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婁底市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正見新聞網2010年08月14日】

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法院在2010年8月3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將曹貢勛非法判刑十年,劉新平非法判刑九年,周慶峰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歐陽鍾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賀錦林非法判刑二年,鄧蓮珍、謝閨榮、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被非法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對“一審”枉判不服,已提出上訴。

2010 年3月12日婁星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到2010年8月3日非法判決,早已過了法院開庭審判後一個半月內出結果的法定期限,在開庭後四個多月才判決,早已是過期的無效非法判決了。直到8月10日左右才將非法判決的“判決書”拿給當事人,中共邪黨人員強加羅織的莫須有罪名,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一年、非法庭審

2009年7月15日晚上九點多鐘,婁底市中共惡警直接闖入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和抄家,綁架曹貢勛、劉新平、周慶峰、歐陽鍾及其妻子袁求娣、鄧蓮珍等人。

2009年7月20日婁底市一批惡警又闖入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和抄家,綁架李再英及謝閨榮等人。2009年9月9日惡警騙開摩托車出租的賀錦林說送到釣魚的地方,到偏僻處來一輛警車將賀錦林綁架。

2010 年3月12日上午9點,婁底市中共邪黨操控婁星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參與非法庭審的審判長周敏,男,37歲左右,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一談到修煉法輪功身體受益就打斷其話,態度粗暴。 參與非法庭審的公訴人是婁星區檢察院的劉剛等兩個男的,剛開始時,檢察院的那個男的,以權勢壓人,蔑視法律,踐踏人權,十分兇惡地厲聲問話。張傳利律師舉手提議,法官沒有理睬,張律師忍無可忍,將桌子一拍,義正詞嚴道:“我抗議公訴人對我的委託人耍態度!”檢察院那個男的語氣才緩下去了,沒有了囂張氣焰,中午休庭後下午沒有再出庭。後來有便衣上來對律師照相,蘭志學律師舉手抗議說:“我抗議非法拍照,請照相人出示證件。”周敏竟說:“有一個是庭長允許的。”另一個照相的人便灰溜溜地下去了。

在法庭上,北京律師指出公訴人指控的沒有人證、物證、時間、地點等,公訴人的“起訴書”和給律師的 “起訴書”還不一樣,蘭律師指出所謂的“起訴書”漏洞百出,並且所謂“證據”,一件都沒有呈上法庭。在家裡非法搶劫的家用電腦等是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的,在家裡非法搜出的真相資料也是自己看的,也沒有危害他人,更沒有違法犯罪。北京律師要公訴人把對法輪功制定的法律條文當眾讀出來,法官和公訴人都啞口無言。

北京律師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講清法輪功真相合法。九名法輪功學員都表明自己無罪,是被迫害的。北京律師要求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

非法庭審當日下午三點左右結束,法庭沒宣布任何結果。隨後五名法輪功學員曹貢勛、劉新平、周慶峰、歐陽鍾、賀錦林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婁底市看守所。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則被監視居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找周敏要求放人,周敏橫蠻的說稱“法輪功是×教” 。

北京律師通過公開庭辯站在法律的角度已經指出迫害錯誤所在,清楚地說明信仰無罪、講清真相無罪的情況下,明知無辜還非法冤判,相關執法機構人員已經構成陷害罪、徇私枉法罪和迷信盲從上面錯誤指令造成破壞法律實施罪。

參與非法庭審的人員還有庭長劉繼紅,審判長周敏,陪審員譚小桂、譚金梅,記錄員金雪涔。檢察院的劉剛。婁底市婁星區專管國保大隊事務的副局長羅文衛,婁底市婁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蘭琳、副大隊長李剛軍、中隊長王學軍,警察:賀元潮、唐雨瑩、胡建業、曾海平、黃國強。婁底市漣鋼公安局鋼城分局:陳善華、劉隆平、龍志生、劉克華、彭琱、伍映芝、蔣浩洋、梁志訓、王洪明、劉質斌。

