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0年03月12日】
申訴人共376位村民簽名(簽名圖片)
遼寧法輪功學員徐大為被瀋陽東陵監獄迫害得全身器官衰竭,精神失常,回家不到兩週後,於2009年2月16日含冤離世。徐大為家鄉的村民為這樣一個 “公認的好小伙”冤死而不平。近日,五個村的376位村民聯名致信政府,支持徐大為家人的申訴。但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一味推諉,不予查辦。
據明慧網報導,徐大為,男,1973年9月17日出生,家住遼寧省清源縣英額門鎮椽子溝村,曾在瀋陽某飯店做過廚師。2001年1月,徐大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重判八年。徐大為先後在四個監獄(瀋陽大北監獄、凌源第一監獄、撫順第二監獄、瀋陽東陵監獄)關押過,因堅持信仰受盡各種酷刑,被長期戴手銬腳鐐、毒打、上大掛、強行灌食、膠皮管子打、針扎、電棍電擊等。
2007 年12月,徐大為被轉押到瀋陽東陵監獄三監區,家人只在2008年正月初八見過徐大為一面,之後東陵監獄一直禁止家人探視。直到2009年2月3日,徐大為八年非法刑期滿,家屬到東陵監獄接人時,才發現徐大為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精神失常。
徐大為被瀋陽東陵監獄迫害的骨瘦如柴、身上有多處電擊印痕,臀部皮膚壞死
家人將徐大為送進醫院,醫院表示:人已經不行了,心臟衰竭,驗血時抽不出血,皮膚僵硬無彈性,這種身體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早已錯過了醫治時期。
徐大為無法進食,內臟器官衰竭,經醫治無效,從東陵監獄出來不到兩週後去世。
家屬伸冤遭威脅
家屬為替徐大為伸冤,奔走於瀋陽各個司法部門,找到東陵監獄時,他們百般抵賴,推卸責任。監獄方面勾結撫順市清源縣英額門鎮管司法的張天偉、李順靈,崔書記等人,先後兩次到徐大偉家去威脅他的弟弟,不准參與他哥哥的事,“否則引火燒身”,並追問徐大為生前住在哪個醫院,屍體停在哪裡。家屬不說,就要把他抓起來。
2009年5月7日上午,家屬來到瀋陽檢察院要求立案,追查法辦參與迫害徐大為的兇手。信訪申控處處長說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做屍檢報 告,確定是監獄所致,再來找他們立案。下午家屬來到瀋陽市公安部門報案時,市信訪大廳公安部門接待室的工作人員說:不管,我們這不管,歸司法局管。
家屬走訪瀋陽司法局時,接待人員告訴徐大為的老父親和妻子:算了吧,別找了,回家把遺體火化了吧,好好過日子吧。
376位鄉親聯名支持申訴
在徐大為家人的提議下,五個村的376位普通村民聯名致信政府申訴:這樣的好人是不應該被抓被判,更“不能不明不白給折磨死”,希望政府要在意人民的申訴,給受害者家屬賠償,追究監獄當事人刑事責任。
家鄉村民仗義執言,為這樣一個 “公認的好小伙”無名冤死而不平。 一個大爺說:“大為他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只是個信仰問題,就把一個好人給弄死,應該去告他們。”一個老大娘知道監獄把徐大為害死這件事非常氣憤,說: “應該把這些壞人,槍斃了。”
有一個鄰居大爺冒著嚴寒去幫助徵簽;另一個老大爺,六七十歲,說:“讓我簽一百次,我也簽。”有一個瀋陽的老闆去那裡做生意,趕上簽名這個事說:我得簽,這個事我得支持。
所有的人都關注現在怎麼樣了,都問徐大為家屬案子進行到哪了。然而中共司法機關仍想以“證據不足”為辭,對於監獄犯罪行為不予調查處理。
據了解,徐大為家屬向各級政府機關投遞甚至上門遞交聯名申訴信,但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一味推諉,不予查辦。家屬看到的,不是政府官員積極解決,而是他們緊張恐懼的狀態,有的官員還威脅徐大為家屬,不能將此聯名信上載網際網路。
簽名信如下:
請在意人民的申訴
各級司法部門你們好;
