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白居易仁德

陸文


【正見網2009年11月18日】

一、仗義直言,反對賣官

元和四年(紀元809年)。因為旱災非常嚴重,天子下詔:減免稅賦,賑救災害。白居易見詔書內容敘述未詳,便立刻建議盡免江淮兩地的稅賦,以救流亡貧病。並且多放出官女。唐憲宗頗多採納。

那時,於迪入朝,盡將歌伎舞女,收入宮禁之中,並謊稱:她們是普寧公主準備取來獻給皇上的。其實都是於迪所喜愛的女子。白居易認為:不如將這些女子放回家去,不要讓於迪將自己做的這種不正當的事,推到天子頭上。

聽說河東王鍔將被提升為宰相。白居易立即上奏諫言:「宰相是天下人所囑望的重要官職,不是威望很高、功勳卓著的人,是不可以擔任的。而王鍔這個人,千方百計貪求財物,不體恤百姓的生死疾苦。他把所貪得的財物,稱為『羨餘』,用來獻給上司,巴結奉迎。今天如果對王逵委予重任,四方之人聽到了以後,都會說陛下是得到了他所獻的財物,所以便給他當宰相。以前,各位節度使,就曾在私下裡議論說:『我們誰不如王鍔呀?我們哪個都比他強!』如果這些節度史和其他官員們,都爭著去搜刮老百姓,以其所得,買其所欲得:買他們想要的官職,皇上如果都滿足他們的要求,那樣,國家的綱紀、法令、制度,便會大受破壞;如果不滿足他們的要求,那就有厚彼薄此之嫌。事情一旦辦得失當,就不可挽回了。故主事者,凡事一失,則不可復追。執政者行事,切不可輕率!」

從白居易的上述思想、行為和言論中,我們都可以看到:白居易不僅善長寫詩,而且很有治政的才幹和勇毅。他在唐憲宗時期,任官左拾遺,正直敢言,指評精當,發人之所未發,多有值得深思的地方。如王鍔為人,巧取豪奪,搜刮民財,進貢所謂「羨餘」以謀求升官。唐憲宗見錢眼開.竟不顧後果,欲封王鍔為宰相。這時,白居易無私無畏,冒險切諫,反對以錢買官,以護維綱紀。而且說理透闢,入木三分,一針見血,確係政壇金言。

二、不乘人之危索取財物

白居易升任中書舍人以後,田布被任命為節度使,朝廷派白居易持節去宣布通知。田布得到自己被升任節度使後,送白居易五百匹上等好布,作為酬謝,因為他畢竟有旅途顛簸之勞。皇上頒令讓他接受。

白居易推辭不受,說:「田布的父親,被敵方害死,家仇國恥尚未得到洗雪。人們應當以物資去幫助他,卻沒做到;如今,我反而去索取他的財物,於情於理,都實在不忍心。現在,正當朝廷派人去慰問他家十分紛繁的時候,如果田布對來人都有所贈送,必定叛亂之人未被消滅,而田布的資財,卻會被耗盡了。這樣損害他人的事,自己實不願為!」

皇上覺得白居易講得很對,這才允許他辭掉田布對他的饋贈。

如果白居易收下田布贈送的五百匹上等好布,那是合理合法,無可非議。但是,白居易卻認為田布正當困難之際,人們應當以物資去幫助他,如果反而去索取他的財物,實在不忍心。

(事據《新唐書•白居易傳》)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