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院重判法輪功學員家屬不服

【正見新聞網2010年02月15日】

中國法輪功學員王由霞和孫德香被地方法院非法判處八年和五年徒刑。二人的家屬堅稱二人無罪。孫德香的辯護律師也表示,當局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法律。

王由霞是山東沂水縣人。據山東維權人士李向陽介紹,王由霞是去年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起來的。不僅家屬不能探視她,當地法院還私下判處她八年的徒刑。家人直到最近才得到消息。

李向陽:法院開庭審理家人都不知道,整個社會都不知道。 沒有一個人說王由霞不好的,都說這個人品德高尚、樂於助人,幾乎每個村民都對王由霞有崇高的評價。很多村民都在說,假若給王由霞判刑的話就沒有天理了。知道王由霞被判刑的消息的,都會非常氣憤的。

王由霞的公公張先生在得知消息後表示,這樣的判決無法令人信服。

張先生:因為她那個有病,學法輪功,你判了八年,他憑什麼判的?

王由霞十歲的女兒也是日夜想念著媽媽。

王由霞的女兒:我想媽媽,我想。

另一位在日前被當局非法判處5年刑期的法輪功學員是黑龍江伊春市的孫德香女士。孫德香的辯護律師李靜林和李長明都表示,判決書已經下來,但是律師卻沒有收到。

李靜:我沒有得到通知,按理說,任何判決,法院應該依法該通知我們去聽宣判的,在法庭上我們在辯護的時候,多次打斷了我們的辯護,對有些內容就限制,現在看來呀,在這方面案子比其他案子更加不大講究法律程序。

王由霞和孫德香分別在去年5月9號和7月25號從家中被非法綁架,家屬多次要求探視都被拒絕。

(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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