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告四迫害法輪功犯 台人權界吁高檢踐行兩公約

【正見新聞網2010年09月25日】

在台被告的中共高幹黃華華、趙正永、王作安及楊松,四位均因在大陸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違犯了“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的規定。由於黃、趙、王三位人權惡棍已經離台,目前仍在台的湖北省“蓋世太保”頭子楊松,遂成為全球矚目台灣高檢署是否對其採取行動的聚焦對像。人權律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魏千峰表示,高檢署應實行“兩公約”對於人身的保障。

魏千峰認為,馬英九總統已經於去年頒布施行“兩公約”,他提到“兩公約”等於國內的法律,台灣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就必需尊重、遵守這法律來處理。從“兩公約”及相關國際公約來看,中共不管中央或地方對法輪功的作法都有問題,台灣高檢署應根據法輪功的提告,實行“兩公約”對於人身的保障等等。

對於四名被告中共官員均涉及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魏千峰指出,“活摘器官”非常違反人道,我們呼籲政府在兩岸的交流過程,尤其ECFA簽定之後,要捍衛台灣的民主、人權、自由的核心基本價值,所以高檢署應該要處理這個問題。相關政府機關也要注意,應該對中國大陸迫害人權的事項,要加以批評跟檢討。兩岸關係不是只有經濟還有政治、公民、社會、核心價值的問題。我們要繼續呼籲社會、新聞媒體要關切,政府也要關切、不應該讓人權劊子手進來台灣。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在中國殘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來台,他們打壓、殘害人權在台灣引起了司法訴訟。其實在國際上都已經有一些案例,包括江澤民遭到阿根廷聯邦法院簽發國際逮捕令的相關司法手段。他認為台灣政府單位、媒體對於中國迫害法輪功、維權人士、打壓西藏人、新疆人不能視而不見。

孫友聯指出,這兩年整個社會氣氛都比較詭異,包括中共高官來我們連自己的國旗都不能拿,言論自由也都受到打壓、集會遊行自由也受到剝奪,其實政府不應說一套做一套,不要因為經濟上的利益,而忘卻了對人權、自由基本核心價值的堅持,兩岸交流我們希望政府表達台灣人民對中國人權的關注,有機會應問中共官員,這難道是你對待人民的方法嗎?這難道是中國的人權指標嗎?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勛則表示,我們希望兩岸交流在普世的價值健康永續發展,馬政府上台後提倡以經貿與中共合作的方式,但這兩年我們看到很多台灣民主價值的倒退,我們擔心中國威權的行政獨大思維也影響到台灣當權者的心態,我們呼籲台灣在兩岸的交流上不可以成為人權打壓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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