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傳」與「傳神」

王一豐


【正見網2001年12月23日】

文化是神傳的,所以能保持那種狀態不走樣時便是真正的文化。它是神性的體現:超脫、純淨、深具穿透力。是凡傳世之作,都帶有傳達神的旨意、展現神的光芒之象。神話,是最接近的一種了,它們是曾經發生過的人神共存時的真實記錄,故而源遠流長,傳到現在,到了後來,人已無法接觸到神,但因為生命是從上面──神的世界掉下來的,有那種與生俱來的神性,雖在迷中也還是有一些所謂千古絕唱。譬如:「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皆因觸及生命何去何從這一命題,也觸及了迷中生命的尚存的一絲神性的清醒,卻又苦於上天無路,故而傳世。因為這是迷中生命永恆的主題:我從哪裡來,我歸何處去,我是誰?後來的人越來越迷,為名利所累,對此亂加理解,因無道,亦讀不出道心來了。所以是凡傳世的文化,皆帶神性一面的內涵,閃爍那一面的真知灼見。這在中國文化中很常見,如「精神」,什麼是「精神」?不就是人那神之「精」嘛!再如形容作品有:「神來之筆」、「傳神」等等。 

再後來,人心越來越敗壞,神性的光芒漸暗,就開始了講究技巧,在情中沉浮,執著。變異了神傳的文化,摻進了人的東西,傳世之作越來越少,即使有,也脫離不了神,卻是靠著用人心去想像神,把神人情化,才有底氣,稱為藝術加工。如牛郎織女的傳說,等等。再後來「孔雀東南飛」、「梁祝」之類就得靠神力,來個死後化成鳥兒、蝴蝶之類。因為內心尚存那麼一點「神往」,所以才有價值流傳。但人們哪裡知道呢?以為是情發揮到了極至便是藝術,或有了流芳於世的生命力。
  
真正的文化,就是神傳的,不走樣就純、就好,超越人的層次。所以人不能創造文化,最多是模仿罷了。
 
「法輪大法是把宇宙的特性(佛法)萬古以來第一次留給了人。」(《精進要旨》「佛教的論述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分」)因此作為大法弟子非常清楚,「真、善、忍」必將開啟嶄新的文明。師父的新經文《法正人間預》也預告了即將來臨的大法的全盛時期。那麼文化將會是什麼樣呢?我認為,我們目前做的就有圓融人間這一層法、為未來的文化奠定基礎的事情在裡面。大法弟子修煉後,特別是在正法中,同化了宇宙最高特性那種境界下的作品必然是超凡脫俗、超越一切人類社會的。且是生逢萬古奇緣,直接同化「真、善、忍」大法。

古往今來,人們追求「傳神」之作,追尋「境界」,其實返本歸真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生命的最大動力。在這種境界下的作品必然帶著神性或生命昇華的軌跡,只是層次有所不同,純度不一樣。人都具「神性」那一面,作品觸及到了人的這一部份,就會產生共鳴、喚醒善念,從而昇華,低到感官,有「三月不知肉味」一說。一首「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感動多少代迷中人,人還以為是想家呢,其實懷鄉之作感人是因為人明白的那一面一直都在尋尋覓覓,哪兒是真正的家?哪兒是真正的故鄉?人明白嗎?據說「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是古今成「氣候」者必經之三境中之最後一境,還說「此等語非大詞人不能道」。當然,人不修煉,不遇正法師父,實難達得到這種境界,無異於上青天,當然不可能。大法弟子早已走過了這等境界。所以我們的作品,只要排除干擾、觀念,把自己證實大法中最真實的一面展現、表達出來,就是「傳神」之作、真正的文化,就會成為未來的參照。全宇宙史無前例的正法,這是一個多麼輝煌的時代,只要我們真實地記錄下這一切,必將成為最直接的「文化」,我們都在其中。給人類奠定未來,這也是我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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