很多罪孽,促使它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把一切潛在敵人的實力壓制在不可翻身的狀態。這些罪孽導致中共不敢放棄鬥爭哲學。

在外人眼中,中共黨魁手中掌握著整個國家的軍隊和政府,掌握著中共黨內乃至於中國社會上每一個人的生殺予奪,實質上超越於憲法與法律之外、只不過號稱「遵守憲法和法律」而已,所以人們都認為中共黨魁擁有最高的權力和自由。其實,中共黨魁也只是魔鬼手中、被嚴密掌控的一個棋子。魔鬼用來掌握中共黨魁的手段,就是中共和毛澤東自己在起家時的各種罪孽。毛澤東在這種罪孽、內心恐懼感的促使之下,以高度的疑心、鐵腕的殺戮手段繼續統治中國,一心一意要挑選出來哪一個人能夠無條件的跟隨他、永遠忠於他,不斷的要把「野心家、陰謀家」等陽奉陰違的人找出來。由此把中共政壇、整個國家和整個社會搞的腥風血雨、政治鬥爭持續不斷。這當然是毛澤東的罪。但這也是魔鬼掌控之下,預先算準了毛澤東必然會把自己的生死看得比國家人民的安危福禍更重要。同時,魔鬼也推動毛澤東因此而繼續造下罪孽、從而更加恐懼,因此也被魔鬼掌握的更緊、更嚴。

魔鬼為甚麼這樣掌控毛澤東?因為魔鬼要利用毛澤東來加強中共的黨性。通過二十多年的黨建、至中共建政的時候,中共已經形成了黨性和內部鬥爭機制,但是魔鬼還需要使它變得更強。所以魔鬼通過中共和毛澤東預先存在的罪孽、所必然產生的多疑和恐懼心理,從中共金字塔的最頂端開始,折騰中共和中國。強逼中共黨內的層層單位、直到每一個街道鄉村,調動其中的每個幹部、黨員乃至於群眾,都必須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情境下、為了「獲得生存條件」而進行選擇。其真正的實質是,要強制中共其黨的所有成員、追隨者,都無條件的聽黨的話、維護毛澤東的權威;即使黨的命令和毛澤東的權威誤國害民,也要增強黨性,也要聽黨的話、聽毛澤東的話。如果有誰——能夠在人民的苦難面前、繼續放棄自己的良知,仍然能夠堅持黨性、聽毛澤東的話,那麼就通過了考驗。這就是魔鬼利用毛澤東所具備的這種強悍的發動政治運動的能力,從而繼續加強中共的黨性。

中共在毛澤東統治下,在魔鬼掌控中,就這樣一直走到文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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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招四第三步: 改革開放後建立法制,但法律沒有獨立的權威,被中共架空

在「文革」之前、以及「文革」過程中,正常的國家機能逐漸被廢棄,法律基本被拋棄,乃至於國家的運作需要在法律體系之外所成立的「革命委員會」來推動,案件、事件的處理需要根據各級幹部群眾對於「最高指示」、「毛澤東語錄」的運用程度來決定。發展到最終,毛澤東成為革命精神的最高代表,並且成為各種相互鬥爭著的革命勢力同時要保衛的對像,凌駕於中華國家、乃至於中國各級共產黨黨委之上,以它的精神直接統治中國社會的幾乎每個人;同時也威脅著中國社會的每個人,誰也不能稍微有一丁點兒不緊跟毛澤東,否則就會被批鬥、死無葬身之地。這就給中國的每個人、尤其是官僚階層中的每個人都造成了極大的威脅。而這一點恰恰是毛澤東所需要的。

文革結束之後,中共黨內暫時群龍無首,也無法形成像毛澤東這樣的黨魁。後來,以鄧小平等為主提出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要搞法制建設,要保障包括官僚在內的每個人的基本安全。也就是,中國社會應當從「毛澤東運用其精神來統治、威脅每個人」的治國方式中走出來,走法制之路。此時,中國社會面臨一個選擇:是走真正的法制之路?還是走「名為法制、實為黨治」之路?這也就是「如何處理共產黨與法律之間的關係」的問題。

