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占所律師被非法庭審看中國司法黑暗面

唐恩

【正見新聞網2010年10月16日】

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院非法庭審了王占所律師,政法委聯合公檢法司等各個單位處心積慮,想用“合法”的外衣掩蓋整個過程的非法性。

王占所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現青島市經濟開發區恆信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占所為人正直,辦案公正,從不收受賄賂。他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遭到中共迫害。2010年3月4日,王占所一家遭“六一零辦公室”(專司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法律之上)與警察綁架。

黃島區法院非法庭審的荒謬之處包括:沒有對本案出具公告,阻撓家屬及民眾得知準確開庭時間;法院周圍道路全部實行戒嚴,安排上百名武警、公安、國安、法警,對過往百姓進行封堵盤查;法院禁止王占所的妻兒親屬及朋友入內旁聽,只允許王占所的兒媳和兒媳的女性朋友出庭,兩人被安檢三遍,連內衣都被迫脫下檢查。黃島區法院如臨大敵的大陣仗動作,庭審結束後,法官休庭,卻未做判決。

法官阻撓律師為法輪功辯護

中共統治下的公檢法人員,尤其是各地、各級法院的法官們,千方百計阻撓律師替法輪功學員發聲。他們為使律師們“消音”,採用流氓手段破壞當事人與律師的合約,或威逼、脅迫被聘律師主動退出,或採用圍攻、毆打甚至非法拘押的黑社會手段阻止律師們正常到庭辯護,這在當今中國大陸司法界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尤其涉及法輪功的案子幾乎件件如此。

中共還對那些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進行恐嚇、拘押、身體迫害及強制“失蹤”,最突出的案例就是高智晟律師。高智晟律師為民請命,曾經三次上書胡溫,被當局捏造一個罪名便判刑,在獄中遭嚴重酷刑迫害,迄今失蹤仍然不知去向。

正義辯護令中共法庭尷尬

朱宇飆先生,中山大學法學碩士畢業,曾在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恆益律師所任律師。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師,特別給底層群體辯護,經常是低價、折價,甚至沒酬勞,報紙曾兩次報導他的事跡。二零零五年、零六年期間,朱宇飆律師曾分別為三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堪稱經典,令中共法庭大為尷尬、震驚。

中共迫害法輪功,並無任何法律依據,因為心虛,色厲內荏,對於在法庭上慷慨陳詞、為無辜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極為妒恨。二零零七年,朱宇飆律師被綁架,勞教迫害一年半。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律師再次遭中共當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至今兩個月了。

懲罰律師 吊銷執照

中共對付律師這類法律專業人士,一種慣用的手法就是羅織罪名,吊銷執照。二零零九年九月,中共吊銷至少二十一位人權律師的營業執照。二零一零年四月,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劉巍在替法輪功學員辯護時,為了向違法阻止其正常發言的法官表示抗議而退出法庭,竟遭到吊銷律師執照的懲罰。還有很多其他的人權律師也成為中共當局迫害的受害者,如郭國汀、陳光誠、鄭恩寵、郭飛雄和許志永等。

郭國汀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瞿延來辯護時,當局一連90 天不准他會見當事人;法輪功學員陳光輝在監獄被打成了植物人,郭律師接案辦理保外就醫,被當局阻撓七個月仍無結果。他奮筆疾書在網絡上呼籲,卻被騙去律師證,搶走電腦,停業一年,還被拘留,後來不得不流亡加拿大。郭國汀律師以切身體會沉痛的說:“在人權案中,案件的對手是已經流氓化的政府,能輕易地構陷律師於死地;蒙冤者及其家人慘遭身心折磨,甚至家破人亡……法院已成中共的幫凶和工具。”

綁架律師 毆打恐嚇

自2008年以來,黑龍江的韋良月律師開始接受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司法部門竟向上級反映韋律師的辯護,給他們迫害法輪功帶來難度,要求對韋律師採取行動。2009年2月28日上午,哈爾濱市警察破門綁架了韋良月夫婦。

