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會替我們承擔責任嗎?



【正見網2015年10月08日】

我是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今年7月,我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起訴江澤民的訴江狀,9月3日中共的大閱兵一過,我被當地的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組織)夥同國保大隊突然的抄家、綁架。當時的一個警察口口聲聲說:“我們是執行命令,奉命行事。”意思是,不要怪罪我們,我們是迫不得已。我的妻子義正辭嚴地說:“奉命行事也要承擔責任。”這個警察天真的說:“我們奉的是上級的命令,如果有錯,也是上級替我們承擔責任。”

在中國大陸,這樣的思維邏輯不是少數,在迫害法輪功中,“奉命行事”成了他(她)們逃避責任的藉口,他(她)們忘記了法律和天理,幾十年“黨媽媽”的洗腦與灌輸,錯把中共邪黨的黨文化當作歪理邪說,真的認為只要跟黨走,中共把持著天下,對中共自己的法律有解釋權,好把中共的法律來懲罰嗎?

阿道夫.艾希曼,二戰時期德國的納粹高官,負責將整個歐洲的猶太人送往死亡集中營,經他手處置的猶太人有五、六百萬。在一般猶太人心目中,他是“邪惡的虐待狂”,是“最變態的惡魔”。史料記載了艾希曼的冷血和殘忍。他在戰爭結束時曾叫囂:“我將高興地跳進墳墓,因為我知道德意志帝國的五百萬個敵人已經像牲口那樣被殺死了。”

但是艾希曼並非天生的魔鬼,他經歷了一個人性魔變的過程,這一點,從他身為納粹黨人的經歷可以窺探一二。剛開始,艾希曼在目睹死亡集中營的慘烈場面時也曾有過噁心、恐懼、作嘔(人的本性中厭惡犯罪的心理)等不適的經歷,為此他提出過調動申請,但上司回答道:“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結果,他還是堅守崗位。往後就是晉升、習慣、麻木、沉溺,干出滅絕人性、喪盡天良的事情而無動於衷。他的良知就是這樣在一次次的服從命令的過程中逐漸喪失。

1960年,艾希曼被逮捕歸案。他以“服從命令”為自己辯護,稱自己“只不過是齒輪系統中的一支,只起到傳動的作用罷了。”和對待許多其他納粹黨徒的一樣,法庭駁回了他的“齒輪”之說,因為判定一個人對其行為是否應該負責,主要不是命令而是良知。良知才是最高準則。翌年艾希曼被判處死刑,再翌年被處以絞刑。

這是距離我們最近的一個例子。再看距離我們幾千年中國古代的一個例子。

正史《後漢書》記載,東漢的蔡倫,永平末年被閹割入宮,擔任宦官,參與機要之事。

蔡倫有才學,盡心服侍,敦厚謹慎,數次冒犯龍顏,糾正皇帝的得失。永元九年,他監製秘劍、各種軍械,沒有不工藝精湛、堅固精密的,被後世效法。

自古以來,書籍多用竹簡編制,或用絹製作書籍。絹很貴,竹簡很重,都不方便使用。蔡倫於是創造新意,用樹皮、麻頭及破布、漁網製作“紙”。元興元年,蔡倫把造紙術上奏給皇上,皇帝讚賞他的才能,從此沒有不使用他的造紙術的,故而,天下都稱之為“蔡侯紙”。

元初元年,蔡倫被封為“龍亭侯”的爵位,享有三百戶的賦稅供養;元初四年,又監管校正典籍,這是很榮耀的事。

蔡倫當初受竇皇后的旨意,誣陷安帝的祖母——宋貴人。等到太后去世後,安帝親政,為祖母主持公道,派使者到“廷尉”問罪。蔡倫恥於受辱,於是,服毒而死。蔡倫的爵位、國土被削除了。

古今對比,阿道夫.艾希曼“奉命行事”,負責將整個歐洲的猶太人送往死亡集中營,最終被判死罪,被處以絞刑;東漢的蔡倫儘管功績很大,但由於不分善惡,盲目的“奉命行事”最終落得個服毒而死,爵位、國土被削除。他們被處罰時,他們的上級哪兒去了?上級替他們承擔責任了嗎?

沒有。這個宇宙中除了人間法律外,還有天理呢。人做了什麼都有報應,做了善事得善報,做了惡事遭惡報,善惡報應的天理,毫釐不爽,是非常公平的。

今天的中國大陸,出現了中共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高官落馬潮,落馬的高官幾乎都是當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江氏流氓集團的成員,級別越來越高,如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等,當年他們也是奉江澤民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命令而行,如何的膽大妄為,致使數百萬大法弟子失去生命,中共的法律會奈他們何,然而善惡有報才是天理,也是人間正理,今日他們的落馬,或被判刑,或的癌症死亡,或正面臨起訴,不是做了極大惡事的報應嗎?他們出事時,江澤民恨不得趕快把他們推出去當替罪羊,好把自己洗乾淨,怎麼會站出來承擔責任呢?“奉命行事”的他們不是照樣承擔責任,遭受報應嗎?

中共才是不折不扣的邪教,“卸磨殺驢”是它的一貫手段。文革期間的“三種人”積極投身造反,下場卻是極其悲慘。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匆匆自殺;積極效忠“造反路線”的793 名警察和17 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事後只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這些人為中共賣命之後,並沒得到長久的聲名利益,卻成為了中共用來平息民憤的替罪羊。

今天,中共一邊利用公、檢、法等部門的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一邊不斷制定法律條文“出賣”他們。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逃避懲罰的後路。《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近日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那些至今還被蒙在鼓裡,參與迫害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的人,真的該清醒了。中共是西來幽靈,是個魔鬼黨,來人間的目的就是毀滅人類,所以中共歷史上的每次運動都是迫害好人,破壞人心,敗壞人類的道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就是從根本上摧毀人類最基本的道德準則,讓人類徹底處於無道德、不信神的狀態,最終壞事做絕,被神佛銷毀。因此,追隨共產黨的迫害運動,最終都是害人害己,還會貽害子孫後代。

法輪功學員的訴江行動,是另外一種方式的講真相,把江澤民的罪惡曝光於天下,目的是為了挽救眾生,在天滅中共的大劫難中,明白真相的眾生能平安度過,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古往今來,執行命令,奉命行事,從來不是逃脫清算的保命符。 珍惜這一次難得的得救之緣吧,相信法輪功真相,真誠悔過,善待大法弟子,退出曾經加入過的黨、團、隊組織,拋棄中共,認同“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是真正的保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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