在這種歷史的轉折點上,執政者、掌握權力者個人的素質與決策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國家的前途與命運。在魔鬼的作用下,在實踐中,由於正在掌握政權的中共——其實質決策是要走「權貴擁有特權,共同享受國家政權與經濟建設成果」的這條路,所以中國沒有能夠走上真正的法制建設之路。文革後,中國實際所走的是「名為法制、實為黨治之路」。「名為法制、實為黨治之路」的實質就是,無論表面上的法律規定如何嚴肅,在實際執行中都要首先接受黨組織的領導。在司法機關,內部的黨組織就足以指揮和決定案件的結果。而在司法機關之外,高層黨組織按照黨組織的原則其實更有資格和能力決定案件的結果。所以在表面上法律具有很高的權威,但是誰也都知道,這是由於中共黨中央、乃至於各級黨組織賦予司法機關以「權威」,同時大力支持司法機關工作,所以這些司法機關才具有權威的。其真正的本質還是黨的權威。

這種情況在江澤民之後,愈演愈烈。一九八九年江澤民憑藉其敢於打擊學生運動的堅定立場成為中共黨魁。江澤民成為黨魁之後,採取了腐敗裙帶的方式來擴大自己的政治勢力,因此造成了整個社會的大腐敗,也加劇了權貴勢力對於人民利益的盤剝。此時,權貴勢力紛紛利用中共黨組織來保護自己的各種利益,就導致中共法律的執行、乃至於立法之中,其「黨指揮法律、法律只不過作為妝點和擺設」的現象更加突出;對於權勢集團來說,控制法律的體制也日益完備。尤其在江澤民實際掌權時期,中國政治經濟被掌握在中共諸多權貴家族、集團手中。由於自上而下所有層級國家機器的實質決策者是各級黨委的主要人員,所以各個家族、集團、單位在相互制約、權衡、勾兌、爭取方案時候,也要找不同層級的黨委人員前來落實。於是自上而下的各級、各地、各單位中共黨組織也就成為各個權貴、集團、勢力各顯其能、展開相互制約的實質工作對像;也成為真正對下級和司法機關下達命令、做出實質決定的機構。最終的法律機關、國家機關只不過是等待加蓋印章的經辦機構、做出表面有效法律文件的經辦人罷了。由此導致法律的規則不再是真正剛性的,而是變成了——在完成和實現勾兌結果的時候,司法機關認為某個法律規則需要嚴格執行,那麼它就是剛性的;如果認為某個規則不能嚴格執行,那麼它就會被規避,就是柔性的。

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的權威雖然存在,但本質上也是因為中共黨委需要讓它有權威、所以它才有權威的。法律沒有獨立的權威。中國國家法律和各個機關的功能實質上已被中共黨的機構、黨的權威架空。

奇招四第四步: 江澤民之後的其它黨魁只能依靠保黨來抓權、保身

這種局面進一步導致,江澤民之後所有繼任的黨魁,在其剛剛擔任黨魁、需要進一步把實權和各種資源占有到自己手中、實質擴權的時候,其實也不能依靠憲法和法律,而只能依靠「保黨」來進行。也就是說,他們只能藉口「我是總書記」,大聲鼓吹「加強黨的領導」,從而逐步取得屬於自己的實權。

如果在中共的實際歷史中尋找,也會發現其繼任黨魁在某個時候希望藉助法律的權威來實現自身目的的情況。但是通常,他們會很快意識到,所有這一切都需要黨組織來運作。在中共已經將法律體系、國家體系掌控到達如此程度的時候,整個國家體系中已經沒有其它工具可以使用。唯一可以使用、可以產生實效的工具就是中共黨組織,包括中共紀檢委。沒有黨委支持、運作,任何東西都不發揮作用。