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案二審,李和平、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鄔宏威、滕彪六律師為王博一家做無罪辯護。在法庭上,不僅公訴人、法官不斷打斷、阻撓律師們發言,事後法警毆打旁聽席上的滕彪律師,再扔到街上。李和平律師同年9 月29日在北京被公安局打手劫持到郊外,連續高壓電擊、暴打他近五小時,洗劫了他的隨身物品,恐嚇他“滾出北京去!”公安囂張痛毆律師的行徑,說明中共公權力的黑社會化,代表著當局公信力已喪失殆盡,所謂的法治建設徹底失敗。

因言賈禍 重判七年

遼寧省大連市人權律師王永航在2008年8月寫了一篇題為《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的文章,純粹從法律的角度,指出當局以《刑法》第300條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不成立,指出各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判決是中國法律史上最荒唐最不該發生的事,將使大陸司法界、乃至後世法律人為此而蒙羞,他將這篇文章公開上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寄希望於最高執法機關依法糾正錯誤。

2009年7月4日,20多個員警闖入王永航家中,將其暴打後抓走,在派出所王永航又被毆打致腳踝骨折、踝骨缺損,後手術植入人工骨頭,2009年12月,王永航被冤判七年重刑。

法官:就因為你請律師,我判你三年

司法人員目中無法,恣意妄為,法官於泳堪為代表。青島法輪功學員尚德興,僅因孫子手裡拿著一張“神韻晚會”的光碟給了他人,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被青島市嶗山區中韓邊防派出所員警綁架,非法關押,八月五日被非法庭審。

法庭上,尚德興及律師指出法官違法參與調查,嚴重破壞司法程式、要求法官迴避。但法官無視法律威嚴,非法繼續開庭,並沒當庭宣判。法官於泳竟直接到大山看守所進行宣判,並對尚德興說:“我不讓你請律師你非要請,結果上次也沒幫上忙,本來想判你無罪,因為你請律師,我判你三年”。尚德興說:“我無罪,你為什麼判我?”於泳回答:“就是因為你請律師,我判你三年”。

“執法者”公然褻瀆與踐踏法律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審判的所有案件無一不是非法的,都只是走形式,王占所律師被非法庭審只是最近一例。中共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就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對法輪功的迫害合法化,以欺騙外界。原本就是違背憲法、毫無法律依據的迫害,卻要用法律來裝點門面,這本身就是流氓無恥的舉措。

身為公權力在握的國家執法人員,且是社會公正的最後守衛者,這些“法官們”的作為,卻沒有半點法治的基本素養。他們以執法者的身份行違法亂紀之實,甚至不惜與流氓黑幫合流,經不起人們的絲毫質疑與檢驗。當有人問及他們為什麼要昧著良心,拋棄法律人的尊嚴時,其無一例外祭出的藉口都是“講政治”。

2008年12月17日,蘇州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路通四年徒刑,路通的女兒為父親申冤,要求法院依法重審,當地法院顧迎慶法官竟口出:“你不要寄希望於法律是超脫政治之外的”、“你跟我講法律干什麼,我跟你講政治”。湖南益陽法院法官將法輪功學員張春秋冤判之後說:“現在是黨權代法要鎮壓法輪功,我們只能走過場,走形式,沒有辦法,這怨不得我們。”

停止追隨中共 不再參與迫害

隨著世人對法輪功真相的了解,特別是被迫害者家屬對自己親人因修煉法輪功受到迫害的認識加深,越來越多的家屬採用法律的形式聘請律師為自己的親人做無罪辯護。雖然中共“六一零辦公室”操控的所謂“庭審”是走過場的騙局、刑期早已被中共的政法委和“六一零”事先內定,法輪功學員仍然堅持做無罪辯護,為什麼?做無罪辯護絕不是承認中共庭審,也不是對中共法庭懷抱幻想,而是讓旁聽者和公眾更清楚的看到,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合情合理合法,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則是嚴重的違法犯罪。

截至十月十六日為止,在大紀元退黨網站公開表明“三退”(即退出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和少先隊)的人數已超過八千二百多萬,天滅中共已是大勢所趨。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唯一的出路就是停止追隨中共,不再參與迫害,切實依法辦案,支持正義與公正,切勿拿著講政治的藉口耍流氓,以免最終淪為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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