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辭的成長蠡測(一)

貝玉


【正見網2008年11月08日】

凡研究古籍,著重字義及名物制度的考核辨證,稱為考據。也稱考證。此學盛於清乾隆、嘉慶年間,也稱漢學、樸學或考據學派,以別於宋學。此種研究古籍的方法,大致分為字義整理、貫通的訓詁與本文考訂釐正的校勘兩種。《經解入門 有考據之學》“考據者,考歷代之名物、象數、典章、制度,實而有據者也。”

清康熙開博學鴻詞科,以編修明史,又鼓勵程、朱學說,因而承襲了明中業至明末之考據遺風。因為考據學是書本之學,研究者必須參考大量典籍,所以書籍之廣泛流傳有助考據學之發展,兩者相輔相成。因其在乾隆、嘉慶兩朝達於極盛,故又名乾嘉學派。

以下“木蘭辭的成長蠡測”就是運用此種學術研究方式所完成的,這是一種初嚐,當然錯誤自所難免,在此就教於方家,並為古代民歌做一點拋磚引玉的工作。

一、 前言

木蘭辭產生的時代與地區,自古以來,眾說紛紜。而唯一能使古今觀念一致的,就只有它的民歌性質了。

由於它是民歌,雖然家誦戶曉,誰也不去重視它。因此,一直到今天,它仍然沒有一個正式而統一的名稱。如“木蘭辭”、“木蘭詞”、“木蘭歌”、“木蘭詩”、或逕稱“木蘭”。本文不想做“正名”的工作,因為那與它的成長無關,而只代表了一個雖然討人喜愛卻了無身價的悲哀。不過就它的性質與較早的記載而言,以“辭”“歌”為是,其餘的就不妥當了。

民歌,是成長於民間的歌謠。它沒有一定的作者,因此,任何一個人似乎都成了法定的作者,誰都有權去修改它、增補它。而修改增補的準則,必須要符合它的通俗、活潑而又自然的民歌本色。至於修、增的好壞,那就要看民眾的好惡與接受的程度而定了。所以一首民歌,愈受愛好,其變化性也就愈大。

也由此得知,民歌的成長,(尤其是一些最受喜愛、敬仰的述事民歌。)是緩慢的、遞增的、誇大的、演化的,一直到“定型”為止。這中間的修、增,不知經過幾番。由於是民歌,所以無人去作追溯的記載,且也無法記載。因此,要想探其究竟,那只有仰賴於前人的一些有關的零星片段的記載,去作合理的判斷與近似的蠡測了。

《中國詩學發達史》說:“自河北直至湖北,到處有她(木蘭)的廟宇。她的事跡中,神話與信史相雜揉,不可究詰。這一點,似乎更加重了此詩的普遍性。其家弦戶誦,在樂府中,當推第一。”(古代詩史篇 四 樂府249頁)像這麼一首傳布遼遠,受人喜愛的民歌,參與修改增補的,當必不少。

木蘭辭,今已大多公認其為南北朝時代北方的作品。可是那時候的民歌,大都簡短,而唯有此篇獨長。因而有人以為它不是六朝時代的作品。非獨此也,一般公認為漢末年間的“孔雀東南飛”,也早就有人說它是六朝的作品了。我以為,它的情形和木蘭辭一樣,只是它到了六朝方才寫定,而寫定者又極可能是六朝民間的文人。(非有文學修養者,無此功力。)再就文體發展的過程來看,漢末與六朝時代的民歌,不可能有如今日所見“孔雀東南飛”與“木蘭辭”般的作品出現。因此,我想就木蘭辭的一點零星片段的資料,對它的“成長”,去做一番合理而近似的推斷。

二、 木蘭辭成長的蠡測

要探測木蘭辭的成長,須從它的“產生地區”、“產生時代”、“初萌形像”、“演化歷程”與“定型時期”入手。以下依據這一層次,逐步探討。

甲、 產生地區

木蘭辭產生的地區,這一問題,不知困擾了多少人。有人困於不知它的產生地區;有人惑於古書的記載不知作何解釋。總之,多受困於郭氏的《樂府詩集》。以下就其有關的記載、性質、風格,加以探討。

(一) 就歷代的記載而言:

從古人的詩話、詩集中,我們可以發現一種疑信參半的心態。那就是表面上雖將它歸屬於南朝的蕭梁,而心理上卻將它置之於北朝(北魏)。茲分述於下:

宋郭茂倩《樂府詩集》卷25,將它列入“梁鼓角橫吹曲”。可是又說:“按,歌辭有木蘭一曲,不知起於何代也。”可見郭氏雖將它列入蕭梁,亦知其非梁朝的產物。

清沉德潛《古詩源》,亦將它隸於“梁詩”的範疇。可是他在《古詩源》的“例言”與《說詩晬語》中又說:“梁時橫吹曲,武人之詞居多。北音鏗鏘,鉦鐃競奏。企喻歌、折楊柳歌詞、木蘭詩等篇,猶漢魏人遺響也。北齊敕勒歌,亦復相似。”

可知沉氏受郭氏的影響而將它列入“梁詩”。可是沉氏能從內容、風格與音律上,查知與北齊的敕勒歌相似。所謂“北音鏗鏘,鉦鐃競奏。”這當然是北方的音律。所謂“願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征”“旦辭爺娘去,暮宿黃河邊。不聞爺娘喚女聲,但聞黃河流水聲濺濺。”這種風格,在意識上,也必會知道那是北朝的作品。這是沉氏優於郭氏的地方。

(注 南北朝:東晉以後,據有南方之地者,為宋、齊、梁、陳四朝,皆漢族,是為南朝。據有北方者為後魏。後又分東西二魏。東魏為北齊所篡;西魏為北周所篡;北周又滅北齊。後魏、北周皆鮮卑族,是為北朝。隋篡周滅陳,始統一。西元420→588年。

梁武帝姓蕭名衍,南北朝時代,南朝梁的開國君主,在位48年,崇信佛教,博學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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