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圓融」的一點淺顯認識

鄭昕 2001年5月9日


【正見網2001年05月11日】

有學員常常因為「照顧家人」而不出來參加洪法講真相的活動。而且還振振有詞云云:我是在圓融法。如果我經常出去,會造成他們對大法的不理解,反倒影響了大法的形像。

在我看來,有這種想法的學員或是沒有在法上認識清楚這個問題,或是在為自己帶著人心的的執著找藉口。

我個人覺得,修得越好的學員應該是越能圓融好常人的這一層。能「圓融」好常人這一層,是修煉層次境界的一種自然體現,而不是一種強為,不是去遷就常人、按照常人的觀念想法行事。如果按照常人的標準去做,那還是一個修煉的人了嗎?我們修煉人自身都還在變異中,更何況常人?但是往往當我們強為地去所謂的「圓融」,遷就常人而做出修煉人本不該做的事情來時,雖換來一時一刻的表面的假和平,失去的卻是巨大的,而且只會陷在裡面越來越難自拔而卻不自知。

師父一本《轉法輪》講了無窮無盡的各個層次的高深法理,那麼高深的法理用常人這一層的語言表達出來,讓那些善良本性尚存的各層生命都能在其中看到法的偉大,只是層次高低、理解深淺不同而已。包括常人,善良的常人一樣也能看《轉法輪》,他們從中看到了做好人的道理。他們也會說這法好。

隨著我們修煉境界的提高,我們會更能圓融好常人這一層。我們會更懂得如何去考慮他人,替他人著想,先他後我;會能更好地「處理」與常人之間的關係。而這種所謂的「處理」卻是一種很自然的行為,不假思索的便會那樣做,時時處處都能做個為了別人的好人,會讓常人感覺到我們的好從而感覺到大法的偉大。不是有很多人都是因為看到自己的親人修煉後的身心變化而走入大法中來的嗎?

當我們的行為令常人不理解時,一方面與常人他們的觀念、業力有關。我們洪法護法證實法的行為是在做最正的事,應該是各層正的生命都能理解的。常人不能理解我們的行為是常人的觀念變異了,而不是我們的行為不正。當我們給他們講清楚道理時,我想他們會理解的。往往有時他們能夠理解我們的行為了,但還是阻止我們的行為,就又是他們的「私」心在作怪了。修煉前我聽有人如是說:去參軍打仗是應該的,但是我們家的孩子不能去。

我們跟常人可以不講「正法」等等他們目前還不能接受的概念,但是我們可以跟他們講常人這一層的道理,給他們講作為一個誠實正直的人應該如何做。如果看到別人信口雌黃,造謠誹謗,我應不應該去說出真相?如果看到壞人殺人放火、塗炭生靈,我們應不應該去制止?如果看到自己感恩戴德的恩人被造謠中傷,我們應不應該去說句公道良心話?常人不是還講「受人點水之恩,該當湧泉相報」嗎?出去講清真相應該是每個善良生命應該做的,是發自本性的行為。是人變異了。那麼,我們洪法講真相的行為本身不就是在正人間不正的東西,包括變異的觀念嗎?這不也就是在圓融常人這一層次的法嗎?

往往常人不能接受我們的言行時,一方面固然跟常人的觀念、業力、執著有關,但另一方面與我們自身也有關係。其實做任何事情的過程就是我們修煉的過程,我們也在這其中得到提高。還是遇到任何矛盾不妨從我們自身先找起。是不是我們護法的心還不夠堅定,還有什麼執著沒有放下?是不是自己還沒有真正明白「走出來」的意義所在,所以才跟常人講不清楚?是不是自己在跟常人講的過程中各種不好的執著心(如爭鬥心、求心)冒了出來?是不是自己「忍」還修的很不夠?是不是「語氣」、「善心」、「道理」還不夠?遇到任何矛盾都能從修煉人的角度,向內找,那才是提高最快的,那才能把洪法講真相的事情做得更好。

以上為個人體悟,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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