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情況簡介

曹貢勛,男,1952年1月5日出生在湖南益陽桃江,在婁底漣鋼工作,後被漣鋼非法開除廠籍。曾在2002年3月29日被湖南益陽惡人非法勞教二年。

劉新平,人稱小劉,男,1972年3月5日出生在新疆和田市,原新疆和田市監獄司法警察,劉新平曾遭非法關押迫害,後被非法開除公職。2009年7月15日晚上,和曹貢勛一起合租在婁底市婁星區漣邵礦務局的出租房被婁底惡警撬爛門鎖,二人同時遭惡警綁架。

周慶峰,1974年6月18日出生,原婁底漣鋼三煉鋼吊車車間職工。2002年1月26日當他獨自散發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抓捕,並搜走了複印機。後被漣鋼非法開除廠籍。周慶峰在婁底市第二看守所受盡折磨近一年後,被非法判刑七年。2009年1月26日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的周慶峰期滿才放回,家中還有年邁的老母親需要他照顧,他僅靠打臨時工維持生活,生活十分困難。2009年7月15日晚上又被惡警非法闖入家中強行綁架。他的老母親緊緊拽著他,不讓他走時,仍被惡警野蠻綁架。

歐陽鍾,男,侗族人,1950年1月12日出生於貴州省福泉市,後在婁底漣濱西街開私人診所,他的妻子袁求娣出生於湖南省婁底地區新化縣科頭鄉,現在家中有三個小孩需要撫養,有兩個還在上幼兒園。

鄧蓮珍,女,1939年12月14日出生,婁底漣鋼退休工人,鄧蓮珍已經七十多歲,修煉前患多種疾病,鄧蓮珍曾患淋巴結核,咽喉腫大,經常吐血,血小板僅有 6克左右,視力低下,去過很多大醫院都沒有治好,學煉大法後幾個月,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飛了,身體健康,視力恢復正常,到今天十多年沒有去醫院看過,廠裡的同事鄰居都知道她學大法得救的事跡。

賀錦林,男,1977年3月8日出生,住在婁底市雙峰縣洪山殿鎮菊花村。2009年9月9日,賀錦林開摩托車出租時,一個便衣惡警騙他說要送到釣魚的地方,當摩托車開到偏僻處,來一輛警車,將賀錦林綁架,直接非法關押到邪惡的婁底市第一看守所。賀錦林的妻子因在十月份生孩子,原在廣東打工的他趕回來照顧妻兒,卻被惡警陰謀綁架。

李再英,女,1942年2月27日出生,婁底市公交公司退休職工。

謝閨榮,女,1936年6月26日出生,住在婁底市商業局家屬樓。

法輪功學員真心的為他人好,勸人向善做好人,而婁底相關參與迫害人員卻顛倒黑白,冤判好人,那些所謂的執法人員是些什麼樣的人?參與迫害的婁底市婁星區專管國保大隊事務的副局長羅文衛幾萬幾萬揮霍人民血汗錢的豪賭;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隊長蘭琳自己嫖娼,竟要人給他買單。邪黨極其腐敗邪惡,現在在垂死掙扎,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竟樹為假想敵人,殘酷迫害,並在內部下文稱誣告一個法輪功學員可以升職,充份暴露了其與正信為敵的邪惡本性。

善惡有報是天理, 婁底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很多都已遭了惡報,略舉幾例:肖萬陽,男,58歲,婁底鏈鋼公安分局的司機,積極參與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併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搶劫,2010年4月上旬, 肖萬陽突然得暴病身亡。王莉娜,女,四十多歲,婁底市國保科副科長,其趾高氣揚,到法輪功學員家中搶劫,曾遭車禍將腿撞斷。楊某某,男,三十多歲,婁底鏈鋼公安分局司機惡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開警車在婁底到長沙的高速公路上行駛過程中,輪胎突然飛走,其從車內甩出,當場摔死,同坐其車的鏈鋼公安分局政委謝四英,女,五十多歲,摔成重傷, 同坐其車的還有謝四英的二十多歲的兒子摔斷七根肋骨。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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