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促中華電信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

台灣法輪功學員

【正見新聞網2011年06月03日】

台灣立法院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通過中華民國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中華電信與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續約,提供中新二號(ST2)衛星服務,並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中華電信有無違反電信法。

立法院預算協商時,朝野一致認為,官方控制的中華電信是在台灣民主及法律保護下得以成為台灣電信龍頭,理應負起維護台灣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與支持報導真相的獨立媒體之社會責任。


不分黨派 共同決議給新唐人中新二號衛星服務

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表示,基於中新二號衛星是中華民國政府唯一具有主控權的通訊衛星,要求交通部督促中華電信完成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通過這項主決議就是保障新唐人,否則中華電信若是提供新唐人其他商業衛星服務,屆時可能會面臨因被中共干擾,隨時有被解約的危機。

立委柯建銘表示,新唐人亞太台續約受阻案是非常嚴重的言論自由與媒體生存問題,儘管行政院長吳敦義有裁示,若是中新二號沒有頻寬,中華電信得找別顆衛星提供給新唐人,但是這都是暫時的敷衍之詞,私人公司很容易因中共壓力就退縮,唯有把新唐人留在中新二號才能保障新唐人的媒體言論自由。

立委楊麗環表示,新唐人電視台的言論自由可以充分表現中華民國是自由民主的國家,雖然與中華電信是商業的簽約行為,但是新唐人亞太台的存在可以體現台灣對言論自由的尊重,所以國家有必要給予更多的保障。

立委王幸男表示,朝野協商會議上,交通部次長說,已經跟新唐人協商要提供別家商業衛星並保證播出,當場遭他反駁。王幸男說,這些都是沒有保障的,以新唐人母公司的經驗,商業衛星常屈服中共壓力,所以決議文提到,一定要中新二號,另外,NCC主管機關一定要加強監督中華電信,不能再以頻寬不足搪塞新唐人。

立委高志鵬表示,中華電信不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令人懷疑是否因中共壓力,一個政府官方控制的公司,如今還要立法院通過決議執行合約,實在是很誇張。他質疑,連NCC都說不介入,意味著後面有不為人知的黑手操控。既然立法院已經通過決議,中華電信就應該要遵守,他會持續觀察監督這件事,不希望黑手影響台灣的新聞自由。

立委翁金珠說,媒體自由應該要更自由,執政黨有偏差時,立法院要負起督促責任。她表示,民進黨團認為,中華電信以中新二號頻寬不足,不跟新唐人亞太台續約是推托之詞,通過這個主決議是朝野同意的,未來會就決議的要求推動執行,所以交通部、中華電信沒有理由再推遲續約案。


台前駐美代表:政府不應屈從中共干擾

有傳聞指出,台灣中華電信不積極回應與新唐人亞太台的衛星續約,主要是中共要挾一旦新唐人登上了中新二號衛星,將不惜干擾這顆衛星。對此,台灣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說,台灣要看中共臉色做事,這樣不是很糟糕嗎?前駐美代表吳釗燮則認為,如果政府屈從中共壓力,干擾台灣的言論新聞自由,等於破壞台灣民主的價值與原則。

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五月二十四日在跨部門會議上裁示,中華電信應該優先將中新二號衛星的頻寬租予新唐人亞太台,一週過去了,中華電信並無積極回應。

吳榮義表示,中華電信的不作為,會讓人誤會是台灣政府或是中華電信故意拒絕給新唐人頻寬,這對國際看待台灣的通訊自由有負面的影響。

吳釗燮說,新唐人亞太台與中華電信中新二號衛星的續約問題,已經引起國際關注。前一段時間他到美國,很多國會議員非常關心新唐人亞太台續約受阻案,分別向他詢問有關的情況。

吳釗燮認為,行政院長吳敦義除了在口頭上做出裁示,負責任的行政部門更應該白紙黑字,明確要求中華電信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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