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選讀:《貞觀政要》(五)

陸志仝


【正見網2007年08月30日】

以下古文選自《貞觀政要・論納諫第五》及《貞觀政要・直諫》:

貞觀初,太宗與黃門侍郎[注1]王?宴語,時有美人[注2]侍側,本廬江王瑗[注3]之姬也,瑗敗,籍沒入宮。太宗指示?曰:「廬江不道,賊殺其夫而納其室,暴虐之甚,何有不亡者乎!」?避席曰:「陛下以廬江取之為是邪,為非邪?」太宗曰:「安有殺人而取其妻,卿乃問朕是非,何也?」?對曰:「臣聞於《管子》[注4]曰:齊桓公[注5]之郭國[注6],問其父老曰:『郭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惡惡也[注7]。』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賢君也,何至於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所以亡也。』今此婦人尚在左右,臣竊以為聖心是之。陛下若以為非,所謂知惡而不去也。」太宗大悅,稱為至善,遽[注8]令以美人還其親族。

貞觀二年,隋通事舍人[注9]鄭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絕姝[注10],當時莫及,文德皇后[注11]訪求得之,請備嬪御,太宗乃聘為充華[注12]。詔書已出,策使[注13]未發。魏徵聞其已許嫁陸氏,方遽進而言曰:「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為心,故君處台榭,則欲人有棟宇[注14]之安;食膏粱[注15],則欲人無饑寒之患;顧嬪御,則欲人有室家之歡。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不疑,無所顧問,播之四海,豈為人父母之道乎?臣傳聞雖或未的,然恐虧損聖德,情不敢隱。君舉必書,所願特留神慮。」太宗聞之大驚,手詔答之,深自克責,遂停策使,乃令女還舊夫。左僕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注16]、禮部尚書王?、御史大夫韋挺[注17]等云:「女適陸氏,無顯然之狀,大禮既行,不可中止。」又陸氏抗表云:「某父康在日,與鄭家往還,時相贈遺資財,初無婚姻交涉親戚。」並云:「外人不知,妄有此說。」大臣又勸進。太宗於是頗以為疑,問徵曰:「群臣或順旨,陸氏何為過爾分疏[注18]?」徵曰:「以臣度之,其意可識,將以陛下同於太上皇。」太宗曰:「何也?」徵曰:「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舍人[注19],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常恐不全首領。陸爽[注20]以為陛下今雖容之,恐後陰加譴謫[注21],所以反覆自陳,意在於此,不足為怪。」太宗笑曰:「外人意見,或當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乃出敕曰:「今聞鄭氏之女,先已受人禮聘,前出文書之日,事不詳審,此乃朕之不是,亦為有司之過。授充華者宜停。」時莫不稱嘆。

注釋:

