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己與洪法的關係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1年10月25日】

師尊講:「作為一個個人修煉來講,你們已經走過了修煉的過程」(經文《在2001年加拿大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講法》),自己就想當然地認為自己應將全部精力投入洪法工作中,個人執著在以後洪法中慢慢去,從而忽視了自我修煉。然而洪法幾年了,煉功點還是只有我一個人。總問自己,洪法工作應怎樣做才能做好呢?與台灣功友交流後才明白,關鍵是自己沒做好,並沒按師父的要求每天定時定點在外煉功,學法小組也一直沒真正辦起來。我總把心用在外界這些形式上,發了多少傳單,發了多少封信,有多少人來學,而忽略了洪好法要建立在修好自己的基礎上。同樣一句話,修得好的人,能量場大,他講出的話就有力量來破除聽者的業力干擾,從而使其得法。我自己沒修好,不但救不了人,有時還會讓人對法產生誤解。所以師尊一再強調要學法,學法就好比加油站,有了能量才能參與洪法與正法。就像我們煉的功,如果沒有動作背後的能量加持,那就是做體操,根本不起作用的。修不好自己也就做不好大法工作,常人都知道「磨刀不誤砍柴功」,每天做大法工作前,先靜心學法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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