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7月02日】
前一段時間,我在外地支持與我們合作的企業。
當時的工作強度比較大,比較辛苦。然而我按照老師告訴我的,要做一個好人,要做好自己的工作。這種認真的、兢兢業業的對待工作的態度,產生了比較大的作用。在短短的半個月,我為合作的企業創造了幾百萬元的效益。
一個下午,當我來到在這個企業的總經理辦公室時,這個企業的總經理為了表示對我的感謝,送給我一筆錢,是用信封裝好的,根據信封的厚度,起碼有幾千元。這一切來的很突然。她一邊往我手裡塞,一邊說一些感謝的話,我不肯收。她又塞過來,我還是沒收。她說,「你為什麼不收,你的同事都收下了……」一邊說一邊把裝錢的信封往我的包裡塞,我說,「我是修煉者!這錢我決不能收。」我把錢放在她的辦公桌上。由於緊接著要開會了,她也沒再堅持。
後來,那位同事問我,「你收了某總經理的錢了嗎?」我說,「沒有。」他說,「我剛開始也不肯要,後來在眾目睽睽下她一定要塞給我,我礙於情面不好意思推脫就收了。」
我笑了笑說:「你收不收,你自己斟酌。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要守德。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收了這種錢,我是不會心安的。下次她要是要求我辦個什麼違背原則的事,你說辦不辦呢?我不願做一些受制於人的事。當然,她倒是好意,想感謝我們!但在我眼裡,這種『灰色』收入還是不要為好!
另外,人家不會因為我們拒絕了不該收的錢財而生氣,反而會覺的這個人品質好,不為利益所動!
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萬萬不要收取。作為一個『身在紅塵,心在方外』的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做一個好人,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無意於名利……」
當時他若有所思。說,「我原來也不想要。要不我改天再給她退回去。」
……
看來我的所言所行對這位同事有所觸動。
那位企業總經理對我也是高度評價:「很少遇到象你這樣的人。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還有這麼好的品質的人。金子總是會發光的!」
「金子總是會發光的」,是的。法輪大法修煉者,不就是浪淘沙盡的金子嗎?!不為名不為利,修心向善做好人。雖然今天蒙冤受難,但還是在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在向世人講清真相,通過自己的言行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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