[注1] 黃門侍郎:官名。東漢始設為專官,或稱給事黃門侍郎,其職為侍從皇帝,傳達詔命。唐天寶元年(西元742年),改名門下侍郎。
[注2] 美人:本文指皇宮中嬪妃等次名稱。唐初皇宮中的建制仍依漢代。據《後漢書・卷十・皇后紀上》:「又置美人?宮人?采女三等,並無爵秩,歲時賞賜充給而已。」
[注3] 廬江王瑗(音願):李瑗;原是唐高祖李淵的堂弟,李淵稱帝建唐後,李瑗被封為廬江王,官至幽州大都督。後來與李建成、李元吉弟兄合流,謀害秦王李世民。事敗後舉兵叛逆被部下所殺。
[注4] 《管子》:春秋初期政治家管仲(名夷吾,字仲)所著。漢代劉向編訂時定為86篇,今存76篇。
[注5] 齊桓公:齊桓公(?―西元前643年),春秋時齊國國君(西元前685―西元前643年在位),姜姓,名小白。
[注6] 郭國:春秋時的小國,後被齊國所滅。
[注7] 以其善善而惡惡也:善善,指喜歡善(泛指善良的人或好事);惡惡,指討厭惡(泛指邪惡的人或壞事)。
[注8] 遽(音鋸):本文當副詞,意思是立刻、馬上。
[注9] 通事舍人:官名。掌詔命及呈奏案章等事。
[注10] 絕姝:絕色佳人,姝,美好。
[注11] 文德皇后:指太宗文德順聖皇后長孫氏(西元601年―636年),據史書記載,長孫皇后少好讀書,造次必循禮則。喜圖傳,視古善惡以自鑒,矜尚禮法。嘗撰古婦人善事,勒成十卷,名曰《女則》,自為之序。貞觀十年六月己卯,崩於立政殿,時年三十六。
[注12] 充華:皇宮中的女官名。也是帝王九嬪之一。據《周禮・天官・內宰》規定:「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於王所。」又據《晉書・輿服志》記載:「淑妃、淑媛、淑儀、修華、修容、修儀、婕妤、容華、充華,是為九嬪。」而《新唐書・后妃上》的記載卻是:「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是為九嬪。」由此可見初唐時期宮中的女官仍依照漢晉時期的建制。
[注13] 策使:冊封的使者。
[注14] 棟宇:泛指房屋。見於《全梁文・王文憲集序》:「瞻棟宇而興慕,撫身名而悼恩」。
[注15] 膏粱:肥肉與美焚(音谷,糧食的總稱);泛指精美的食物。出自《孟子・告子上》:「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膏粱也可用來比喻富貴人家或生活奢糜的人。如《新唐書・卷九十五・高儉傳》:「先宗室,後外戚;退新門,進舊望;右膏粱,左寒?。」
[注16] 溫彥博(西元574年―637年),字大臨,并州祁縣(今山西祁縣)人。唐高祖時,征為中書舍人,俄遷中書侍郎,封西河郡公。深得唐高祖李淵器重。貞觀二年,遷御史大夫,仍檢校中書侍郎事。彥博善於宣吐,每奉使入朝,詔問四方風俗,承受綸言,有若成誦。聲韻高朗,響溢殿庭,進止雍容,觀者拭目。貞觀四年,遷中書令,進爵虞國公。
[注17] 韋挺:韋挺(西元590年―647年),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貞觀初,王?數舉之,由是遷尚書右丞。俄授吏部侍郎,轉黃門侍郎,進拜御史大夫,封扶陽縣男。貞觀十九年,太宗親征高麗;貞觀二十年韋挺因運糧之事失職,被貶為象州刺史(今廣西象州縣)。
[注18] 過爾分疏:『過爾』指『再三』或『過分的』;『分疏』指『逐條陳述』。
[注19] 太子舍人:官名,任職於太子宮中。唐時東宮置舍人,掌行令、書表、啟奏等事。
[注20] 陸爽:即文中所提陸氏的姓名。史書中無詳細記載,與隋文帝時期的太子洗馬陸爽非同一人。
[注21] 陰加譴謫:陰,暗中、背地裡。譴謫,責貶。

全文大意:

貞觀初年,太宗皇帝與黃門侍郎王?在宴會上談話,當時有一位美人在旁侍候。她原是廬江王李瑗的愛姬。李瑗作亂失敗後,她被入籍皇宮中。太宗指著她對王?說:「廬江王胡作非為,殺害了她的丈夫而將她占為己有。李瑗殘暴到了極點,哪能不滅亡呢?」王?起身離座說:「陛下認為廬江王李瑗這樣做是對還是不對呢?」太宗說:「哪有殺了人又搶奪人家妻子的道理呢?你問我對錯,是甚麼意思?」王?回答說:「我曾經看到《管子》這部書中記載:齊桓公到郭國去,問那裡的老百姓說:『郭國為甚麼會滅亡?』百姓回答說:『因為國君喜歡善而討厭惡。』齊桓公說:『如果照你們說的那樣,他應該是一位賢明的國君,為甚麼還會亡國呢?』百姓回答說:『郭國的國君喜歡善,卻不能重用善良的人或做好事;討厭惡,卻不能遠離邪惡的人或不做壞事。所以亡國。』現在這個美人還侍奉在陛下身邊,我暗自認為陛下是贊同廬江王的做法。陛下如果認為廬江王的做法是錯的,那就是知惡而不能去惡。」太宗聽了非常高興,稱讚王?的話很正確,立即下令把這位美人交還給她的親族。

貞觀二年,原隋朝的官員鄭仁基有個女兒,年僅十六七歲,容貌絕妙,當時沒有人比得上。文德皇后將她訪求到,就報請太宗納她為嬪妃。於是太宗便聘她為充華,詔書已經寫好了,但冊封的使者還沒有出發。魏徵聽說這名女子已經許配給陸家,就趕忙入宮向太宗進諫說:「陛下作為百姓的父母,愛護百姓,應該為百姓擔憂的事情而擔憂,為百姓的歡樂的事情而歡樂。自古賢明的國君,都是想百姓之所想。所以國君住在樓台亭榭,也要讓老百姓有房屋可以安身;國君吃著精美的食物,也要讓老百姓沒有饑寒的顧慮;國君眷顧嬪妃之時,也要讓百姓有娶妻成家的歡樂。這是國君應該具備的基本品德。如今鄭氏的女兒,早已許配人家,陛下卻毫不猶豫的詔命她為嬪妃,更不曾查證和詢問。這件事情如果傳到全國各地去,難道是國君為民父母的作為嗎?我雖然只是聽到傳聞,不一定很確切,但唯恐有損於陛下的名譽和美德,因此不敢隱瞞實情。國君的一言一行都要載入史冊,希望陛下要特別留神思考。」

