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傷害別人」的懺悔

海外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4年10月09日】

今天讀到《轉法輪》<第一講>裡面的這句法:「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尤其我們今天在學功的人,這些心更得放下。」

感覺這句法觸及到我的內心深處,合上書後思考了很多。我從小就爭鬥心很強,爭的東西也很廣泛,包括了名利情的方方面面,面子、自尊、情感、利益,各方面都有的爭。我認識到,自己做的很多事正如這句法中所講的「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

我非常執著於外貌,對比自己長得好的就羨慕、妒忌,對不如自己的就瞧不起,就為了這點利益,內心不知傷害了多少人。現在深深懺悔,每個人都是芸芸眾生,外貌千差萬別,都是各自攜帶的業力所致,外貌更不是神對生命的衡量標準,至於為此在內心與人爭鬥、較勁嗎?

先生是一個善良勤勞的人,但脾氣不好,為此我們過去經常爭吵。其實根子是,我感覺他對我不欣賞、不認可、不誇讚,沒有滿足我對情感的執著,因此不滿。我雖然言行很老實,但內心對情一直沒有放下,而是很渴求,有幾次與不同的人內心產生情感,自己很滿足那種被人欣賞、喜愛、誇讚的感覺。這更需要懺悔,這不也是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情)而傷害了先生嗎?雖然都是思想中的,可同樣是傷害啊。尤其是,法中提到的「爾虞我詐」在這方面也表現出來了,因為與異性的互相欣賞的情愫,是不能拿上檯面的,見不得光,是暗藏心底的,這不就是在婚姻中的欺騙嗎?

與同修在利益方面有矛盾時,也是用爭鬥的方式對待,不知傷害了多少人。

教育孩子時,非常強加於人,不考慮對方能不能接受,經常對孩子不滿。內心有種如果孩子表現不好,自己就很失敗的想法,其實這就是一種證實自我,等於是為了個人利益(證實自我)而不考慮孩子的接受能力,在用一種傷害孩子的方式在教育他。

再說說近期的事情,家裡的衛生,如果婆婆打掃了我負責打掃的區域,我不是感謝她,而是不高興,覺得她等於在指責我不及時打掃,感覺沒面子了。最近有一次事後我說她不用打掃我這塊兒,她也感覺不高興,我這不也是為了個人的「利益」(面子)而傷害別人嗎?其實,婆婆很可能是好心幫忙,並沒有想太多。

和先生的相處中,我有種索取情感及溫暖的心,所以先生要是表現出對我冷淡冷漠,我內心就不安,做什麼好像都有種潛在的索取之心,不純淨。有時就因為他的冷漠態度,我去質問他,也令他感覺難受,其實不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情)而傷害別人嗎?最近就在放下索取之心,我體會到了,為了索取溫暖而做的一切都是不純淨的,在神眼裡看就整個都是錯的、擰勁兒的,我不要朝別人索取任何東西。我們要修成神佛,神佛只會付出,不會索取。

我體會到,「爭鬥」是因為對各種利益放不下,所以才會與人爭,才會想要爭好的、爭先、爭強,就會傷害別人。一個內心對各種慾望都看得很淡的人,會與世無爭的,什麼都能放下,什麼都能讓給別人。

分享一點體會,今後會嚴肅的歸正自己,盡力放下各種個人利益,不去傷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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