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壓法輪功的決策人應該繩之以法

【正見新聞網2010年07月20日】

前陝西電視台編輯馬曉明

中共當局由前黨魁江xx1999年7月20號發動鎮壓法輪功,持續至今已整整11年。前陝西電視台編輯馬曉明表示,這場鎮壓根本就不應該發生,應該對發動鎮壓法輪功的決策人繩之以法。

馬曉明認為,鎮壓法輪功是違法行為,是反人類的行為。

馬曉明:自始至終我都認為鎮壓法輪功是對中國公民和人類信仰自由的嚴重侵犯,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因為現在(當局)不是僅僅不允許他們信仰,而是出現大量的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等情況,已經成為嚴重的反人類的行為了。

馬曉明表示,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權利,根本就不應該鎮壓法輪功。

馬曉明: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江xx主政的時代,到了胡錦濤主政的時代,我看對法輪功堅決打擊和鎮壓的政策沒有任何改變。現在胡錦濤他們已經執政有7、8年的時間了,難道我們不應該追究現在統治集團的政治責任嗎?所以說應不應該結束(鎮壓法輪功),我認為根本不應該發生。
如果中共還有進行政治改革和尊重人民基本權利,稍微有一點這樣的觀念的話,起碼到了胡錦濤時代,應該逐漸解決這個問題了,但是現在看不到跡象。

馬曉明認為,只有全體國民共同奮鬥,推翻中共獨裁體制,才能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

馬曉明:所以我認為要結束中共的鎮壓,只有一條道路,就是:結束中共的專制統治。要用全體人民的力量,包括中共黨內和政府內有改革願望的人,大家共同奮鬥來結束專制制度,只有這樣才能結束對法輪功的鎮壓和迫害。

馬曉明強調,不能用平反的方式解決法輪功問題,而是應該以法律的手段去解決、去處理對法輪功發動非法迫害的決策人。

馬曉明:我認為最公正的辦法就是用法律的方法來解決法輪功的問題。就是用公正的法律來評判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是不是違法?在這個基礎上再評判,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不是合法?是不是違法?應該追究誰的責任?應該用法律的方法來解決,而不是用幾千年專制社會沿襲下來的平反的方法。

馬曉明指出,製造冤案的元兇,沒有權力給別人平反。

馬曉明:平反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首先,製造鎮壓和迫害的元兇,沒有權利給誰去平反。其次,它們平反之後又不斷的製造新的冤案,形成一種罪惡的循環往復。解決法輪功的問題就像解決波而布特、紅色高棉的問題,就像解決菲律賓的馬克斯的問題、解決韓國的全鬥煥、解決東德共產黨領導人昂納克的辦法,解決南斯拉夫前領導人米洛舍維奇、以及軍事領導人卡拉季奇等這些人犯罪行為一樣,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我認為這樣才比較妥當。

(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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