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修煉中不要走極端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7月27日】

這些年在同修中遇到很多走極端的現象,這些做法給同修的生活和修煉造成很大困擾,對於這些現象我想談一下自己的個人見解。

我逐一談一下這些現象。例如有的女同修和常人丈夫強行斷欲。這些年在講真相中我多次碰到不理解的常人問我這個問題:你們法輪功禁慾嗎?我反問他咋問這樣的問題,他們都說自己的親朋好友中那個女大法弟子禁慾,結果和丈夫因為這個矛盾異常激烈,不少丈夫因為這個鬧離婚,造成知道這件事的常人非常不理解,甚至對大法誤解,給講真相造成不少阻力。我身邊就有三位女同修因為這個和丈夫離婚,這三位丈夫在外邊都因為這個有了外遇,同修不找自己,還說丈夫不是人。聽一些其他地區同修說,這類的事情在不同地區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

還有一位同修因為對家人的一些做法不贊同,自己生氣的不行,甚至影響了修煉,後來發現自己的情很重,為了去掉這個情,對家人從此不管了。還有的同修認為正法進程快結束了,沒多少時間了,不想增加自己的執著或者不給自己的修煉增加不必要的麻煩或者不能影響自己做證實法的項目,有的單身同修從此不找對像了,有的不做工作了,有的認為家裡存錢沒用了,所以使勁花,結果使自己生活困難。有的同修找到現在剛結婚的同修,勸說人家結婚不對,會影響修煉。有的同修勸說單身同修,沒多少時間了,找對像幹嘛,只會增加情。因為對時間的執著,這些現象在99年以後就有。有的同修說宗教裡面講離婚會下地獄,勸說同修千萬別離婚,把宗教中的東西搬到大法中來。有的同修為了去掉修煉中的其他人的干擾和修煉中需要面對的麻煩,乾脆想遁離人世間的正常生活。

我分析了一下這些極端現象的成因,主要是通過極端的辦法,也就是有什麼心就斷什麼人間形式,想通過這種辦法來去掉人心。我覺得這些做法都帶有過去宗教中修煉的影子,過去宗教中修煉都是這樣,通過斷人間的形式來去掉人心,例如進山、進廟、遠離人群修煉。學法中我們知道這些都是副元神修煉採取的手段,通過這個辦法把人心、業力隔開,抑制住,目地是不干擾副元神修煉,所以不能根本上去掉人心,最終副元神圓滿了,而主元神卻繼續在人世間輪迴。

而大法修煉就是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中直接去掉人心,去掉業力,使主元神明明白白的吃苦、修煉、圓滿。我自己男女慾望很重,冤獄很多年,在獄中和同修交流,我說在裡面根本不可能去掉慾望。別的同修不贊成,說可以去。我問他咋去?哪有觸及的環境。他說看電視能觸及。我說在家裡去掉才紮實,等你回家就知道了。我回家後,見到多年未見的妻子,根本把握不住,而且在裡面的服刑人員每天閒嘮的內容多是在外面咋樣找女人,長時間的接觸污染,慾望不但沒去,反而增強了。回家後,通過很長時間的反覆磨鍊和對修煉、對法的不斷堅定才在這方面能夠控制住,妻子也是同修,所以沒有不良影響。舉自己的例子就是想說明,舊勢力的許多安排就是採用過去舊宇宙修煉的手段,即通過迫害讓你斷掉人間形式來去你的人心,而這種辦法不可能從根本上去掉修煉者的執著,因為沒有觸及的環境,也就失去了修煉人心的環境。

師父講:“我們這一法門,在常人中修煉的這一部份可不是叫你當和尚、當尼姑,我們年輕人還要組織家庭的。那麼怎麼對待這個問題呢?我講了,我們這一法門是直指人心,不是從物質利益上使你真正的失去什麼。恰恰相反,就是在常人這種物質利益當中去魔煉你的心性,真正提高的就是你的心性。你這顆心能夠放的下,你就什麼都能放的下,在物質利益上叫你放,你當然就能放的下。你的心放不下,你什麼都放不下,所以真正修煉的目地是修那顆心。廟裡邊修煉它強制你失去這些東西,也是為了使你去掉這顆心,它強制你,讓你完全杜絕它,不讓你想它,它是這個辦法。而我們不要求這樣走,我們要求就在物質利益面前,你去把它怎麼看淡,所以我們這一門修出來是最紮實的。不是叫你都當和尚、當尼姑。我們在常人中修煉的,將來我們功法傳的越來越廣,說人人都成了不是和尚的和尚,一個個煉法輪大法的都成這個式的了,這不行。我們煉功中要求大家:你煉功,你愛人可能不煉功,因為煉功搞的倆口子離婚了還不行。就是說我們把這件事情看淡,你不能象常人一樣把它看的那麼重。”[1],我覺得這就是大法修煉和過去修煉的不同,真正按照師父要求做到了,真的把人心去掉了,很多事也就和諧了,不該有的也就沒有了,因為你達到標準後強大的能量場會制約一切,師父也不會讓無關的干擾插進來。

所以我覺得在這方面我們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不要人為的給自己的修煉製造障礙,有些極端的做法不但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千萬不要只考慮自己的修煉,別人不能給自己的修煉造成干擾,而不考慮別人特別是常人的接受能力,從而使常人誤解而造成得救困難,所以在這些方面我認為我們應該理性,有些事情要圓容好。在修煉中所遇到的問題我們既要嚴肅對待,又要能夠讓常人理解。我這裡要表明的是,我並沒有說同修不找對像等一些做法錯,只是認為我們考慮問題要全面,不要偏激,不要遇到問題解決不了就走極端,做事情是不是應該考慮一下對大法、對世人的影響?!

以上為個人所悟,不當之處望同修見諒。

註:[1]李洪志師父《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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