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輪功吁星政府勿在中共脅迫下迫害法輪功

【正見新聞網2010年12月23日】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副理事長張錦華及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代表朱婉琪向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遞交信函,呼籲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不要在中共脅迫下迫害法輪功。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副理事長張錦華及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代表朱婉琪向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遞交信函,呼籲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不 要在中共脅迫下迫害法輪功。黃美美首席副代表在聆聽說明後,她表示理解並同意把信函轉達給新加坡政府。

信函中指出,近十年新加坡政府對法輪功學員至少進行九次的起訴,所有法輪功學員均被強判有罪。此外,到目前為止已有近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遺返出境,相對於其他國家,新加坡政府可以說是中國以外唯 一迫害法輪功學員人權最嚴重的國家!

今年7月20日張錦華也曾向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遞交信函,呼籲新加坡停止配合中共迫害法輪功。12月23日下午,張錦華再次緊急呼籲李顯龍不要在中共脅迫下迫害法輪功,不讓法輪功學員有言論、信仰自由的表達、這也違反了新加坡政府 的憲法精神。

張錦華指出,最近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崔二芹,僅因為在魚尾獅公園擺放法輪功真相展板,竟被無理拒絕更新長期社交准證,更被勒令立即離境遣返中國。她嚴正抗議表示,此舉將讓她落入中共殘酷迫害的處境,也造成她的家庭和正在讀書的孩子立即陷入困境。

朱婉琪表示,新加坡政府這十年來利用法律手段來迫害法輪 功,大概可分為三個態樣:一、有新加坡公民身份的法輪功學員,只要從事講清中共迫害真相的活動,容易遭到起訴,甚至講“中共滅絕迫害法輪功”都會被檢察官以“侮辱罪”起訴和定罪,目的是阻止新加坡學員講真相。二、合法居留的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在公共場合講中共迫害真相,會被警察盯上,檢查身份,羅織罪名,遭到非法逮捕、被起訴、定罪,或是不給理由的遭到撤銷長期居留證,立即遣送出國;三、當合法居留到期之後,不讓法輪功學員繼續獲得居留當地的權利。

朱婉琪指出,這三個迫害的態樣目的很清楚,就是新加坡政府要在新加坡“清空”法輪功學員,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尤其,利用司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不公平審判,包括不同意傳喚證人,拒絕調查證據的聲請等等,法輪功學員要在全球範圍內揭發新加坡對法輪功的司法迫害。

朱婉琪強調,如果新加坡政府仍然在中共脅迫下迫害法 輪 功,他們將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國際知名人權組織提交多年來新加坡政府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及證據;並嚴肅考慮要對將來要出訪的新加坡領導人採取法律行動。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嚴正呼籲新加坡政府停止對新加坡法輪功 學員和平講真相的行為作無理的騷擾和 法律控訴,並立刻撤銷所有加諸於法輪功學員身上的莫須有罪名,保障所有法輪功學員享有他們應有的合法權利和待遇。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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