太宗聽了大吃一驚,他親自寫了詔書回答魏徵,深深的責備自己失察,立即停派冊封使者,並下令將鄭氏的女兒送還給她原配的丈夫。左僕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御史大夫韋挺等大臣卻說:「鄭氏的女兒許配給陸家,沒有確切證據,已經行過大禮,不可中途停止。」此時,陸氏也上書給太宗說:「我父親生前,與鄭家有交往,時常互相饋贈禮物,當初並沒有許婚定親之事。」又說:「外人不了解實情,妄加猜測而有此說。」大臣們又紛紛勸太宗納鄭氏之女為嬪妃。太宗因此而感到迷惑不解,問魏徵說:「大臣們或許是曲意順從我的旨意,但是陸氏為甚麼也再三辯解呢?」魏徵回答說:「依我看來,陸氏的意圖不難知曉,他是把陛下看成與太上皇一樣的人了。」太宗說:「怎麼回事呢?」魏徵答道:「太上皇剛平定京城長安時,得到了辛處儉的妻子,漸漸對她寵愛起來。辛處儉當時擔任太子舍人,太上皇知道後很不高興,於是下令將他貶出東宮,讓他做萬年縣縣令。辛處儉時常心懷恐懼,擔心性命難保。陸爽也是擔心陛下今天雖然能寬容他,但將來會暗中對他貶謫懲罰,所以反覆辯解表白。他的本意就是這樣,不值得奇怪。」太宗笑道:「其他人的意見,可能是這樣。但我所講過的話,未必讓人深信不疑。」於是太宗下詔書說:「現在聽說鄭氏的女兒先前已經接受了人家的禮聘,前幾天出文的時候,沒來得及詳細審查,這是我的過錯,相關的部門也有疏失,授予充華女官的詔冊應停止執行。」當時的人對太宗的做法,沒有不稱讚嘆服的。

評講:

從前面選讀的幾篇文章中,我們了解到唐太宗李世民虛心納諫,並鼓勵大臣們,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在事情的開始或者是快要結束,都要勸諫。今天選讀的這兩段古文都是講述貞觀初期發生的事情,我們可以看出,太宗皇帝真的是言行如一,當臣下當面指出他的過失時,他能馬上改正。

對中國歷史不太了解的人也許會認為,古代的皇帝嘛,想選什麼樣的女子為嬪妃,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其實並不完全是這麼回事。廬江王李瑗因叛亂被殺,其姬妾被入籍宮中,這是古代常有的事情。可是此事偏偏被黃門侍郎王?遇上了,因為李瑗的這名姬妾是他殺人害命搶來的,將別人搶來的姬妾再據為己有,這確實不合古代的禮教和法律。王?很巧妙的給太宗皇帝講了一則《管子》中記載的故事,太宗聽完後馬上就意識到問題的所在,立即下令將這位美人交還給她的親族。王?在故事中提到,郭國的國君雖然「善善而惡惡」,但卻「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這則故事很值得現在的人深思。

從第二段古文中敘述的事情中我們可以了解,中國古代的人對婚姻的事情看的很重。已經許配(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定婚)給人家的女子,即使是皇帝都不能隨便干涉。房玄齡、溫彥博等大臣勸太宗皇帝納鄭仁基的女兒為嬪妃,是因為他們不確定鄭氏之女已許配給他人。如果確定的話,這些大臣也不可能這樣說了。因為古代賢明的君臣是將禮教和法律擺在第一位的。此事嚴格說來並不是太宗皇帝的過失,但太宗發現問題後卻能坦然承認錯誤,並從新下詔書更正錯誤。太宗皇帝處理事情的氣度讓人不得不嘆服。

對於現在那些還能分辨善惡的人,「善善而惡惡」是大家都認同的理。而筆者認為,既然喜歡善,那麼就應該從善或修善。既然討厭惡,那麼就應該棄惡或除惡。只有這樣,人類的道德水平才會回升,人間才會變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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