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3年10月04日】
那天,我向一個四十多歲的婦女講法輪功真相,她說:“大姐,我早聽說了。”於是就跟我講了她的故事:
“那年因孩子的事,和鄰居家發生了爭執,妹夫打了人家。人家報了警,警察就來抓我妹夫,我挺身而出說是我打的,就被警察帶去看守所。在裡面呆了一個月,接觸了關在看守所裡的許多大法弟子,她們和我講真相、講三退,我明白了法輪功是什麼,也親身見證了大法弟子們的善良。我出來時還剩一百多元錢的生活費,我告訴看守所所長,我不要了,把這錢給這些煉法輪功的人買點好吃的。
我被關看守所之前,身體早就查出得了惡性甲狀腺瘤(也就是癌),回家後,我就決定去做手術。醫生又一次檢查後說:怎麼變成良性的了?別的醫生們也都覺得奇怪,說以前反覆查了幾次都是惡性的,怎麼就變了呢?”
我聽到這裡告訴那位婦女說:“你知道嗎,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你這是在看守所裡善待了大法弟子,明白了真相,大法師父救了你。以後要天天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激動地說:“我知道了,我一定記住。”
這真是善待了大法弟子,就是善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