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2年02月18日】
法輪功學員在桃園機場外抗議中共的迫害。
北京市長郭金龍二月十六日訪台,法輪功台灣人權律師團前往台灣高檢署,控告郭金龍涉犯殘害人群治罪條例罪嫌。高檢署十七日表示,已受理此案,檢察官將進行調查。
據中央社二月十七日報導,台灣高檢署指出,任何受理案件,檢察官都會調查;該案為法輪功台灣人權律師團提告,郭金龍在中國疑有逮捕侵犯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
二月十六日,中共人權惡棍北京市長郭金龍來台,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與律師團,至台灣高等法院按鈴控告郭金龍違反“殘害人群罪”及“兩公約”,之後並接受現場媒體的採訪。
依據一九五三年公布施行的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的團體,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輪功台灣人權律師團自二零零九起,陸續控告來台的中共大陸官員涉犯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包括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廣東省長黃華華、北京副市長吉林等八人,郭金龍是第九人。