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營口七名法輪功學員被秘密判刑

【正見新聞網2010年08月16日】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法院,秘密對七名法輪功學員判刑。這次非法審判是在鮁魚圈“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授意下秘密進行的。家屬於兩週後的八月十二日才得到消息,為七名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和家屬都沒有得到任何的通知。

這七名法輪功學員和被非法判刑的年數分別是:董冰,七年;畢世軍,七年;孫麗,五年;沈廣海,五年;余志紅,三年;王志遠,一年六個月;滕文春,三年緩刑五年(現在已經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鮁魚圈區國保大隊的警察分別將這七名法輪功學員從家中綁架並非法抄家。當時董冰未修煉的弟弟和父親也同時被非法抓捕,一個月後將他們釋放。其中,鮁魚圈國保大隊以王洪魁為首的警察把董冰和余志紅的家的鎖頭分別用利器砸壞,然後闖入家中非法抓人和搶劫,搶走了很多他們的私人財產。當時被綁架的還有兒科醫生、法輪功學員楊麗軍,因查出心臟病和高血壓將她放回。之後當局又多次對她進行騷擾,楊醫生的住宅也一直被監視。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鮁魚圈法院對董冰、畢世軍和孫麗夫婦、沈廣海和滕文春夫婦、余志紅和王志遠母子進行了第一次非法庭審。當時這些家屬聘請了由四位正義律師組成的律師團,律師們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為他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時參與非法庭審的有鮁魚圈區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業家、副廳長長尹文成、楊艷、書記員徐建偉和鮁魚圈區檢察院檢察官曹寧(女,二十九歲),他們聽了律師的辯護都低下了頭。律師們最後說,既然公訴人拿不出任何他們有罪的證據,就應該立即無罪釋放七名法輪功學員。在旁聽席上的家屬們也都說無罪就應該立即釋放,書記員立即叫法警驅趕這些家屬們離開庭審現場,法官宣布休庭。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上午九點多,遼寧省營口鮁魚圈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董冰、畢世軍等七位法輪功學員。當時為他們辯護的律師因為沒有得到法院的通知而無法到場為他們做無罪辯護。庭審時這些法輪功修煉者都各自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余志紅訴說了被警察非法庭審時,遭到了酷刑折磨。孫麗身體很虛弱,始終坐在椅子上。這次非法庭審法官又宣布休庭。

之後這些修煉人的家屬們往返於公檢法、國保大隊之間,要求無罪釋放他們的親人。當局則相互推諉後,最後說是鮁魚圈“六一零”不讓放人。鮁魚圈“六一零”的頭子是由政法委書記和副書記兼職,成員有公安局局長、副局長,檢察院院長和副院長,法院院長和副院長等。

二零一零年八月初左右,這些法輪功學員家屬找到鮁魚圈“六一零”後,他們欺騙說不久就會給你們一個答覆。其實在他們的秘密授權下,鮁魚圈區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就秘密地對七位法輪功學員做了如上的非法判決。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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