在中共的政治中,不斷存在人員的新陳代謝與權勢布局的相互鬥爭。所以即使中共黨魁,也需要不斷擴充自己的實權、影響力。這個時候,最方便的方式就是強調和兌現「黨高於一切」,黨魁就可以憑藉自己的身份自然而然掌握更多權力。與法律相比,法律需要通過國家機關的投票制衡程序來制定、修訂,而黨的決議可以按照黨組織的原則、通過最高層推動修訂,所以「黨」就成為其黨魁最方便的工具,甚至是唯一的工具。這種情況下,除非其黨魁具有「為了國家和人民,寧可犧牲自己」的境界和情懷,否則他就選擇「保黨」,鼓吹「黨高於一切」,甚至為了實現「黨高於一切」而修改憲法與法律。這時其黨魁所謂「保黨」的根本目的,首先是要保護自己的身家性命。

總之,以鄧小平開始統治中國為分界線,中共的統治方式發生了一次巨大的改變,也就是從「特定黨魁高於一切、甚至高於黨」、漸漸轉變為「黨高於一切」。黨高於一切的統治方式,基本上延續到今天。其實這是魔鬼維持的。

奇招四目標效果:為迫害大法者提供藉口,使黨成為迫害的先鋒,迫害力量可獨立運作

魔鬼之所以要維持這個時期中共黨高於一切,是為了實施迫害大法的魔鬼事業。江澤民就是利用了已經形成的「黨高於一切」的總體局勢,所以能夠以最高黨魁的身份,把江澤民自己的意志冒充、乃至於變成「黨」的意志;並且在法律之外,在黨組織體系中成立「六一零」組織,貫穿到全國各層級、各單位,指揮各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全社會,來發動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

在江澤民之後,魔鬼繼續維持「黨高於一切」的模式,也是為了維持對法輪功的繼續迫害。其實,在江澤民之後的新黨魁是否會跟隨迫害完全是一個未知數。如果有的黨魁自己不願意參與迫害,那麼,中共對大法的迫害是否還能進行下去呢?魔鬼有它的安排和辦法。

在魔鬼主導、江澤民所發動的迫害大法過程中,它們給中共造下了「活摘人體器官」、「打死白死、直接火化、不查身源」等許許多多滔天的罪孽。這些罪孽和歷史上的出賣國土、屠殺民眾等等類似,甚至更加慘烈、狠毒、滅絕人性……,同樣是中共不敢面對的。如果後任黨魁叫停中共對大法的迫害,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予以揭露,那麼中共本身就會被世人唾棄、隨之倒台。可是由於魔鬼的蒙蔽和安排,此時的新黨魁都落在「只有保黨、才能保自己的命」這樣的窠臼中、這樣的錯誤認識中。所以這種錯誤認識就導致其新黨魁不敢叫停對大法的迫害。即使新黨魁發自內心不願意參與迫害大法、不想沾染迫害大法的邪惡犯罪,但是也不敢公開叫停。只要新黨魁不能公開叫停,那麼對大法的迫害就可以在壞人手中繼續進行下去。壞人就可以運用「黨高於一切」的旗號,凌駕於法律之上,從而把江澤民時期所傳達、所規定的「迫害法輪功」的各種指令繼續執行下去,能夠多執行一天就多執行一天。

(小結)共產魔鬼為迫害大法,預先做好了國際、和中國國內的各種準備

共產魔鬼很善於隱藏自己,裝扮自己。它把自己的真身巧妙的掩蓋起來,潛藏於共產主義體系與資本主義體系之下,在全世界同時起作用。同時,它也錘鍊好自己用來破壞人類得救的先鋒力量——中共邪黨,預先給它錘鍊具足了各種能力和體制,從而可以承辦最終的魔鬼事業,其中包括「黨高於一切」、這種恰好可以為迫害大法的犯罪所使用的法律狀態。它已經為自己施全招、迫害大法而預先做好了國際、和中國國內的各種各樣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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