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之我見

史明


【正見網2001年05月03日】

中世紀的時候,不存在人權的概念,人在宇宙和諧的生命等級體系中處於比較卑微的位置,神的旨意、等級和義務等觀念得到人們充份的重視。啟蒙運動時期,基督教已經走向衰敗,人擺脫古老的宗教規範後更為看重自我、理性和欲求,才產生了人權的觀念。

人權的概念是現代世俗國家的基礎。在資本主義發展初期,人權成為爭取思想自由、利益和社會地位的動員口號,天賦人權的觀念從此成為資本主義社會重要的意識形態。

人權概念的內涵十分龐雜。從維護人信仰神和正法的權利以及反對統治者愚弄民眾、鉗制思想這樣的角度看,它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但是,人權的概念畢竟是人喪失正信之後的產物,它在長期的實踐中暴露了一些不足和問題:

第一、人權觀念的物質化傾向。東西方國家都把搞好國民福利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助長了崇尚物慾的不良傾向,物質上的奢靡造成全球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而精神上的空虛、寂寞和緊張卻成為難以擺脫的社會問題。物質上的保障是幸福人生的一個方面,但人是離不開精神追求的,過份重視物質上的滿足會給人帶來不好的後果。在中國大陸,統治者把所謂的生存權和發展權作為人權的主要內容,並以此掩蓋對人的道德良知和正信的肆意破壞,這實際上是把人當作動物來對待。

第二、人權概念缺乏一個明確、可靠的做人必須遵守的道德標準。在西方國家,人權可以得到相當程度的保證,但很多人利用人權和自由追求邪的、惡的價值觀念甚至鑽法律的漏洞,有的國家的法律居然承認同性戀和安樂死為合法。人們在享受人權時放蕩不羈、善惡顛倒,只講權利不講義務和責任,已經不知道什麼是人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了,「底線倫理」早就被突破了。

第三、人們往往用鬥爭和競爭的方式追求人權、用法律手段保護人權,而不是強調善心、平和、相互愛護和寬容等等,造成了更多的社會問題。

師父在紐約座談會上講法時說,「我告訴大家,這個社會發生敗壞的時候,人們很難看到它敗壞的因素和敗壞的狀態是怎麼造成的。大家都喜歡在這個事情當中去論這個事情。」談到婦女解放的問題時,師父明確指出,「人類根本的出路,不在於用什麼法來管什麼人,而是修德於天下。人的道德都提高了,就沒有人欺負人的事情,人見人敬,還能有那麼多壞人嗎?……你們看到了今天出現的婦女現象,其他的方面何止不是這樣?人類的社會問題太多啦,唯一的出路就是正人心。」

今天,大法弟子利用人權的觀念以慈悲、平和的方式維護和證實宇宙大法、救度世人,已經完全不同於常人社會中傳統的人權運動了,人權概念的變異色彩完全被大法的洪大慈悲和大法弟子的無私、無我的境界所化解和圓融。我認為,隨著人類道德水準的回升和正法的結束,人類進入一個非常美好的時期,人權的概念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文明新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