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紂為虐者終究難逃法律的制裁與天理報應



【正見網2015年04月20日】

明慧網2015年4月12日刊登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法官刁難辯護律師 稱“上面就這麼規定”》,文章講述了吉林省通化市74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素華於2014年9月2日在家中被新站派出所警察綁架,9月30日被非法批捕。家人聘請了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2015年3月26日早八點,張素華的家人與律師到東昌區法院遞交律師函,刑庭庭長趙岩稱,不能接律師的函,律師必須到司法局備案。律師說:你這個要求違背了刑法的規定。趙岩說:上面就這麼規定的。律師問趙岩是否有書面的文件,趙岩說是口頭傳達的,沒有書面文件。律師與其理論,趙岩掛斷電話。

2015年4月9日,家人再次打通趙岩電話,告訴趙岩按照《刑事訴訟法》,第四章第32條、33條明確規定:被告人有權在各個階段分別聘請一至二名律師或親友擔任辯護人,對職業律師擔任辯護人沒有任何法律限制。趙岩說:上面就這麼規定的,找我也解決不了,趕緊讓律師去備案,政法委就這麼定的。家人說:那給出示政法委的文件吧。趙岩說沒有。家人說:政法委是行政單位,怎麼能發個口頭文件就當法律執行呢,這不違法嗎?趙岩說:你去告吧,上中院、上省院,上哪都可以。家人說不想告他,只想解決問題。他說別在就這個問題給他打電話了,就掛斷電話。

家人隨後打通了通化中級法院的紀檢監察的電話,請求糾正東昌區法院的違法行為。電話回覆說:法輪功的案子有這個規定,是中央紀委傳來的,省裡也這樣執行,上次律師給他打過電話,他已經說清了。家人說:既然是上面的規定,能出示文件嗎?回答說:沒有文件,讓到政法委和“610”要文件。家人說曾去過“610”,根本沒有文件,對方說:你就去找他們要,就他們有。然後掛斷電話。

 一句“上面就這麼規定”,就可以這麼“理直氣壯”的違法,就可以不顧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的事實,被“上面”操控著幹著違背良知的事,這不是助紂為虐嗎?

歷史上有一場著名的審判。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裡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圍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裡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更高的行為準則。

 “亨裡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槍口抬高一厘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見證著人類的良知和智慧。

希特勒的暴政只能是助紂為虐者逃得了一時,但終究難逃法律的制裁與天理報應。

 “公門裡面好修行。”身入公門,就要奉公守法,為百姓謀福利,多做行善積德之事,才有恆久的官運與福報,否則,徇私枉法,冤枉守法的百姓的,都沒有好下場。

唐朝的郭霸因濫殺無辜而立了功,一下子就升做了五品官。可惜一個月後就得了重病,御史去看望他時,看見一位老巫師。巫師說:“郭霸的病無法救治了,有幾百個鬼,滿身流血圍著他,拉的拉,扯的扯,咬的咬,都叫喊不能放過他。有位穿綠衣服的人,埋怨穿紅衣服的人說:‘早就該死了,怎麼還拖延這麼久?’穿紅衣服的人說:‘前段時間他還沒有當上五品官,所以還沒讓他死。’”過了一會兒,郭霸用刀從自己乳下刺進去,並大聲叫道:“太痛快了!”就在那天夜裡,郭霸死了。那時正值大旱,郭霸一死,天就下了一場透雨。

有一天,天后武則天問外面發生了些什麼事情,郎中官張元一回答說:“外面有三件喜事,天旱下了雨,中橋修建落成,郭霸死了,三件事都值得慶祝。”武則天笑著說:“郭霸遭人憎恨竟到這種程度啊!”

不管中共如何鼓吹無神論,破壞人心中的善念,阻止人相信神佛,不叫人相信善惡報應的天理,但是追隨中共邪黨做壞事的,能逃得了初一,卻逃不過十五,終究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從中共邪黨99年迫害法輪功起,善惡之報就如影隨形,從來都沒有斷過,只是中共在掩蓋著真相。從海外的明慧網報導出來的因為迫害法輪功遭報應的案例數不勝數,而且遭報應的慘狀慘不忍睹。

 遼寧省大連莊河市光明山鎮派出所幹警孫學忱,多次出謀劃策參與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致使數名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孫多次在公共場合污衊法輪功,謾罵法輪功創始人,並揚言:“這個報應,那個報應,怎麼就不報應我。我這不是很好嗎?什麼‘三退’(退黨、退團、退隊),我就不退,看他能把我怎麼的,我就跟定共產黨。”2008 年1 月25 日,孫學忱突發腦動脈血管破裂死亡,時年57 歲。知情者披露,他死時口不能語,目不能視,手腳不能動,極度痛苦。

上海寶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處警察魏志耘積極迫害法輪功,被提為科長,年薪十多萬。2007 年初,認識她的法輪功學員向她講真相,勸誡她。魏卻口出狂言:我才不相信什麼因果,共產黨給我現在的一切,我就為它辦事,人總要死的,無所謂。隨後又惡言詆毀法輪大法師父,並狂妄地說“看誰活得過誰”。二十多天後,在單位上午開例會之前,魏正撥打手機,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暴亡。身體變形膨大,五官扭曲腫脹,二目大睜,死相極其恐怖,年僅42 歲。

 99年7月20日後不久,安徽省蚌埠市電視台記者和市以下各級邪惡頭目到一位離世的大法弟子家,把他女兒抓走;鄰居中有兩個人由於受中共媒體的邪惡宣傳,對著記者的鏡頭說了好多誹謗大法的話。結果不到四年的時間裡,這家人接連遭惡報:大孫子在2003年的大年三十離開人世;年初七他本人也離開人世;同年,這人的大兒子被過路的汽車軋斷了腿。另一個對著鏡頭誹謗大法的不久後得了食道癌,也離開了人世。

中共作為流氓黨,卸磨殺驢是其一貫的做法,歷史早已留下深刻的教訓:文革剛結束,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了;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而且中共邪黨為了推卸迫害法輪功的罪責,中共的法律已經把責任完全推給了具體辦事的工作人員。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2013年8月,中共政法委發布“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的通知,文中說:“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今天的中國大陸,出現了令人瞠目結舌的高官落馬潮,那些積極執行江澤民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高級幫凶們,一個個的在中共自己的體制內被查處,或判刑,或正面臨著審判等,其中原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被逮捕後,已得癌症死亡。表面上是中共的內鬥,實際上是善惡有報天理的必然。

那些對中共的邪教本質與流氓本性還認識不清的人,真的該清醒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11年4月發表了公告----《追查國際告全中國人民書》,公告中說:“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在五千年人類文明史中,在每次出現的邪惡與良善的較量中,正義從未缺席過。在這歷史的特殊時刻,每個人的行為也是為自己書寫未來,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夠看清真相,理智對待。當我們走過這段歷史時,我們可以無愧地說,我們屬於正義者。”

清醒吧,那些至今還被中共邪黨牽著鼻子走,還在無知中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助紂為虐者從來都沒有好下場,認真的了解法輪功真相吧,這是人走向未來的唯一保證。那裡面會告訴你自救的辦法。為了自己以及家人的未來,拿出自己的正念與良知,作出一個正確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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