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流亡近七年 遼寧新賓縣佟金福含冤離世

【正見新聞網2010年04月30日】

據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報導,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佟金福被迫流離失所長達7年, 於2010年4月24日含冤離世。

佟金福,男、60 歲、家住撫順市新賓縣永陵鎮三道卜村。1998 年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曾是一個多病而長期吃藥的人,慢性胃病多年困擾著他;修煉大法後胃病好了,頸上的30多年的腫瘤不翼而飛了。他原來性格暴躁,通過修煉,他懂得了怎樣做人,如何做個好人,他的身心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的妻子常說佟金福真的變了。

自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大法後,該村幹部安排了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夜間的蹲坑監控,而永陵派出所惡警經常無故去佟金福家進行騷擾,抄家、綁架(家屬記不清多少次),多次勒索重金罰款,總計勒索人民幣約4萬餘元,多數都不給開收據。

永陵派出所警察王海偉、曹思信等人並多次把佟金福綁架到永陵派出所,兩次送新賓縣看守所拘留。2003年5月3日晚10點,永陵派出所惡警曹思信等人,又非法到佟金福家綁架,並將佟金福送入新賓縣看守所關押。

在看守所裡,佟金福絕食11天,抗議非法關押,人已經奄奄一息時,看守所怕出人命,通知家人將佟金福接回家。並告訴佟的妻子把佟金福的病養好後,再送回看守所。

就這樣他撇下患多種疾病的妻子、沒有成年兒子(16歲)、還有74歲的老母親,於2003年6月6日,拖著病弱的身體離開了家。當時永陵派出所所長郭華偉,威脅佟金福的妻子,等我找到佟金福我饒不了他。

佟金福在外流離失所將近7年,一人每天靠打工掙點微薄的工資來維持自己的生活。由於多年的精神壓力,工作中的勞累,積勞成疾,在2010年4月間的一天,他站不起來了,突然出現下肢麻木,自己用電話找到家人,家人從外地將他接回家,並立即送往醫院,入院後開始昏迷,不省人事。經10天在搶救室搶救,仍不見好轉,於2010年4月24日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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