我們是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英額門鎮椽子溝村村民,下面向司法部門陳述一樁讓有良知的中國人所震驚的、在獄中受迫害而致死的,而又無處申訴的實況。我們村村民徐大為2001年1月,因煉法輪功堅持他的信仰,而被重判八年。徐大為在押期間,不難看出法律被玷污,從2007年末到2009年2月3日在被東陵監獄關押一年多期間受到非人的折磨,施加酷刑,造成肉體和精神的嚴重損傷,長達一年時間不允許家人探視,致使徐大為回家僅十三天就離世了,東陵監獄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家老小苦等八年,2009 年2月3日,家人接回的是一個骨瘦如柴、目光呆滯、精神恍惚,頭髮花白,被酷刑折磨的滿身傷痕的人,被接到家中後,蹲到牆角不敢動,家人告訴他;到家了,別害怕了,勸了半天才緩過神來,回來後僅十三天便離世。(更多情況請看起訴書)經醫院醫生檢查;心、肺、脾、腎等功能已衰竭,這充份說明了,瀋陽東陵監獄長期對在押人員施暴,對在押人員生命的漠視,在人已經生命垂危中,不採取相應的治療和監護,沒有根據我國刑法中對在押人員應採取的保外就醫,重視生命的原則,連家屬都禁止探視,百姓的知情權、救命的權力都喪失了。那次我們很多村民對於東陵監獄造成徐大為死亡的情況,實在覺的心裡不平,自發去兩車人跟獄方評理,監獄如臨大敵。但至今未有相關部門給出一個合理的答覆。
現在律師寫的行政賠償起訴書,我們都看了,從法律的角度說出我們的心聲,也替我們說出了心裡話,我們在此只能是表達這裡鄉親們的希望。我們知道他妻子和家人走訪了多處政府機關,請求政府部門對監獄的責任給予認定和處理,一直沒有給予立案調查。諮詢律師後,依法到司法部門起訴,卻被推諉。
綜上可見行政訴訟,民告官,在當前司法實踐中是何等的艱難,提到法輪功被迫害的這幾年中,很多人都知道一些情況,但我們申訴的不是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是否如何。而是東陵監獄知法犯法行為應該受到追究,群眾不平、死者家屬一家孤兒寡母的悲慘遭遇,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司法機構應該介入,大家公認比較親民的溫家寶總理,在答中外記者問中,曾著重提出了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其中就有加強司法體制改革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加強對司法部門的監督機制,使司法立於民眾監督之下,依法執政。不管怎樣,老百姓還是希望這一次能有所兌現。我們也相信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好人的,這個世界也應該是為好人存在的。司法公正,是我們國家乃至世界都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也是保持穩定、創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是百姓最後一個底線,重視人權,尊重生命。即使處以極刑的犯人,在未處決前也不允許非法施暴,擅自剝奪他人生命。
法輪功學員徐大為是我村一個好青年,為人和善、品質好、人見人愛的小伙子。因修煉法輪功而入獄,在瀋陽東陵監獄被關押期間遭到非法施暴,酷刑折磨,僅出獄十三天就死於非命。這一事件,是他家屬的悲哀,也是今天和諧社會的悲哀,此重大案件不解決,將會失去更多的民心。我們相信---民心,終究是不可欺的!這樣欺負善良天理不容,希望政府要在意人民的表達,在意人民的呼聲,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也給鄉親們一個說法。我們相信政府會公正的處理好這件事,會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好。
我們相信各級政府司法部門將會秉公執法,伸張正義介入調查,督促公安司法機關予以立案,調查追究東陵監獄相關人員的責任,給予徐大為家人以應有的賠償。這也是關注此事的眾人所盼。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